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薩諸塞1647年法

麻薩諸塞1647年法(Massachusetts School Law of 1647),亦稱《老騙子撒旦法》。1647年11月麻薩諸塞議會通過。認為撒旦的陰謀是不讓人們了解《聖經》,貌似聖人的騙子用人們無法理解的語言將《聖經》弄得晦澀難懂,前人的學問有絕傳之虞。遂規定:(1) 凡有50戶的市鎮應設立一所初等學校,並在居民中任命一名教師教兒童識字、讀書,薪金由家長或(學徒的)師傅或全體居民負擔,而主要部分由地方稅收支付。(2) 凡有100戶的市鎮須建立一所中等學校,為青年升入大學作準備。凡拒不執行規定超過一年的市鎮,就處以5英鎊的罰款,並把罰款交給附近的市鎮的學校,直到其執行此項法令為止。法令的規定及思想原則影響美國獨立後公立學校教育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薩諸塞1647年法
  • 外文名:Massachusetts School Law of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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