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決定

全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更新觀念、積極進取,堅持把促進農民增收和提高農民富裕程度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把改革創新作為根本動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決定
  • 發布單位:黑龍江省人民政府
  • 適用地區:黑龍江省
  • 所屬類型:地方法規
具體內容,發布日期,

具體內容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加快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引領我省乃至全國農業現代化進程,鞏固我省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中的重要戰略地位,探索解決我省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制約瓶頸的可行之路,省政府決定,在我省最重要的糧食主產區松嫩平原三江平原(以下簡稱兩大平原)建立松嫩、三江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
一、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圍繞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研究、設計、制定、實施指向具體、長效有力、積極穩妥、協調配合的農業發展制度,破解制約現代農業發展的體制性障礙,通過生產關係的調整,最大限度地解放和發展農業生產力,把兩大平原農業建設成為基礎穩固、技術先進、裝備良好、優質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機制靈活的現代化大農業,在全國率先實現農業現代化,真正使兩大平原成為國家穩定的糧食核心產區和可靠的“大糧倉”,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提供強有力的支撐,為全國糧食主產區的科學發展趟出新路子,提供新經驗,同時,為我省將兩大平原的改革試驗上升為國家戰略奠定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通過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建立,探索出與現代農業發展相適應的新型生產關係,進而促進農業發展方式的變革,實現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根本轉變。同時,解決廣大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實現城鄉政策平等、產業發展互補、國民待遇一致,讓廣大農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不斷提高幸福指數。使整個區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力爭到2015年,我省糧食生產能力穩定在1000億斤以上,並逐年增加,年提供商品糧超過800億斤,成為國家穩固可靠的“大糧倉”。
(三)基本原則。一是有利於糧食增產,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二是有利於兩大平原及周邊地區加快發展,提升區域競爭力。三是有利於廣大農民增收致富,體現黨的為民服務宗旨。
二、主要任務
(四)創新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一是在爭取國家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的前提下,將我省玉米、大豆和小麥納入最低收購價範圍。同時,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糧食價格形成機制,逐步完善農資綜合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大補貼力度,提高糧食生產成本收益率。力爭到2015年,全省糧食生產成本收益率達到25%至30%。二是爭取國家在我省開展設立糧食安全基金試點,探索國家和糧食主銷區對於糧食商品量較多、為國家糧食安全做出較大貢獻的糧食主產區予以補貼支持的相關政策。三是探索建立與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相適應的投入機制,加大新增產糧大縣獎勵資金對糧油生產和產業項目建設的扶持力度,重點用於完善糧食收購、倉儲、流通、加工等方面支出。
(五)創新農業經營組織形式,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
一是鼓勵和支持農民興辦發展農機合作社,充分利用國家大型農業機械補貼政策,組建大中型農機合作社,農民可以以土地使用權入股,採取集約經營、統一核算、按股分紅的經營管理方式,促進土地經營規模化,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推動農業生產實現機械化、規模化和標準化。
二是鼓勵和支持農民興辦發展水利合作社,農民、企業等市場主體可以單獨或聯合建設水利設施,通過合作社的方式參與建設和經營管理,調動農民自我管理水利工程和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國家或集體投資建設的中小型水利工程可以委託給水利合作社經營管理。國家或集體投資購置建設的大型噴灌等水利機械設備,也可以委託給水利合作社管理。
三是鼓勵和支持農民興辦發展農產品行銷服務合作社,幫助農民蒐集信息,規範農產品標準,充分發揮農產品行銷服務合作社對農產品的集散功能,提高農業生產的信息化水平。力爭到2015年,在兩大平原發展各種農民專業合作社1萬個,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社500個。
(六)創新農村土地流轉和管理制度,推進適度規模經營。
一是積極培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抓好農村土地有形市場的規範運營。發揮市場配置農地資源的積極作用,探索建立土地流轉交易所、土地託管運營中心等,為供需雙方提供流轉交易平台。
二是鼓勵和支持以種植大戶為載體發展土地規模經營,鼓勵其聯合連片承租農戶、村集體和農林牧場的土地。省里在大型農機、深松整地、農田水利配套建設等方面的補貼,對試驗區內土地規模經營的農民予以適當的傾斜。
三是鼓勵和支持以各類合作社為載體整合土地規模經營,農民可以以土地入股成為股東,由合作社對社員入股土地進行統一經營,農民作為股東取得經營紅利,承擔經營風險。
四是鼓勵和支持以經濟條件較好的村集體為載體組織土地規模經營,主要依靠村集體機耕隊對全村或部分農戶土地進行整合,實現統一經營。對於整村實現土地流轉的,地方政府對其給予必要的扶持,同時對流轉土地的農民在享受合作醫療、小額貸款等方面給予從優待遇。
五是鼓勵和支持以龍頭企業為載體帶動土地規模經營。龍頭企業以建設自己的原料基地投資承租農村土地,也可以在國有農牧場承租土地,建設自己的“第一車間”。
六是鼓勵和支持以場縣共建為載體擴展規模經營,主要是發揮墾區農場在機械、技術、資本等方面的優勢,帶動周邊農村地區實現土地規模經營,通過農場為農戶代耕、農場租賃農戶土地等形式開展規模經營。
七是鼓勵和支持各類工商企業投資於非農民承包土地,建設大農場、大種植園、大養殖場等現代農業企業。力爭到2015年,兩大平原土地規模經營面積實現1億畝。
(七)創新糧食市場流通機制,建設現代糧食流通體系。
一是強化政府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推進機制。按照糧食工作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原則,健全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與產業發展的統一組織推進工作體系、機制,強化糧食產業化經營、糧食產業園區建設等重點工作專題推進,建立我省糧食市場安全調控和流通產業發展長效機制。
二是推進發展現代糧食交易方式。加強與國內三大期貨交易所的合作,建設其所需要的標準期貨糧食產品交割庫,促進兩大平原地區糧食現貨輻射能力的進一步提升,在此基礎上發展玉米、非轉基因大豆、粳稻等大宗農產品期貨市場。
三是全面加強糧食市場建設。加強產地型糧食等農產品批發市場、區域性糧食等農產品集散中心和農村鄉鎮糧食等農產品集貿市場,加強信息服務,提高市場組織化程度,加速糧食等農產品流通。改造提升哈爾濱國家糧食交易中心服務功能,積極創辦哈爾濱稻米交易所,建立短中遠期現貨契約交易平台。發展粳稻(大米)短中遠期現貨契約交易方式,發現和形成價格,規避農民和企業風險,提高交易效率和效益,使我省粳稻在全國更好地發揮穩定市場、平抑物價、保障供應的重要作用。
四是整合糧食企業。加快國有糧食企業資源戰略性重組,提高糧食經營企業組織化程度,組建大型糧食企業集團,推動糧食流通產業戰略升級。加快重點大型糧食物流節點建設。支持有條件的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施“退城進郊”,發展一批糧食產業園區和加工龍頭企業。
五是在加強中央儲備糧油調控糧食市場作用的同時,完善省市兩級糧食儲備體系,並實施農民糧食產後減損和安全儲糧工程。
六是完善糧食安全監測預警和糧食市場供求及價格、質量等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七是探索將貨幣銀行運行機制引入糧食流通業,依託重點糧食龍頭企業,在兩大平原開展建設糧食銀行試點。
八是積極爭取國家擴大省糧食產業集團、北大荒集團等糧食企業的進出口配額和產地直接出口權,增加兩大平原精品糧在國際上的市場份額。
(八)創新農村金融制度,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一是進行農村現代金融體系創新試點。按照資本充足、主體多元、功能健全、競爭有序、運行安全的基本要求,整合和最佳化地方金融資源,組建輻射範圍廣、服務效率高、產品成本低的農村銀行機構和保險機構。
二是增加為農業和農民服務的農村金融主體,在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適當降低設立農村金融機構門檻,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大力發展農村微小型金融機構,特別是要加快培育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適應農村需要的金融組織。力爭到2015年,在兩大平原多數縣(市)建立村鎮銀行和小額貸款公司,以有效支撐現代農業建設和糧食核心產區建設。
三是借鑑已開發國家發放中長期貸款支持農業發展的成功經驗,開展農業開發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中長期政策性信貸業務,探索建立增加農業中長期信貸資金投入機制,增加中長期信貸資金的投放。
四是根據兩大平原人均耕地相對國內其他地區較多的實際情況,探索以不超過貸款農戶承包土地的1/3開展農地抵押貸款。
五是積極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由普惠保險、補充保險、商業保險三級農業保險機制構成的農業保險體系,加強各級政府對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領導,對經辦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機構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特別是要採取措施,壯大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的實力,擴大其保險的業務範圍和服務領域,以提高農業生產者承擔風險的能力。
(九)創新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發展現代農業的支撐能力。
一是探索建立健全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強化公益型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在全省普遍健全鄉鎮或區域性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檢驗檢測等公共服務機構。
二是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農業技術服務。吸引社會資本和社會組織參與農業科技推廣,支持供銷合作社、農業專業合作社、專業服務公司、專業技術協會、農民經紀人龍頭企業等提供多種形式的生產經營和技術服務。
三是全面完成縣鄉農業技術推廣體制的改革,建立職能明確、體制順暢、設定合理、布局最佳化、運轉協調的多元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四是鼓勵農業科技人員以租賃、承包、技術入股等形式,開展農業技術服務。
五是建立健全以國家標準為主體、以省級標準為補充的農業標準體系,鼓勵和支持國有農場、龍頭企業等參與地方農業的標準化建設工作,推進兩大平原的農業標準化生產。
(十)積極開發農業的多種功能,充分釋放農業的發展潛力。
一是大力開發農業的生態保護功能,推動國家建立對地方的農業生態專項補償制度,重點是對農業地力消耗和水資源消耗的專項補償,在兩大平原先行試點。
二是探索發行農業生態環保債券,培育和發展農業生態資本市場。
三是積極開展低碳農業試點,探索建立碳匯農業和虛擬水交易市場,面向國內和國際社會開展相關交易。
四是大力開發農業的社會保障功能,按照“先保後征”的原則,積極爭取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做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探索土地換低保、換養老、換就業、換房產等各種辦法和措施,維護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社會的和諧穩定。
五是加快兩大平原生態建設,全面改善兩大平原生產和生活環境,形成結構配置合理、生態功能完善的山水田林路、山川平原相銜接的多層次、立體化的森林生態防護體系。調動農民用地與養地積極性,實現耕地的永續利用。增強現代農業防災、減災能力。
六是大力開發農業的文化傳承功能,增添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文化內涵,推動休閒農業的發展。
(十一)創新場縣共建運行機制,推動優勢互補利益雙贏。
一是充分發揮墾區農場農業機械優勢,對農場周邊農村土地實施代耕代種、承包租賃或託管制等經營形式,並由一家一戶逐漸向整村整鄉推進,力爭到2015年,墾區實現跨區作業5000萬畝。
二是場縣共建現代農業示範園區、開發園區、龍頭企業和基地,共建雙方的開發園區可以互為利用,政策共享。
三是場縣共建小城鎮和基礎設施,在充分考慮服務於雙方需求和利益的基礎上,實現有效銜接,尤其是農場在進行水利設施建設時,要充分考慮周邊農村農民的需要。
四是場縣共建社會事業,統籌規劃場縣教育網點,完善義務教育就近入學制度,實現雙方相互招生、就近入學、互免借讀費。場縣醫院及醫療機構共建醫療協作關係,雙方可互為醫保定點醫院,農場醫院可作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場縣衛生部門共同制定公共衛生應急預案,相互協作,提高應急能力。場縣各種文化體育場館互為開放,共同保護和傳承歷史文化和自然遺產,共同塑造區域形象。
三、保障措施
(十二)成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省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松嫩、三江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綜合配套改革試驗重大問題協調推進工作,審定專項改革方案。同時,組織實施將我省的改革試驗區上升為國家級試驗區的爭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省發改委承擔。負責擬定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總體實施方案,統籌協調專項改革的實施,跟蹤、督促、評估改革試驗進展情況及重大改革事項,及時協調解決試驗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向省政府報告改革試驗的有關情況。實施試驗的各市、縣政府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具體抓好實施工作。
(十三)成立專家諮詢組。聘請國家有關部門的領導、國內及本省知名專家、學者為諮詢顧問。主要為改革試驗方案編制和實施提供諮詢、建議,對改革試驗方案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對改革的效果進行跟蹤和評估。
(十四)明確分工,營造氛圍。各有關市、縣政府是實施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的責任主體,要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精心組織,全力推進。省直各有關單位要結合自身職能,抓緊制定和落實各項配套政策措施。要大力宣傳建立試驗區的重大意義,形成全社會高度重視、大力支持和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

發布日期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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