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市城區重要節日亮化綠化工作方案》,經黃石市政府同意,於2021年12月24日印發實施。
為進一步加強與規範黃石城區重要節日亮化綠化及利用路燈桿等載體營造節日氛圍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營造“安定祥和、歡樂文明、優美亮麗”的節日氣氛為目標,遵循“厲行節儉、因地制宜、莊重熱烈、團結向上”的原則,通過擺花扎景、花卉布展、開啟燈光亮化,以及利用路燈桿懸掛(插掛)國旗、燈籠及中國結等形式,對城區重點區域、主要迎賓線路和交通節點、公園廣場、大型場館、標誌性建築物等進行裝點布置,集中展現黃石社會和諧穩定、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態勢。
二、布置形式
(一)利用路燈桿懸掛(插掛)國旗、燈籠、中國結等。
(二)在城市主要出入口、車站、公園廣場、酒店賓館與場館、迎賓線路重要節點等處擺花栽花、安裝綠雕或扎景、舉辦花卉布展活動。
(三)城區現有景觀亮化設施開啟節日模式。
三、布置時間
(一)利用路燈桿懸掛燈籠、中國結。元旦和春節期間懸掛,元旦前5天統一懸掛,元宵節後2天內拆除,長年固定安裝的除外。
(二)利用路燈桿懸掛(插掛)國旗。元旦和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等重要節日期間懸掛(插掛),節前5天統一懸掛(插掛),節後2天內拆除。
(三)擺花栽花。元旦和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和端午節、“七一”建黨節、中秋節和“十一”國慶節等重要節日前5天完成時令花卉擺放或草花栽種工作,加強擺放、栽種期間的養護管理,花卉凋謝枯萎後及時撤出更新花卉。
(四)花卉布展。由市、區園林部門組織中秋節或重陽節前5天完成菊花布展展出。參展單位提前做好菊花時令花卉培育、有關植物材料組織準備、花展前期布置構想和效果構思等工作,確保花展主題突出、氣氛濃郁。展出期間,加強養護管理,展出結束後,有序完成撤展工作。
(五)扎景綠雕。原則上元旦和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七一”建黨節、“十一”國慶節等重要節日前5天完成扎景或綠雕製作安裝,扎景或綠雕設計樣式應蘊含中國傳統節日文化元素,製作安裝後應加強養護管理,儘可能延長鮮活期。
(六)燈光亮化。環磁湖、環青山湖、大冶湖核心區、長江大橋等重點區域景觀亮化、樓宇亮化設施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傳統節日、重要紀念日等重要節日和周六及周日、全市性重大節慶活動期間開啟節日亮燈模式,公園廣場景觀照明和城市道路功能照明按行業管理規定正常開啟。亮化設施開閉時間為:一、二、十二月份,18:00時開啟—21:00時關閉;三、十、十一月份,18:30時開啟—21:30時關閉;四、五、九月份,19:00時開啟—22:00時關閉;六、七、八月份,19:30時開啟—22:30時關閉。
四、布置範圍及責任分工
(一)利用路燈桿懸掛(插掛)國旗、燈籠、中國結
1.實施主體。各城區根據“屬地負責”的原則,按照本方案統一布置要求,規範懸掛。
2.懸掛路段。
為避免重複拆卸安裝,體現“厲行節約”原則,湖濱路、東方大道、迎賓大道、杭州路人民廣場段等路段路燈桿已裝有長年固定中國結或燈籠,漏裝或損壞部分由屬地城區統一規格型號,全線安裝或更新到位。新增桂林南北路、磁湖路、下陸大道、廣州路、大橋輔助路、月亮山大道、聖明路、寶山路、慶洪路、園博大道、奧體大道、大廣連線線路燈桿安裝長年固定中國結。武漢路、頤陽路路燈桿已裝有創文等公益宣傳牌,節日期間不再懸掛燈籠或中國結。
以上路段,元旦和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期間在燈籠、中國結、宣傳牌下方插掛國旗。
(1)黃石港區
長年固定懸掛路段:迎賓大道(全線已雙側懸掛燈籠)、湖濱路(陳家灣——公園路已雙側懸掛中國結)、武漢路(全線已單側懸掛創文公益宣傳牌);新增大橋輔助路、磁湖路(江堤——愛民路)雙側安裝中國結。
雙側臨時懸掛路段:花湖大道、黃石大道(長江一橋——原上窯天橋)、天津路等。
外側臨時懸掛路段:交通路、南京路、廣場路等。
(2)西塞山區
長年固定懸掛路段:頤陽路(全線已單側懸掛創文公益宣傳牌)
雙側臨時懸掛路段:黃石大道(原上窯天橋——西塞街辦)、沿湖路(黃石大道——李家坊立交橋)等。
外側臨時懸掛路段:磁湖東路、澄月路、花園路、醫院街等。
(3)下陸區
長年固定懸掛路段:桂林南北路(拆除原懸掛舊燈籠)、磁湖路(愛民路——神牛路)、廣州路、下陸大道,雙側安裝中國結。
雙側臨時懸掛路段:杭州東路(澄月路——桂林南路)、杭州西路、新下陸街、白馬路、蘇州路、談山立交橋等。
外側臨時懸掛路段:安達路、青龍山路、揚州路、銅花南北路等。
(4)開發區·鐵山區
長年固定懸掛路段:月亮山大道、聖明路、寶山路、慶洪路、園博大道、奧體大道,雙側安裝中國結。
雙側臨時懸掛路段:金山大道、鐵山大道等。
外側臨時懸掛路段:勝利路、盛洪卿路、建設路、興冶路、張之洞路等。
市城管委負責大廣連線線路燈桿長年固定中國結安裝和元旦和春節、“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期間國旗插掛工作。
(二)擺花扎景
1.市城管委。負責團城山公園、人民廣場擺花扎景,對各城區節日期間擺花扎景工作進行檢查督導。
2.黃石港區。負責迎賓大道與大泉路交匯口、明珠廣場、桂花灣廣場、磁湖劇院、青山湖一號湖及四號湖廣場等視窗節點綠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負責二醫院路口渠化島、報社花壇、七醫院渠化島、迎賓大道南側小廣場綠地等重要道路節點草花栽植、時令花卉擺放。
3.下陸區。負責黃石北站、大廣高速下陸入城口、下陸廣場、東方山主入口等視窗節點綠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負責馬鞍山路渠化島、湖錦路樹陣廣場、下陸大道與鐵路交叉路口渠化島、桂林路沿線渠化島、皇姑嶺、談山隧道高架等重要道路節點草花栽植、時令花卉擺放。
4.西塞山區。負責陳家灣廣場等重要節點綠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負責頤陽路沿線渠化島、黃石大道(頤陽路——新冶鋼)沿線渠化島、陳家灣廣場及立交橋等重要道路節點草花栽植、時令花卉擺放。
5.開發區·鐵山區。負責北緯30度廣場、張之洞廣場等重要節點綠雕扎景及花卉布置;負責106國道新橋洞周邊、東方大道鐵山段沿線渠化島、鐘山大道及金山大道沿線渠化島嶼與路側草坪綠地、慶洪路跨線橋等重要道路節點草花栽植、時令花卉擺放。
6.重要酒店與場館。磁湖山莊、蘭博基尼酒店、萬達嘉華酒店、金花大酒店等重要酒店和奧體中心、市民之家、規劃展示館、礦山公園等大型場館、景區,由各屬地政府督促所屬管理或產權單位做好綠雕扎景及花卉布置工作。
(三)花卉布展
1.市城管委。負責制定花展方案,統一划定布展場地,分配布展任務,加強技術指導,做好檢查督辦工作。
2.各城區。按照花展方案部署安排,精心組織,培育落實花展品種,做好布展、管護等工作,努力提高花展水平。原則上每個城區至少設定一個分展區。
五、布置原則及規格
(一)利用路燈桿懸掛(插掛)國旗、燈籠及中國結
1.堅持莊重、整齊、美觀、規範、統一、安全的原則。
2.利用路燈桿等設施懸掛(插掛)國旗、燈籠或中國結時,不得影響現有桿件設施及遮擋標識、標牌等,懸掛角度不影響交通行車及行人安全。
3.懸掛(插掛)國旗時,應保持國旗舒展,不得升掛破損、污染、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
4.原則上,懸掛國旗、燈籠和中國結應保持與路沿石垂直方向,底部離地不低於3.2米;若受路燈高度或造型影響,底部離地低於3.2米的,統一採取與路沿石平行方向懸掛方式;同一路段保持同一方向、同一高度。
5.在路燈桿等載體上插掛國旗的,為減輕工作量,具備條件的一律安裝國旗插掛底座。
6.各城區及相關單位應對全市路燈桿等載體搭掛的公益廣告牌、道旗全面排查清理,拆除已過時效、老舊褪色、髒污破損的廣告牌、道旗。原則上,路燈桿上搭掛公益廣告牌、道旗的,統一按4號國旗規格製作;路燈桿懸掛國旗的框線採取可抽插式,便於重複利用,非重要節日期間,可將國旗更換為公益廣告牌、道旗。
(二)擺花扎景。堅持“注重實效、烘托氛圍、量力而行、屬地為主”原則,因時而變、因地施策,在城市重要出入口、交通節點和公園廣場通過擺放時令花卉、布置綠雕主景等方式,展示城市亮麗風采,營造喜慶、祥和的節日氛圍。
(三)花卉布展。以豐富人民民眾文化生活、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普及園林花卉知識為宗旨,按照“突出主題,分區設定,劃片布展,集中展示”的原則,統籌協調,分工負責,展現“整體出效果、景點出形象”的金秋金菊景觀,充分發揮菊花在美化環境、扮靚城市、生態惠民等方面的功能與優勢,展示黃石人積極樂觀、珍愛自然、熱愛生活的精神風貌。
(四)國旗、燈籠、中國結規格
1.國旗規格。長144厘米、高96厘米(4號旗),國旗“五星”圖案沖向燈桿外側方向,國旗上下橫桿材料為長寬各為2.5厘米的不鏽鋼方管,採用抱箍安裝在路燈桿上。
2.燈籠規格。長150厘米、寬80厘米,單側3個、雙側6個大紅燈籠,採用抱箍安裝在路燈桿上。長年固定燈籠應接用路燈電,與路燈同步亮熄。
3.中國結規格。長160厘米、寬85厘米,採用抱箍安裝在路燈桿上。長年固定中國結應接用路燈電,與路燈同步亮熄。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思想認識。各城區、相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節日亮化綠化營造節日氛圍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提前謀劃部署,落實專項經費,高標準、高質量做好重要節日亮化綠化等氛圍營造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城區、相關單位要根據全市重要節日氛圍營造工作的總體部署安排,細化年度工作方案,明確責任部門,制定時間表、任務書、路線圖,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抓、工作專班或責任部門具體抓的工作機制,逐個節日、逐項任務抓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節日亮化綠化任務。
黃石港區、西塞山區、下陸區三個城區要學習借鑑鐵山經驗,因地制宜,建設苗圃基地,切實降低擺花扎景和花卉布展成本。
(三)強化安全保障。各城區、相關單位要堅持把安全生產理念貫穿節日氛圍營造工作的全過程,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照規範程式施工或安裝作業,堅決杜絕國旗、燈籠、中國結懸掛和接電不規範、不牢固等安全隱患,嚴防墜落、漏電傷人或交通撞碰等事故發生。
(四)強化檢查督辦。各城區、相關單位要建立巡查督辦制度,依責加強節日亮化綠化營造節日氛圍工作的檢查督導,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到位,確保國旗、燈籠、中國結按規定要求設定、懸掛,嚴禁出現國旗髒污、破損、褪色、倒掛或利用國旗、燈籠、中國結作商業廣告等現象,確保節日氛圍營造整體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