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有智

齊有智,歷任青島公安局高南分局副局長、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

2001年5月15日,聶磊帶人持槍打砸青島市中灣洗浴中心,致兩人輕傷、一人輕微傷。

當晚,青島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在案發現場扣押聶磊賓士轎車一輛及車內80萬元現金,在明知聶磊被網上通緝尚未抓獲的情況下,分局局長楊加平安排乾警將扣押的賓士轎車和 80萬元現金髮還聶磊組織的主要成員劉峰玉。後來楊加平被判刑,他在抗訴材料中說:是當時市南分局分管刑事的副局長齊有智在調青島市公安局工作之前口頭向他匯報,稱經調查,扣押的車和錢與案件無關,是聶磊借一個公司的,應當發還。楊加平稱自己當時沒有想太多,因為齊的匯報是非正式的,也就是出於尊重跟自己打個招呼,發還扣押的物品一事分管局長本來就可以決定,不必請示。加上齊有智當時已基本明確為青島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馬上就是市南分局業務部門的領導,日後許多工作還需要他的支持,便隨口說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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