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

為依法保障廣大公眾對衛生健康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制定《黃岡市衛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黃岡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一、主動公開
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涉及個人隱私、內部事務信息等外,公開市衛生健康委以下信息:
1.市衛生健康委領導及分工;
2.市衛生健康委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等;
3.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4.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5.公務員招考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通過黃岡市衛生健康委入口網站或相關政務媒體等途徑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市衛生健康委相關政府信息。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黃岡市衛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或在黃岡市衛生健康委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3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黃岡市衛生健康委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書;
2.信函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黃岡市衛生健康委入口網站公開指南下載《黃岡市衛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黃岡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是省衛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辦公地址:黃岡市經濟開發區東門路206號;
本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除當場可以答覆的外,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未明事項或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黃岡市衛生健康委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舉報,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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