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促進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黃岡市促進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已經黃岡市人民政府同意,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24日印發.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岡市促進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24日
  • 實施時間:2022年8月24日
  • 發布單位: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加快促進我市農產品電商高質量發展,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大力招引電商項目。重點引進電商頭部企業在我市註冊設立電商總部、區域總部、結算中心,將招引年度網路銷售額5000萬元及以上的農產品電商招商項目納入招商引資重大項目,採取“一事一議”的辦法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
二、培育壯大電子商務平台。對運營模式新,市場前景好,網路銷量過億元、社會效益好的電商平台,按平台軟硬體投入的5%給予資金支持,單個平台支持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支持電子商務示範創建。對認定(保留)為省級電子商務基地(園區)的,給予基地(園區)運營單位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認定(保留)為省級電子商務示範企業的,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鼓勵電子商務模式創新。對直播帶貨黃岡產品年銷售額達到2000萬元(含)以上且設備投資(含信息化改造的軟體系統)200萬元(含)以上的直播基地(產地直播間),按設備購置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補助。
五、加強電商人才培育。將網路銷售額1億元(含)以上農產品電商招引企業(不含國家限制發展類等行業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納入市區招商引資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支持範圍。每年安排市本級電商人才培養(訓)資金20萬元,開展電商領頭人培訓。
六、支持暢銷網貨打造。對培育單個品牌產品(本地產品)年度網路銷售額過1000萬的電商企業或MCN機構(通常指專門培養和扶持網紅達人的經紀公司或者管理機構),給予銷售額1%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獎補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網貨品牌企業參加國家、省電子商務博覽會,給予展位費70%的補助,每家企業每次最高補助不超過15萬元。
七、降低農產品上行成本。對通過農村上行郵件快件年銷售本地農產品達到10萬單及以上的市場主體,按單量規模予以補貼。單量規模達到10萬單、但不足50萬單的,一次性補貼3萬元;單量規模達到50萬單、但不足100萬單的,一次性補貼10萬元;單量規模達到100萬單、但不足500萬單的,一次性補貼25萬元;單量規模達到500萬單及以上的,一次性補貼50萬元。各區間獎勵不重複享受。
八、加強金融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對新“入限”農產品電商企業3年內免收擔保費,由同級財政對支持“入限”電商企業的擔保公司,按照《黃岡市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實施辦法》(黃金髮〔2020〕18號)規定給予補助。
九、支持電商企業“入限”。對全程“一對一”服務小微企業“入限”的運營管理機構,按每培育1家“入限”電商企業獎勵1萬元的標準予以兌現。
十、建立全市電商大數據監測平台。加強與第三方數據平台合作,建立市級電子商務統計監測平台,平台年度運行維護資金不超過20萬元。每季度對各縣(市、區)實物商品網上零售情況進行通報。
中央、省出台相關新的支持政策,一併遵照執行,同類政策按照“就高不重複”原則執行,以最大力度支持農產品電商發展。涉及的獎補資金,按照“屬地管理”、財政體制以及“誰受益、誰兌現”的原則執行,縣(市、區)部分由各縣(市、區)政府負責;市區部分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享受本政策的電商主體,是指在黃岡市內註冊且入限納統的獨立核算法人企業。
上述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由市商務局會同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招商服務中心、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郵政管理局、各縣(市、區)政府共同組織實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