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陂區文化體育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法律法規,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藝術、新聞出版和文物工作的規定和措施,經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陂區文化體育局
  • 工作: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
  • 職能: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 所屬地區:黃陂區
管轄區域,主要職責,

管轄區域

黃陂區

主要職責

(二)研究擬訂全區文化、文物、體育和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和本系統文化人才建設規劃;推進文化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文物、體育、新聞出版事業的科技研究、套用和開發建設。
(三)研究擬訂全區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規劃和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措施,指導、協調文化體育、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指導全區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區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和地方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區文化體育活動。
(五)指導、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體育事業、圖書館事業、文化館(站、室)事業,協調全區性重大社會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各類社會文化體育事業的建設與發展。
(六)監督管理全區印刷複製業,擬訂印刷業管理有關措施和辦法,依法查處非法印刷活動和非法印刷品。依法對有關單位和機構的出版活動進行監管。
(七)管理全區文物博物館事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文物博物館(紀念館)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工作和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指導全區博物館(紀念館)建設和事業發展。
(八)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文物保護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文物考古工作;負責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街、鄉、鎮、村)保護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工作。
(十)統籌規劃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全區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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