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實施全區投資促進總體規劃;參與研究全區重點產業及相關產業發展規劃,配合制定全區產業發展政策。
(二)統籌協調和指導全區投資促進工作,建立健全招商引資項目調度、督查通報等工作機制;組織協調全區產業招商和投資促進工作。
(三)負責投資促進宣傳工作,做好全區投資環境、產業政策和重大招商項目的包裝、宣傳、推介工作。牽頭組織全區性重大招商投資推介等活動,指導、協調全區各鄉鎮、有關部門的投資推介活動。
(四)承擔融入杭州都市圈、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等區域合作有關產業項目對接、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建立健全常態溝通對接機制,推動區域合作。
(五)組織重大招商引資項目洽談、客商考察、拜訪對接等活動。負責全區投資促進工作信息的收集、篩選、發布,推動投資促進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聯繫、對接各類商會、協會、學會,組織開展相關投資促進工作。加強區域內的異地商會和異地黃山(徽州)商會的聯絡對接工作,發揮商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在招商引資中的作用。
(七)負責指導營造投資促進的營商環境,做好全區重大投資促進暨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和服務,會同有關鄉鎮、部門做好項目推進工作,為投資企業提供協調和服務。
(八)負責建立全區投資促進工作綜合評價體系,做好全區招商引資年度計畫的分解、統計、考核工作,制定考核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全區招商隊伍教育培訓,推進招商隊伍專業化建設。參與組建區駐外產業招商隊伍,加強對全區駐外招商小分隊人員的管理、考核和業務指導。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推進區域合作,組織擬訂和實施我區參與長三角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的綜合性規劃和政策;牽頭推進我區融入杭州都市圈和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工作,協調推進重大合作專題、平台、項目建設,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我區經濟技術協作、區域經濟合作有關政策。
區投資促進局承擔融入杭州都市圈、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等區域合作有關產業項目對接、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協助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產業發展規劃。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負責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文電、會務、安全、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宣傳、督查督辦、文明創建等工作,承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財務管理、機關黨建、扶貧等工作;加強對非公企業和投資促進相關社會組織的非公黨建指導工作;負責綜合性檔案起草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
(二)產業招商股(合作交流股)。指導和協調各鄉鎮、有關部門圍繞重點產業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區產業發展情況,擬訂全區產業招商規劃。編制招商宣傳推介資料,做好全區投資環境、項目的宣傳推介。組織實施招商引資活動,對接企業和客商,負責考察拜訪洽談具體工作,做好客商來訪、在談項目的收集、跟進工作。組織重大招商引資項目預審。
牽頭擬訂全區投資促進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區產業招商規劃;制定投資促進政策及投資項目引薦單位(個人)獎勵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政策落實;鼓勵在黃企業投資再擴大、引導我區大型企業積極向外投資;負責區域經濟協作工作,承擔融入杭州都市圈、對接長三角一體化等區域合作有關產業項目對接、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聯繫對接各類商會、協會、學會,組織開展相關投資促進工作;提出區駐外產業招商隊伍組建意見,負責對駐外小分隊人員的管理和業務指導,負責全區投資促進隊伍業務培訓,做好項目落地協調服務等工作。
(三)項目調度股。負責投資促進項目的日常調度工作;負責投資促進項目實地核查和督查通報,跟蹤督查省、市、區重大招商活動等簽約項目進展情況;分解下達全區招商引資工作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對全區投資促進工作的評價考核,制定考核獎勵辦法。負責全區投資促進工作的動態統計和分析。負責對接省合作交流辦公室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略)
區投資促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