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8月—1992年2月,國營長洲無線電廠(4110廠)技術員,助理工程師(期間,1988年8月—1990年2月在貴州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自考大專)。)
1992年2月—2003年8月,貴州省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期間,1992年10月至1996年10月參加貴州大學法律系法學(自考)本科學習,1998年10月至2000年10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研究生進修班學習。)
2003年8月—2011年4月,貴州省黔南州委政法委員會科員、副主任科員,執法監督紀檢科科長。
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貴州省平塘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
2012年1月—2014年10月,貴州省平塘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4年10月—2015年2月,貴州省都勻市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
2015年2月—2017年1月,貴州省都勻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7年1月—貴州省都勻市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