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河縣公安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領導、管理全縣範圍內的公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河縣公安局
- 所在地:山東省齊河縣
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經濟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偵察、預審工作。
(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五)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加強車輛及駕駛員的依法管理。
(六)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
(七)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群體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九)指導、監督、實施全縣公安機關對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指導、監督、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指導、監督、實施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我縣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分證、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特種待業的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十四)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十五)負責全縣公安後勤保障。
(十六)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人員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的方針和規劃,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許可權任用幹部。
(十七)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現狀,組織實施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查處全縣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案件。
(十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