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徽州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黃山市徽州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室 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山市徽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19]13號)和《中共黃山市徽州區委 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徽發[2019]4號),制定本規定。

黃山市徽州區文化旅遊體育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徽州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 所屬部門: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黃山市徽州區
  • 現任領導:羅建中(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文化工作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政策措施、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有關政策措施,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規劃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事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融合發展,推進落實文化旅遊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區級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徽州區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研究和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負責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六)指導、推進文化文物旅遊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七)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八)統籌規劃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組織實施文化旅遊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
(九)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監測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經濟運行,負責行業信息統計和發布工作。
(十)綜合管理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和利用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十一)指導、管理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導和推進民眾體育、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工作,規範體育服務管理。
(十三)負責對廣播電視電影單位的行業監管,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產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綜合管理全區電影放映市場。
(十四)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監管,綜合管理全區各類出版物的出版發行工作,監管出版物內容、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負責全區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十五)擬訂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和指導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培訓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局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文電、會務、檔案、信訪、安全、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擬訂文化旅遊體育有關規範性檔案,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旅遊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落實文化旅遊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應訴工作。
擬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及隊伍建設等工作。承辦文化旅遊體育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有關工作。
負責部門預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全區文化旅遊體育統計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牽頭負責統籌安排、使用文化旅遊體育發展資金、文物保護資金及各類專項資金。
(二)公共服務股。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文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文物和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體育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公共體育場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三)資源產業股。擬訂文化旅遊體育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相關門類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招商引資工作,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體育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體育產業園區、基地建設。指導全區重點及基層文化體育和旅遊設施建設,督促重大文化體育產業項目實施。負責推進文化體育產業交流與合作。負責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和休閒度假區的申報、評定。參與文化旅遊體有項目審核、評價、驗收。指導文化旅遊體育商品研發。
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組織國家級、省級、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申報工作。開展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傳承人評審工作。推進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世界文化遺產、國家、省級和市級、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保護利用工作。協同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及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加強文物的管理。指導全區博物館工作,擬訂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非國有博物館健康發展。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博物館的對外合作和交流。組織開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督察工作。研究制定革命文物保護、修繕、徵集等工作規範,組織開展重大革命文物保護工作。
承擔文化旅遊體育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旅遊扶貧村、鄉村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四)行業管理股。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文化旅遊體育行業黨建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承擔文化旅遊體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利、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文化文物、旅遊、體育、廣播電視電影和新聞出版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政務公開和政務視窗管理工作。承擔文化旅遊體育應急救援指導工作。
負責全區廣播電視電影單位的行業監管。擬訂全區廣播電視電影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廣播電視電影事業、產業發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電影重點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全區各類廣播電視電影機構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綜合管理全區電影放映市場。
負責全區新聞出版單位的行業監管,擬訂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著作權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管。負責印刷業的監管。

人員編制

區文化旅遊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按有關規定配備。
區文化旅遊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其他事項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局長:羅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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