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煤礦標準化智慧型化建設扶持激勵政策》是黑龍江省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發布的徵求意見稿。
發布公告,全文,
發布公告
關於《黑龍江省煤礦標準化智慧型化建設扶持激勵政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為激發煤礦企業內生動力,提升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智慧型化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黑龍江省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起草了《黑龍江省煤礦標準化智慧型化建設扶持激勵政策(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於8月14日前將意見和建議以信函形式寄送至下列地址,或者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傳送至信箱。
黑龍江省煤炭生產安全管理局
2023年8月1日
全文
黑龍江省煤礦標準化智慧型化建設扶持激勵政策(徵求意見稿)
為激發煤礦企業內生動力,提升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智慧型化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推進煤炭行業安全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以下扶持激勵政策。
一、投資及財政政策
(一)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二級及以上並積極推廣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井下智慧型裝備、機器人崗位替代等智慧型化開採技術的煤礦,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和省情實際,在爭取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上予以重點支持。
(二)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一級的煤礦、納入《黑龍江省煤礦智慧型化建設實施方案》的煤礦,在安排省級煤礦安全改造及智慧型化改造補助資金上予以重點支持。
二、安全生產政策
(三)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二級及以上的煤礦、驗收通過的智慧型化煤礦或實現智慧型化開採煤礦,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適當減少檢查頻次。
(四)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二級及以上的煤礦、驗收通過的智慧型化煤礦或實現智慧型化開採煤礦,煤礦停產後復產驗收時,優先進行驗收。
(五)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二級及以上的煤礦、驗收通過的智慧型化煤礦或實現智慧型化開採煤礦,在全國性或區域性調整、實施減量化生產措施時,原則上不納入減量化生產煤礦範圍。
(六)對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二級及以上的煤礦、驗收通過的智慧型化煤礦或實現智慧型化開採煤礦,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礦發生事故採取區域政策性停產措施時,原則上不納入停產範圍。
三、產能核增政策
(七)新投產和已核定生產能力的煤礦,實現智慧型化開採、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一級的,通過生產能力核定提高產能規模的間隔時間,由3年縮短至2年。
(八)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一級的煤礦生產能力核增幅度在“原則上不超過煤炭工業設計規範標準設計井型規模2級級差”規定的基礎上,上浮1級級差,實現智慧型化開採的,上浮2級級差;在此基礎上,井下單班作業人數少於100人的礦井和全員工效100t/工以上的露天煤礦,核增幅度再上浮1級級差。
(九)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一級的煤礦享受產能置換比例不小於核增產能的100%,通過改擴建、技術改造增加優質產能超過120萬噸/年以上的,所需產能置換指標折算比例提高為200%。
(十)在安全生產條件符合要求前提下,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達到一級的煤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開展產能核增審查確認工作。
四、政務服務政策
(十一)按安全生產一級標準化標準、智慧型化標準建設的新建和改擴建煤礦,在辦理安全設施設計和初步設計審批(變更)、建設項目開工備案和聯合試運轉備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項目竣工驗收材料報送、登記公告生產能力、煤礦標準化初審和現場考核等手續時,暢通“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壓縮辦理時限。
(十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到二級及以上的煤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時,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