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字:彌大
- 所處時代:金
- 出生地:東平須城
- 逝世日期:1191年
- 本名:黃久約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
人物生平
黃久約( -1191)字彌大,金朝,東平須城人,曾祖黃孝綽,一生不求功名,號潛山先生。父黃勝;通判濟州。傳說母劉氏夜裡做了一夢,一隻碩鼠口銜明珠,跳上床來,劉氏驚醒,久約呱呱墮地。人們說,這孩子有福,有享不盡的榮華富貴,是黃家的一顆明珠。
黃久約擢進士第,任鄆城主簿、曹州軍事判官。他在地方做官體恤民情,愛民如子;任磁州刺史時,盜者被捕後,審錄官不及時審理,多被杖殺或死在獄中,久約惻然,說:民雖為盜,而不死於法,能行嗎?請先定罪然後執行,在朝做官,敢直言進諫。
金世宗時,郡縣一職多空缺,黃久約認為這不是因缺乏人材造成的,而是論資格的緣故。他對皇帝說:“請下詔責備那些因循守舊而淹沒人材的大臣,要他們體諒朝廷苦衷,積極推薦人才。”金世宗說:“這類事宰相沒有留意,倒是諫官先提出來了。”即日就任命了幾位刺史。黃久約又對皇帝說:“應讓親王以下官員,依次向上推舉。”金世宗說:“薦舉人才是宰相的事兒,其他官員職位再高,不一定都會識別人才。方今縣令最缺,應讓刺史以上官員推薦縣令,我將根據他們的能力大小選用。”又說:“近日推舉的官員,都是待考的各科學生,為什麼沒有進士?是不是薦舉這種辦法有弊,不能再繼續使用了?”黃久約回答說。“各科中哪能沒有廉能的人!要不採取薦舉的辦法,他們當中怕是有的一輩子也當不了縣令,這個辦法不能廢止。”一天,上朝議事畢,宰相有事另奏,諸大臣退避。黃久約欲退,世宗止之。從此,諫臣不再退避形成慣例。
明昌二年卒。黃久約爽朗豁達,敢言直諫,善結友人,文章典雅優美,吏治、學識皆名於當時。
史料記載
《金史》記載:黃久約,字彌大,東平須城人也。曾祖孝綽有隱德,號“潛山先生”。父勝,通判濟州。母劉氏,尚書右丞長言之妹,一夕夢鼠銜明珠,寤而久約生,歲實在子也。擢進士第,調鄆城主簿,三遷曹州軍事判官。有盜竊民財,訴者以為強,郡守欲傅以重辟。久約閱實,囚得免死。累擢禮部員外郎,兼翰林修撰,升待制,授磁州刺史。磁並山,素多盜,既獲而款伏者,審錄官或不時至,系者多以杖殺,或死獄中。久約惻然曰:“民雖為盜,而不死於法可乎?”乃盡請讞之而後行。
時郡縣多闕官,久約言:“世豈乏材,閡於資格故也。明詔每責大臣以守格法而滯人材,乞斷自宸衷而力行之。”世宗曰:“此事宰相不屬意,而使諫臣言之歟?”即日授刺史者數人。久約又言,宜令親王以下職官遞相推舉,世宗曰:“薦舉人材,惟宰相當為耳,他官品雖高,豈能皆有知人之監?方今縣令最闕,宜令刺史以上舉可為縣令者,朕將察其實能而用之。”又謂久約曰:“近日察舉好官,皆是諸科監臨,全無進士,何也?豈薦舉之法已有奸弊,不可久行乎?”久約曰:“諸科中豈無廉能人,不因察舉有終身不至縣令者,此法未可廢也。”上曰:“爾舉孫必福是乎?”久約曰:“臣頃任磁州時,必福為武安丞,臣見其廉潔向公,無所顧避,所以保舉。不謂必福既任警巡使,處決凝滯。”上曰:“必福非獨遲緩,亦全不解事,所以罪不及保官者,幸其無贓污耳。”久約無以對。必福五經出身,蓋諸科人,故上問及之。翌日侍朝,故事,宰相奏事則近臣退避,久約欲趨出,世宗止之,自是諫臣不避,以為常。
章宗即位,久約以國富民貧、本輕末重、任人太雜、吏權太重、官鹽價高、坊場害民、與夫選左右、擇守令八事為獻,皆嘉納之。再乞致仕,不許,授橫海軍節度使以優佚之。明昌二年致仕,卒。久約雋朗敢言,性友弟,為文典贍,有外祖之風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