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農業農村局是麗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麗江市農業農村局加掛麗江市鄉村振興局牌子。
麗江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24年3月4日,麗江市農業農村局加掛麗江市鄉村振興局揭牌儀式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麗江市農業農村局
- 辦公地址:古城區長水路268號
- 所屬部門:麗江市人民政府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領導
麗江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李榮祥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實施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指導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承擔法律法規明確的執法職責。參與涉農的財政、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實施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農業龍頭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工作。培育、保護農業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綠色食品牌”。組織農業展會,促進招商引資,提出促進農產品流通的建議。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業標準化生產,促進綠色發展。負責漁業管理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
(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佑。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實施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實施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實施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監督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組織實施獸藥質量、獸藥殘留限量和殘留檢測方法國家標準。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監督市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根據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中央、省、市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
(十一)提出農田建設項目的需求建議和項目規劃,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承擔農田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二)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三)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四)牽頭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地區交流合作,組織實施有關農業援助項目。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統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農業發展質量,紮實推進美麗鄉村建設,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加快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
2.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相關農業生產資料、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堅持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嚴防、嚴管、嚴控質量安全風險,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加強對行業內交叉重複以及性質相近、用途相近的農業投資項目的統籌整合,最大限度縮小項目審批範圍,進一步下放審批許可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切實提升國家、省、市支農政策效果和資金使用效益。
(十七)與麗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
1.麗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麗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麗江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內設機構
市委農辦秘書科、市委農辦督促協調科、辦公室、計畫財務管理科(農業投資管理科)、畜牧獸醫管理科(獸藥飼料管理科)、農業機械化管理科、市場與信息管理科(對外交流合作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漁業漁政管理科、科技教育管理科、農田建設管理科、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發展規劃科、鄉村產業發展管理科、政策與改革科、農村社會事業促進科(農村環境資源管理科)、法規科(行政審批科)、農業綜合行政執法科、種植業與農藥管理科、綠色食品發展管理科(生物資源開發創新辦公室)、機關黨委(人事科)
直屬單位
麗江市農業科學研究所(麗江市農業技術推廣中心)、麗江市種子管理站、麗江市土壤肥料工作站、麗江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麗江市畜牧工作站)、麗江市動物衛生監督所、麗江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所、麗江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站、麗江市植保植檢站(麗江市農藥監督管理所)、麗江市經濟作物工作站(麗江市花卉技術培訓推廣中心)、麗江市水產技術推廣站、麗江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推廣站(麗江市農業機械化技術學校、麗江市農業廣播電視學校)、麗江市農業環境保護監測站(麗江市綠色食品發展中心)、麗江市農村能源管理站、麗江市農業農村信息與宣傳中心、麗江市農業工程建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