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統戰部是1個單獨預算單位。編制人數6人,其中:行政編制5人,全額補助事業編制1人。實有人數7人,其中:在職人員4人,包括行政人員4人;退休人員3人。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黨的統一戰線理論、方針和政策。
2、對統一戰線工作情況開展調查和研究,向縣委和市委統戰部全面反映我縣一統戰線工作的情況,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檢查和督促我縣統戰方面方針、政策的貫徹和執行情況,協調我縣統一戰線方面的關係,負責聯繫和指導各鄉鎮的統一戰線工作。
3、協助市委統戰部聯繫無黨派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落實中央、省、市縣委關於發揮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的工作;受縣委委託,向無黨派人士通報縣委的工作情況;選拔培養新一代的無黨派代表人士。
4、貫徹落實和監督檢查中央、省、市、縣委關於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和舉薦工作,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宗教上層人士的培訓工作。
5、開展以祖國統一為重點的海外統戰工作;聯繫我縣在港、澳、台及海外的同鄉會、有關社團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屬、僑眷及海外聯誼的有關工作。
6、負責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訓、考察、選拔、推薦和安排黨外人士擔任政府和司法機關領導職務的工作;負責做好黨外後備幹部和新一代人士隊伍建設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縣黨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況;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工商聯,聯繫對台辦、僑聯等部門的工作。
7、調查、研究和反映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的建議;團結、幫助、引導、教育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並積極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8、調查研究黨外知識分子代表人士的情況,反映意見,協調關係,提出政策性的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人士的工作。
9、領導工商聯黨組,指導工商聯、僑聯、民族宗教事務局工作。
10、完成縣委和市委統戰部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