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是負責研究提出黔東南州工來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工業經濟調整的綜合經濟部門,是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貴州省凱里市北京東路2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擬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起草相關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地方性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州工業企業煤、電、油、運要素平衡和協調工作;承擔煤炭生產運輸協調、保障重點行業、企業用煤需求;協調電力調度工作;承擔鐵路運輸的協調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有關工作。聯繫在黔東南電力、鐵路等企業有關工作。
(五)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和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等;承擔全州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承擔工業、信息化企業限額內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協調、服務和指導各縣市企業申報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加強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擬訂州級財政工業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基金)使用辦法。
(六)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省和州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
(七)負責工業行業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參與軍民兩用技術成果推廣、相互轉化和產業化以及配合做好工業領域軍民融合重大項目建設工作;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和專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全州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擬訂煤炭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州煤炭生產運行調度;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倉儲)安全的監管;指導工業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八)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布局;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九)負責研究擬訂全州大數據、信息化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大數據在產業布局、產業結構、套用推廣的政策建議。負責統籌州級大數據、信息化項目建設,研究提出投資規模及方向,提出項目審批、備案和核准的建議;擬訂州級大數據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網路資源共享共建,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聯繫在黔東南通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負責數據資源建設、管理;統籌政務系統數據採集、登記管理、共享開放,推動社會數據匯集融合、互聯互通;負責統籌推進信息化發展與大數據融合套用;負責全州大數據相關產業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指導大數據相關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負責承擔全州大數據、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指導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十)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指導)用於支持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十一)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工業、信息化節能監察標準及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二)指導以銀飾、刺繡、蠟染為主的民族民間傳統手工藝品加工發展,推進民族工藝品產業與旅遊業、文化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及其他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軍民融合、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按規定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大數據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和政務公開;承擔新聞宣傳及新聞發言人有關工作,組織輿情的監測、研判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統籌實施內部審計。
(二)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審查工作;指導工業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機關黨建和機關黨委日常工作。牽頭開展扶貧攻堅相關工作。
(三)運行科。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開展預測預警工作;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經濟運行何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研究經濟形勢和行業發展動向;研究提高行業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推進工業領域重點行業平穩、全面、協調、健康、有序發展相關工作。牽頭組織工業應急管理有關工作。承辦州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全州工業企業煤、電、油、運要素平衡和協調工作;承擔煤炭生產運輸協調、保證重點行業、企業用煤需求;協調電力調度工作;承擔鐵路運輸的協調工作。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四)規劃與投資科。組織擬訂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組織推進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領域重大技術改造專項工作的實施;負責編制、儲備工業項目,建設州級工業項目庫工作;提出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提出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擬訂州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建議;參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負責跨縣(市)不使用政府投資的重大和限制類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及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的核准;負責3億美元以下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工業和信息化技改項目核准;負責州級信息安全工程和政府投資的信息化工程立項前審查。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備案;負責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負責政府投資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審批;負責政府投資企業技改項目招標方式及招標範圍的核准;監督管理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
(五)園區管理科。擬定工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園區產業聚集、企業集群發展;指導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等工作;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
(六)產業發展與政策法規科。認真研究工業產業政策,協調解決產業政策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嚴格執行相關行業準入;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承擔促進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指導工業領域行業協會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登記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推進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等工作;參與擬定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指導工業領域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產學研結合、重大技術裝備、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等項目;擬訂並組織實施州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負責指導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產業發展工作;承擔原材料、裝備製造、消費品產業基本情況、基礎數據、重要信息等的調查研究工作,分析發展形勢,提出發展思路和政策建議;提出我州重要礦產資源保障、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建議;指導新材料產業培育和研發等工作;指導重大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創新,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負責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初審。推進消費品工業企業技術進步,推動消費品工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承擔鹽業行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散裝水泥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結合部門職責,牽頭做好軍民融合等相關工作。
(七)信息化科。負責統籌推進全州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動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經濟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建設與套用;協調全州通信業發展,促進網路資源共享共建,推進電信網、廣播電視網和網際網路三網融合;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管理和監督;協調推進重要工業領域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八)大數據管理科。負責承擔電子信息製造業、軟體和信息服務行業管理工作;協調推進大數據融合發展,促進行業、企業大數據套用;統籌推進州級大數據、信息化重大項目建設,承擔大數據重點產業項目布局,引導產業聚集發展;統籌推進數據資源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政府系統數據“聚通用”,推動各類社會數據資源匯集融合、開放共享、套用引領;指導政府部門數據資產目錄登記、備案和統計;指導監督政府重要部門、重點行業的數據安全保障工作。
(九)節能資源利用與安全生產科。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等重點項目、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用於工業和信息化節能財政專項資金年度計畫;參與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察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參與協調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支持地方特色新型建材產業發展;指導工業綠色發展。負責資源綜合利用產品(或工藝、技術)認定(初審);負責協助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的生產許可、安全許可的上報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證》的申請、年檢等的初審上報工作;指導和協調菸草工業生產。
依照國家有關行業和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工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督促指導各縣(市)工信部門及相關工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依照國家民爆安全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檔案規定,協助上級部門對民爆器材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倉儲設施建設進行管理。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參與民爆物品生產、銷售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辦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
離退休工作科。承擔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

直屬單位

黔東南州工信委直屬事業單位共4個,副縣級機構1個,正科級機構3個,財政全額撥款。各單位職能職責具體情況如下:
(一)黔東南州中小企業辦公室(副縣級)
(二)黔東南州大數據發展中心
(三)黔東南州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察支隊
(四)黔東南州鄉鎮企業環境保護勞動衛生管理站

現任領導

冉 超為黔東南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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