齊魯化學工業園區

齊魯化學工業園區

齊魯化學工業區位於淄博市臨淄區,是山東省政府與中國石化集團的重要合作項目,是國家正式批准設立的國內第三家專業化工園區,總體規劃面積42平方公里,分為煉油化工區、乙烯聯合化工區、精細化工區、塑膠加工區、核心區等5個功能園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魯化學工業園區 
  • 面積:總體規劃面積42平方公里
  • 位置:位於淄博市臨淄區
  • 奠基時間 :2002年9月
建制沿革,交通優勢,基礎設施,優惠政策,

建制沿革

交通條件便利。膠濟鐵路、濟青高速、濱博高速以及309國道、205國道等交通幹線縱橫貫通。距濟南空港80公里,青島空港(海港)260公里。
基礎設施完備。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建設完善道路、水、電、天然氣、通訊、蒸汽等公用工程,逐步在整個園區實現“九通一平”,為企業提供直達廠區的公用配套。
原料資源豐富。全國特大型石油化工聯合企業--齊魯石化公司坐落園區,擁有煉油生產能力1200萬噸/年,乙烯生產能力84萬噸/年,能夠生產合成橡膠合成樹脂、合成纖維、催化劑等8大類300餘種化工產品。
政策環境優越。淄博市政府就園區建設授予市級管理許可權,對進區企業減免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服務職能完善。齊魯化工區管委會對進區企業實行“一站式服務”,全程代辦各項審批手續,協調解決建設難題。
自2002年9月奠基至今,齊魯化工區進區項目達到116個,總投資51億元,年可實現銷售收入128億元,利稅19億元。美國伊士曼、英國BOC、瑞典柏斯托、美國英科等大型外資企業相繼入駐園區。

交通優勢

淄博是山東省鐵路、公路交會點和重要的交通樞紐城市。臨淄區位於魯中丘陵北緣,居淄博市東部。北緯36°37′51″~37°00′30″,東經118°06′27″~118°29′30″。東臨青州市,北與廣饒縣、博興縣接壤,西與張店區、桓台縣相鄰,南與淄川區、青州市連線,地理適中,交通發達,是溝通中原地區和山東半島的咽喉要道。區內轄9處鄉鎮、5處街道,469個行政村(居),面積668平方公里,占全市總面積的11.2%。
齊魯化工區位於淄博市臨淄區與張店區之間,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
鐵路——東西有膠濟線貫通;南有辛泰線與京滬線相接,淄八線連線市區南部;北有淄東線直達勝利油田。
公路——濟青高速公路橫貫東西,濱博高速公路連通南北,309國道與205國道在此相交,15條公路幹線通往全省及全國各地。
海空港——距離青島空港和海港260公里,距離濟南空港80公里。
齊魯石化公司有通往勝利油田的專用輸油管線和天然氣管線,通往青島黃島油碼頭的專用輸油管線。

基礎設施

供水規劃
化工區用水在齊魯石化乙烯聯合化工區現有自備水廠基礎上擴建,該水廠供水能力是21萬噸/日,最終總供水能力要達到40萬噸/日,其中包括生活水4000噸/日。近期工程需要新增生產用水8.79萬噸/日,生活用水1570噸/日。遠期工程在近期的基礎上再增加生產用水10.42萬噸/日,生活用水2165噸/日。合計化工區兩期工程增加工業水供應18.85萬噸/日,生活水供應3735噸/日。
污水處理、排放
化工區內現有污水處理廠兩座,處理能力約6萬噸/日。
近期項目需處理污水量約5.22萬噸/日,其中依託現有污水廠擴建能力處理的4.38萬噸/日,需要新建污水處理廠處理的0.84萬噸/日。遠期需要處理的污水量約6.19萬噸/日,其中依託現有污水廠擴建能力處理的0.5萬噸/日,需要新建污水處理廠處理的5.69萬噸/日。區內所有污水經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後經排海管線排海。
供電規劃
化學工業區主要電力設施:
化工區內現有發電能力60萬千瓦、33萬千瓦和1.2萬千瓦的熱電廠三處,總供電能力94.2萬千瓦。
辛店電廠升壓站:該升壓站通過220kV和110kV線路併網運行,還可提供220kV、110kV電源出線。
齊魯石化公司供電系統:建有220kV聯網變電站,此外還通過6條110kV線路及6條35kV線路與淄博電網相連。可提供110kV、35kV、10kV電源線路。
化工區內有220kV、110kV和35kV架空線路穿過。
化學工業區的外供電源電壓等級確定為110kV ,供電電源有三個,即:辛店電廠110kV系統、齊魯石化公司熱電廠110kV系統及當地規劃建設的臨淄220kV區域變電站110kV系統。
通信規劃
近期在化工區建設電話站一座,電話站規模為15000門。
規劃遠期在化工區設定一個電話局、一個郵政支局和一個無線基站。
氣體供應
工業氣體規劃主要包括:工廠風、儀表風、氮氣、氧氣等。各工業用戶需要的工業風和儀表風均考慮自建解決。
化工區所需要的氮氣、氧氣等工業氣體由齊魯石化公司新區空分裝置和為化工區規劃建設的大型煤氣化裝置配套建設的58000標立米/時的空分裝置供應。

優惠政策

齊魯化工區享受國家級化工區的優惠政策。新建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從實現第一筆銷售收入起,2年內按企業實際上繳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第三至第五年度按50%給予企業資金扶持;對進區企業,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給予減免或優惠,對工業項目免收人防異地建設費、工程交易費、綜合開發費等費用;土地出讓期可按國家規定的最高期限進行辦理,對技術含量高、投資額大的項目,土地價格等相關事宜實行一事一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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