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4〕46號)和《中共黔東南州委、黔東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州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東南黨發〔2014〕18號),設立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研究室),為黔東南州人民政府正縣級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
  • 直屬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舉辦各種經濟社會發展論壇、學術報告會等。
(二)增加的職責:
1.接受委託組織或參與對有關部門、地方擬定的發展規划進行研究和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
2.參與州委重要會議的檔案起草工作;
3.研究我州產業經濟和產業政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研究我州文化與旅遊、生態文明、環境保護和資源開發等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為州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或參與對全州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和改革開放中具有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問題開展跟蹤研究和開展決策諮詢,提出建議和諮詢意見。接受委託組織或參與對有關部門、地方擬定的發展規划進行研究和論證,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州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稿;組織或協助有關方面起草州政府重要檔案文稿;參與州委重要會議的檔案起草工作。
(三)對州內外經濟形勢進行分析和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信息、動態,為州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意見和決策依據。
(四)研究我州產業經濟和產業政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研究我州文化與旅遊、生態文明、環境保護和資源開發等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為州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五)與州內外研究諮詢機構開展學術交流,引進外部智力促進我州經濟社會發展;組織實施州政府重點課題研究,完成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和省政府研究室安排的課題研究任務;辦好有關刊物。
(六)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研究室)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機要保密、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本單位內部文字材料的組織起草工作;負責人事、財務管理工作的協調;負責後勤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對外聯絡工作。
(二)綜合研究科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和州政府主要領導重要講話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或參與州政府重要檔案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參與州委重要會議的檔案起草工作。
(三)農村經濟研究科
綜合研究農村經濟體制、農村經濟轉型升級、現代化進程中城鄉協調發展、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等問題,為州政府制定農村經濟政策、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提供決策諮詢和對策建議。
(四)產業經濟研究科
研究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布局和產業政策問題;研究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結構最佳化的綜合政策;分析研究產業經濟發展狀況及發展動態,提出對策建議;接受委託組織或參與對有關部門、地方的產業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划進行研究、提出諮詢意見。
(五)社會發展研究科
負責全州人口、教育、衛生、公共服務等社會發展方面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分析發展動態、發展規律,提出建議和諮詢意見。
(六)生態文明建設研究科
調查研究全州國民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問題,調查研究生態平衡、環境保護和資源開發等社會問題,為全州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提供政策建議。
(七)經濟運行分析科
負責對州內外巨觀經濟形勢及全州經濟運行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進行調查、分析和研究,提出建議和諮詢意見;對全州經濟中長期走勢和前景進行分析預測,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性工作建議。
(八)科研信息科
負責州政府重點課題和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省政府研究室安排課題的組織實施;負責州政府重點課題及相關課題的對外招標及組織評審;負責與州內外研究諮詢機構的橫向聯繫和學術交流,以及特約研究員的聯絡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分析、編輯和報送重要綜合信息動態和綜合材料,為州政府決策提供諮詢服務;負責組織開展州情調查研究;負責本單位資料庫建設和辦好有關刊物。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研究室)事業編制52名,工勤人員2名。所需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16名。

附則

本規定由黔東南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黔東南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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