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俊傑(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東興街道玉浦村原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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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俊傑,曾任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東興街道玉浦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2024年7月,黃俊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俊傑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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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揭陽市榕城區東興街道玉浦村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4年7月,揭陽市榕城區東興街道玉浦村原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黃俊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揭陽市榕城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4年8月,揭陽市榕城區紀委監委對揭陽市榕城區東興街道玉浦村原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黃俊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俊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規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規審批大額現金支出;紀法底線失守,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黃俊傑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榕城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黃俊傑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9月12日,揭陽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榕城區東興街道玉浦村原黨委書記、村委會主任黃俊傑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22年,黃俊傑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金總計17.7萬元以及高檔菸酒一批,其中多次發生在節假日期間。黃俊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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