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扭轉工業交通企業虧損的若干規定

《黑龍江省扭轉工業交通企業虧損的若干規定》是黑龍江省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扭轉工業交通企業虧損的若干規定
  • 實施時間:1984年5月17日
  • 發布單位:80802
  • 文號:黑政發[1984]43號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規定內容
黑龍江省扭轉工業交通企業虧損的若干規定
(1984年5月17日黑政發〔1984〕43號)
為了在一九八四年底以前基本消滅經營性虧損企業,把政策性虧損壓到最低限度,力爭用三年左右的時間,把全省工交企業經濟效益提高到全國平均水平,以改變全省經濟效益差的局面,特對工交企業扭虧增盈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扭虧的目標和任務。全省工交戰線一九八四年要在一九八三年的基礎上,政策性虧損減少百分之二十以上,基本消滅經營性虧損,扭虧額要達到一億二千萬元以上,扭轉虧損企業要達到四百戶以上,實現盈虧相抵後無虧損市、縣;一九八五年各項經濟指標要達到或接近全國平均水平;企業盈利額有較大幅度提高,全部消滅經營性虧損,基本消滅虧損產品。
二、各行政公署、市、縣和企業主管部門對所屬虧損企業,要分類排隊,一戶一戶地調查解剖,特別是對虧損五十萬元以上的虧損大戶,要作重點解剖。要找出企業虧損的原因,確定虧損的性質,分別採取“定、放、聯、限、關”的措施,保證扭虧進度、扭虧期限和扭虧目標的實現。
三、在已確定扭虧指標和限期扭虧的企業中,凡在限期內超額完成了減虧任務或提前扭虧為盈的,均可按已經確定的分成辦法提取分成。對扭虧為盈的企業,免徵當年的所得稅,從第二年開始,按國家規定核定比例,實行利改稅。
四、對少數虧損較大,產品又是國計民生所必需的,虧損一時扭不過來的企業,經省批准,實行虧損遞減包乾多減不收,超虧不補的政策。虧損遞減幅度,不得低於百分之三十。對有些虧損大戶,也可採取減虧分成辦法。
五、對一些政策性虧損的企業,實行按產品定額補貼(有些產品還要加總額控制),多銷多補,少銷少補,超虧自理,結餘留用的政策。
六、對定點生產而又暫時虧損的企業,要給予必要的扶持。企業所需流動資金、原材料、燃料、電力等,各有關部門都要給予支持。特別是對那些關係國計民生的產品,有發展前途的企業,所需的技術改造資金,要統籌安排,分期分批地幫助解決。對有些投資少,當年就可以回收投資的項目,企業要同主管部門立下有法律效力的契約,經財政部門審查同意,可以在當年虧損指標內,採取提前退庫的辦法給予扶持。對需要投資較多的重點項目,按照本級為主,省適當補貼的原則給予支持。
七、各部門各企業要抓緊處理積壓產品,清理往來帳目,催收貨款,開拓新的銷售市場,減少損失,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果。同時,對一九八0年底以前和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以後入庫的需要削價和報廢的鋼材、機電產品,以及削價報廢發生的財產損失等,都要按照國務院國發〔1982〕146號和〔1983〕100號檔案以及國家經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1983〕266號檔案規定處理。對應列未列、應攤未攤、應報未報、弄虛作假、虛盈實虧等問題,要一一查清。對企業和個人已得到的好處,從企業留利資金中足額扣回;當年不夠扣的,要繼續從下年度扣回,直到扣完為止。同時要堅決追究當事者的責任,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八、從一九八四年開始,對新發生和超計畫的虧損,財政一律不退庫,銀行不貸款,由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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