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昏就業族,就是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本想安享晚年但迫於物價不斷上漲的壓力,如今卻變成了再就業一族的普通職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昏就業族
- 含義:再就業一族的普通職工
- 產生原因:迫於物價不斷上漲
- 主要群體:普通工薪階層
產生原因,主要群體,發展現狀,專家解析,
產生原因
黃昏就業族,就是好不容易熬到了退休,本想安享晚年但迫於物價不斷上漲的壓力,如今卻變成了再就業一族的普通職工。一些退休的普通職工,每個月退休金1000多元,但現在物價漲得太厲害了,還要給孩子還房貸,退休金根本不夠花了,在生活的壓力下退休後的職工只好又重新找份工作,滿足家庭開支所需,於是催生出一批黃昏就業族。
主要群體
“黃昏就業族”的主要群體是普通工薪階層,由於這些人的退休金相對較低,退休後又沒有其他的收入來源,只好另謀職業。實際上,退休後還要另找工作的“黃昏就業族”不在少數,身邊有很多退休再就業的例子,這些人的想法很相似,“我們都是普通的退休工人,退休金不多,但是隨著物價不斷上漲,退休金已遠遠不夠維持正常的生活,於是大家都想在退休後再找一份工作賺些錢。”
發展現狀
驟增的黃昏就業族,已成為城市中一個不容忽視的群體。一群曾經為了國家奉獻出青春,坐等安享晚年的退休職工卻尷尬地淪為了“月光族”。沒有安全感的生活讓這群人開始想方設法再就業。於是,退休職工又開始上班了,雖然工作崗位遠沒有那么光鮮照人,收入也微不足道,但他們會說:“補貼點生活!”可以想像,真正到了老齡化社會以後,老而無養十分可怕。退休族“月光”再就業,比年輕人“月光”更可怕,因為他們更弱勢。
專家解析
專家指出,我國老年權益保障法提出,根據社會需要和可能,鼓勵老年人在自願和量力的情況下參與社會發展。具體可以借鑑日本、新加坡等國經驗,將老年人再就業的領域和操作環節細化,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禁止年齡歧視,保護老年人再就業的正當權益,並儘快建立彈性退休年齡和工作時間政策,實現社會和企業發展,與滿足老年人“老有所為”願望的多贏結局。
不過,專家提醒,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契約法未將退休再就業人員納入保護範圍,用人單位和返聘人員不能依據法律主張權利和承擔義務。由於缺乏配套的老年人才市場引導機制,老年人再就業一般都是靠朋友或者熟人介紹,而通過這種“地下操作”的找工作方式,老年人十分容易吃“啞巴虧”,遭遇年齡歧視、隨意解僱等問題。而再就業的老人,從事的往往是間斷、臨時性工作,由於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沒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契約,在維權時也存在不小的難度。
浙江大學社會學系副主任王小章教授:現在的退休人員中,很大一部分體力精力還很旺盛,還能繼續工作,而他們的子女大多是獨生子女,普遍存在買房、成家立業等諸多經濟壓力,加之我國目前的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完善,退休人員存在再就業的需求。這,也是他們的一種權利,能緩解一些老年人的心理疾病,並重新找到生活的意義,所以在健康條件允許、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