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官運總局,鹽務管理機構。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開辦黑龍江官運時設定。以總辦一員領之,下設總稽核、文案等職。
黑龍江官運總局,鹽務管理機構。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開辦黑龍江官運時設定。以總辦一員領之,下設總稽核、文案等職。 ...
計岸官運總局,鹽務管理機構。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四川實行計岸官運,於省城設總局辦理。歸鹽茶道兼管。局內設文案、收支引目、票據三所,委員二人或三人。宣統...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江省開辦官運鹽務,不久,東三省官鹽總局於哈埠設立轉運兼緝私專局,禁止商銷食鹽,黑龍江省鹽捐局即告裁撤。[1] ...
吉林官運總局續定整頓鹽務章程,書名。吉林官運總局編。內容涉及裁撤各屬分銷局、摒除官派以全營業之性質;撤銷總商、發還押岸銀兩以除壟斷居奇之弊;改為民銷,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