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屯溪區水利局

黃山市屯溪區水利局

黃山市屯溪區水利局,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室、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黃山市屯溪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字〔2019〕11號)和《中共黃山市屯溪區委、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政府關於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屯發〔2019〕6號),區水利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黃山市屯溪區水利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黃山市屯溪區水利局局長:李華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山市屯溪區水利局
  • 外文名:Water Conservancy Bureau of Tunxi District, Huangshan City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李華峰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全區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水利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水利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規劃、防洪規劃等重要水利規劃。
(二)負責全區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各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管理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有關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指導主要河流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庫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庫水系連通工作。
(七)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利科技工作。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與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十)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
(十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主要河流水庫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主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二)指導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河庫管理,全面推進河長制,維護河庫健康美麗。
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加強水利政策研究,加強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水利信息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財務、綜治、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水利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編制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與組織協調工作。
(二)水政水資源股(政策法規股、全區節約用水辦公室)。組織、協調、參與水利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和解釋,組織全局的普法工作;組織開展水利管理執法監督和執法檢查工作;承擔重大事項及其他涉法事務的合法性審查、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擬訂水利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指導水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指導河庫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庫水系連通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有關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並協調實施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計畫用水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三)規劃基建股。擬訂全區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全區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按許可權審核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組織實施中央、省、市及區水利建設投資計畫,承擔水利統計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指導全區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制定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
組織指導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鑑定和驗收,指導主要河流乾堤、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按規定承擔有關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查並監督實施。
(四)水利管理股(河長制工作股)。指導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主要河流、河口的開發、治理和保護,指導河庫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指導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組織編制水庫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水庫、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技術推廣和科技交流工作。指導全區水利信息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信息化建設相關工作。承擔河長制有關指導協調、制度制定和督查考核等具體工作,負責區河長制辦公室日常工作。

行政編制

區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1名(股級)。
區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黃山市屯溪區水利局局長:李華峰

其他事項

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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