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醫療保障局是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行政單位,局黨組由中共黔東南州委批准設立,2019年1月機構改革新成立單位,將州人社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原州衛生計生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州發改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州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劃入州醫保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凱里市寧波路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醫療保障法律法規,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組織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五)制定並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組織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並監督實施,做好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的相關工作。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九)制定州本級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待遇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十)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一)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醫療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責調整。1.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州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州發展改革委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州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劃入州醫保局。2.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州社會保險事業局承擔的醫療保障行政職責劃入州醫保局。3.將州民政局所屬事業單位州社會救助管理局(州農村低保局)承擔的城鄉醫療救助行政職責劃入州醫保局。
(十三)職能轉變。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地保障全州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四)與州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州衛生健康局、州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訪、應急、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對外交流合作、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擔軍民融合、政務數據資源管理、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相關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黨建辦)。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人才隊伍建設、目標績效、離退休、教育培訓、醫保扶貧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三)計畫財務和法規科。組織擬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承擔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相關工作。
(四)待遇保障和價格招標科。擬訂全州醫療保障籌資、待遇和審核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完善大病保險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州醫療救助政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執行異地就醫即時結算政策;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制定州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及其遺孀醫療待遇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五)醫藥服務與基金監管科。完善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開展定點醫藥機構準入和退出管理,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支付管理等管理辦法和措施;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擬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舉報投訴及案件線索核查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開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運行分析,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現任領導

局長:杜賢偉
副局長:吳蘭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獲得貴州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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