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二)管理我縣赴境外舉辦的各種商品交易和經貿推介活動,指導監督管理以黑水縣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推動全縣博覽發展促進工作,承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會展活動。
(十三)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負責推進全縣工業結構調整。
(十四)負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縣戰略。參與制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訂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縣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工業經濟運行目標、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成品油、天然氣、煤炭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工作和交通運輸協同配合工作,負責民爆物品銷售環節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縣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十六)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縣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的意見,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規劃內全縣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七)負責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編制下達全縣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九)負責研究擬訂全縣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負責制訂工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畫,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的協調,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負責對國家、省、州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進行督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全縣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縣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工作。推進產業園區發展,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參與對非公有制企業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參與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
(二十)負責對全縣工業各行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實施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服務,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行業的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二十一)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負責與各園區的銜接、協調並處理相關事務。
(二十二)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訂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監督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
(二十三)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地區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二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和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國際化經營、境外投資及兼併重組。
(二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六)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負責全縣醫藥行業、鹽業行業管理,承擔食鹽專營管理工作,組織編製鹽業發展規劃,制定、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食鹽經營使用質量安全管理和監督執法。
2.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水務局有關職責分工。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負責農產品工業(精深加工)相關工作。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水務局負責農產品加工業(產地初加工)相關工作。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負責農業裝備工業相關工作,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水務局負責農業機械化相關工作。
3.與縣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縣發展和改革局會同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等部門擬定上報《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的調整意見。縣發展和改革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縣發展和改革局與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配合州發展和改革委、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開展外國投資者併購省、州內企業安全審查的相關工作。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工作,起草電力運行調度管理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縣發展和改革局承擔全縣能源行業規劃職責,重點負責擬訂全縣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能源發展總量平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政務督辦、機構編制、政工
人事、機關黨建、黨風廉政、文電處理、政務公開、績效考核、
機要檔案、安全保密、安全生產、維穩信訪、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的績效評估工作等機關日常政務和行政事務。負責草擬綜合性重要文稿。監督管理各項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等財政專項資金的劃撥。負責機關公務車管理。承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費用發放和醫保、住房公積金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承接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財務科、人事教育科的其他工作職責。
(二)業務股。負責全縣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經濟合作、博覽事務、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等工作,制定全縣商務和經濟合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等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建議、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協調、監督、管理全縣服務業發展相關工作。
負責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涉及國內外貿易市場規劃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國內貿易、城鄉市場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或參與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完善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負責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工作。按規定對汽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對外貿易、交流、合作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開放合作、投資促進、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出境就業、境外投資管理等相關工作。
負責全縣企業技術改造和創新、企業發展、企業對外合作和融資擔保、行業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服務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負責全縣信息化工作,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等相關工作。負責全縣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和無線電頻譜規劃、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等無線電管理工作。
承接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財務科、人事教育科以外的其他科室相關職責。
人員編制
縣經濟商務信息化局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一般幹部2名。股級職數2個。事業人員編制(專技3名),事業人員編制(管理2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主要領導
肖 勇 黑水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局長
汪 健 黑水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張繼軍 黑水縣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