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炳雄(廣西梧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黃炳雄(廣西梧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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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介紹

人物簡介,事跡,
黃炳雄在下鄉調研時,無意中了解到這一情況,立刻指派辦案人員進行調查後發現,大業林業站職工陳石林有重大作案嫌疑。最終,陳石林因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公款6.7萬元,被法院以貪污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
2005年4月,在黃炳雄的直接指揮下,岑溪市檢察院又順藤摸瓜,立案查辦了負責岑溪市大隆鎮黃華河流域森林生態公益補助資金髮放的大隆林業站職工鄧燁貪污補助金7.27萬元案。法院最終對鄧燁作出有罪判決。
據統計,2002年至2006年,岑溪市檢察院共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67件82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780多萬元;辦理立案監督案件98件133人。黃炳雄親自參與辦案68件,親自接待來訪民眾232人。
風 骨
“關係網、說情風對幹警的侵蝕,比子彈的危害性更強。檢察官作為執法者,首先要清廉,正人要先正己。辦案比在戰場上拼殺需要更多的勇氣和智慧。”面對執法中遭遇的關係網、說情風,黃炳雄深有感觸。
2005年6月,岑溪市檢察院在查辦該市水利電業公司私分國有資產案時,牽出了一供電所所長劉某涉嫌貪污案。劉某是黃炳雄的遠房親戚,辦案幹警查案時有些畏首畏尾。黃炳雄發現後,嚴肅地對辦案幹警說:“不論是誰都要一查到底,就是親戚也沒有絲毫情面可講。”黃炳雄的態度,讓幹警放下了包袱,使劉某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岑溪市檢察院新技偵綜合大樓建設期間,一些發案單位和經濟效益較好的單位知道檢察院缺少基建經費,便主動提出給贊助,但黃炳雄不為所動,婉言謝絕。一些單位見黃炳雄不肯接受“好意”,便提出邀請黃炳雄出國、出境考察,但都遭到了他的拒絕。據統計,黃炳雄任岑溪市檢察院檢察長期間,共拒收禮金和物品價值10萬多元。
2007年2月,黃炳雄擔任梧州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在他眼裡,這是一個新的起點。“新的角色賦予了我新的任務。我會加倍努力,在新的崗位上創造出更多工作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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