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龍縣物價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價格工作的職能部門,成立於1984年,正科級建制。內設辦公室、價費管理股、價格監測股3個職能股室以及物價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成本調查隊3個下屬單位。編制13個,局長、副局長各1名。全局在職人員13人,中共黨員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龍縣物價局
- 主管部門:黃龍縣人民政府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
機構簡介
黃龍縣物價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價格工作的職能部門,成立於1984年,正科級建制。內設辦公室、價費管理股、價格監測股3個職能股室以及物價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成本調查隊3個下屬單位。編制13個,局長、副局長各1名。全局在職人員13人,中共黨員8人。
黃龍縣物價局
黃龍縣物價局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物價局的指導下,努力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工作全局,按照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充分履行價費監管職能,加大價費監督檢查力度,整頓價格和收費秩序,運用價調基金扶持“菜籃子”工程建設,支持和服務經濟發展。以“價格服務進萬家”為載體,通過發放便民服務卡、印發價費政策法律手冊、製作宣傳欄、傳送簡訊、上門宣傳等形式,不斷提高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推進政風行風建設,為促進縣域經濟建設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貢獻,得到了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價格主管部門的一致肯定。自開展政風行風測評工作以來,連續八年被省物價局評為政風行風建設先進單位,連續八年在全縣行政執法部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建設中名列前三名,連續四年被市物價局評為全市價格系統先進集體和宣傳工作、監測工作先進單位,連續四年榮獲縣委、縣政府目標考評先進單位,黨建精神文明建設也多次受到了有關方面的表彰。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價格的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性價格管理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
2、宣傳和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價格方針、政策和價格管理制度;研究部署全縣價格工作的指導思想、總體任務,提出價格調整改革的建議和全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3、負責全縣價格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的價格工作;指導行業組織的價格自律工作;處理價格爭議,協調地區之內的價格關係。
4、依法協助政府建立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責任制度和價格調節基金制度,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和管理;負責組織全縣價格信息的收集上報,及時分析、預測市場價格形勢,提出價格調控和相關的經濟決策建議;積極開發價格信息服務功能,引導生產和消費。
5、依法制定價格和收費標準,維護正常的價格和收費秩序;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價格管理方法,推行價格公示和價格聽證制度,提高價格管理效能。
6、依法組織、開展全縣價格和收費的檢查監督工作,健全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制度,查處價格違法和各種亂收費案件;推行明碼標價;指導價格的社會監督工作。
7、依法組織全縣農產品、工業品、房產、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中介服務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費用的調查分析工作,向有關方面提供調查、分析資料,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
8、依法組織開展和指導全縣涉案物品的價格評估、鑑證及覆核裁定工作。
9、負責全縣涉價(收費)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