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羽天

黃羽天

黃羽天,男,漢族,1954年出生,祖籍江蘇,在陝西長大成人,中國共產黨黨員。曾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副主任(正廳級)等職務。

2014年9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6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7月6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黃羽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羽天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4年
  • 出生地:陝西
人物履歷,擔任職務,違紀違法,雙開處分,

人物履歷

曾供職於位居舉世聞名的雅魯藏布大峽谷墨脫縣公路指揮部,開始了一個漢族青年的藏區生涯;
1977年入伍西藏武警山南支隊;
1981年轉業到拉薩市公安局;
1992年奉命到成都組建拉薩大酒店,後擔任成都拉薩大酒店總經理;
2003年,出任國家級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2年7月,出任西藏自治區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廳級)。

擔任職務

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2012年7月17日,免去黃羽天的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職務;任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正地級)。
2014年11月14日,西藏人大常委會公告:拉薩市人大常委會罷免了黃羽天代表職務,其代表資格終止。

違紀違法

2014年9月24日,西藏自治區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副主任黃羽天(正廳級)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據最高檢案件信息公開網訊息,2015年7月6日,西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受賄罪對西藏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書記、管委會原副主任黃羽天(正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雙開處分

經查,黃羽天任職期間,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私自出國(境);嚴重違反財經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貪污、挪用和私分國有資產,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嚴重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與他人通姦。其中,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問題涉嫌犯罪。
黃羽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審議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黃羽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相關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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