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

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

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是麻栗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麻栗坡縣畜牧獸醫局牌子。

中共麻栗坡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接受中共麻栗坡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中共麻栗坡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 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 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中共麻栗坡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縣委農辦有關工作, 接受縣委農辦的統籌協調。

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州、縣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麻栗坡縣玉爾貝路171號(政務樓14樓1412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擬訂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組織農業會展,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市場開拓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鄉鎮企業、三七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和生物資源開發;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促進綠色發展;負責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和省、州、縣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州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內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縣科技管理和宣傳工作;研究提出促進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引進國內外智力,開展全縣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制訂全縣各類年度科技計畫、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等。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生物資源開發與創新工作。
(十四)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具體執行有關農業對外項目。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 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 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有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同、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和省、州、縣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麻栗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 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麻栗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 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 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查、扶貧、政務公開、新聞宣傳,文書檔案、綜合性會議組織、綜合檢查考評、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牽頭負責農業會展經濟、招商引資和農產品出口工作;承擔農業涉外事務、涉外合作交流、涉外人才交流、外資項目和農業對外項目實施;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科技幹部管理、技術職務評聘、教育培訓;負責社團管理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局系統財務、資產和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安全股。提出農業農村改革發展有關重大政策建議,提出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發展農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承擔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起草;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農業綜合執法工作;牽頭農業農村有關行政事項審批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農業農村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工作;負責執法監督、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組織協調;承擔農業行政複議、規範性檔案與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合法性審查、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行政應訴、普法宣傳工作;牽頭承擔“雙隨機 一公開”“放管服”等相關工作;牽頭協調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牽頭負責局綜治維穩工作。
(三)科技股。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州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劃政策以及科技發展、引進國內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各鄉(鎮)、各部門的科技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科技管理宣傳工作;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推進全縣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指導全縣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研究提出促進企業科技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負責組織制訂全縣各類年度科技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編制全縣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全縣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及技術市場工作,指導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全縣科技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國內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引進國內外智力,指導有關部門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承擔全縣學術技術帶頭人和技術創新人才選拔培養推薦工作;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全縣生物資源開發與創新工作,特別是以三七為主的生物醫藥和大健康產業等項目調研、組織實施及管理工作。
(四)基本建設管理股。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中低產田地改造、石漠化治理等農業基礎設施項目的儲備、申報、招投標等工作;指導站所編制項目規劃、初步設計、實施方案;做好項目實施管理、檢查督促、總結驗收工作;參與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組織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進一步提高耕地質量;提出農業農村項目實施建議和財政扶持政策,組織做好農業投資規模、投資方向的審核,承擔農業項目檢查督促、組織驗收工作;配合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五)農村社會事業管理股。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和生態循環農業建設;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牽頭組織落實縣委農辦職責範圍辦的工任務。
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起草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規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牽頭負責農業現代化、農業農村經濟運行分析、農民增收工作;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起草促進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和農業龍頭企業、鄉鎮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有關工作;牽頭負責涉及農業農村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農業綠色發展、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工作;參與農村金融政策制定,負責惠農政策等工作;起草農業綠色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推動農產品綠色生產;牽頭負責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工作,承擔有關組織、管理協調、督促檢查和績效考評職責;指導產業結構、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

所獲榮譽

2023年1月訊息,農業農村部發布《農業農村部關於表彰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麻栗坡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榮獲“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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