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黃山市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黃山市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黃山市徽州區政府設立的職能部門。

最佳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不再保留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改為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黃山市徽州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黃山市徽州區
  • 現任領導:謝國成(黨組書記、局長)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並監督管理。
(四)組織指導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組織擬訂並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依法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依法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依法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酒類、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監管職責。指導鄉鎮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四員”制度。
(六)依法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責任。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依法負責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政府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依法管理和指導產品(商品)質量工作,負責產品(商品)質量巨觀管理和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預警、監測工作;受委託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和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依法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規範契約行為,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實施契約格式條款備案,監督管理拍賣行為。
(十)負責商標和名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市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組織推進名牌發展戰略;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負責地理標誌產品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依法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範;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編碼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依法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和監督認證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的有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藥師執業資格和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製度。
(十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十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謝國成(黨組書記、局長)

所獲榮譽

2020年6月,被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第十二屆安徽省文明單位”稱號。

辦公地址

黃山市徽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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