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源縣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由鹽源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源縣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 外文名:Yanyuan County carried out the "six hit six rule" fighting rule violation special action plan
- 頒布者:鹽源縣人民政府
- 目的: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行為
導語,正文,
導語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視頻會議精神,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安委〔2014〕6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督查的通知》(川辦函〔2014〕119號)、《省政府安委會關於印發四川省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14〕12號)和《州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涼山州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涼府辦函〔2014〕254號)要求,經縣政府同意,現將《鹽源縣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正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州政府關於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安排,嚴格整治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行為,維護全縣安全生產秩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州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依法依規,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的“四個一律”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當前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大幅減少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事故,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突出煤礦、金屬與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消防等重點行業領域,集中開展以“六打六治”為重點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
(一)打擊礦山企業無證開採、超越批准的礦區範圍採礦行為,整治圖紙造假、圖實不符問題。
1.打擊無地質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證照過期,擅自從事礦產資源勘查、生產和開採違法行為。(縣國土資源局、工商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打擊以探代采、私挖濫采、超層越界開採行為。(縣國土資源局牽頭負責)
3.打擊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礦山採掘施工資質的單位從事礦山工程建設施工違法行為。(縣安監局、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4.打擊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地質勘查資質或相應施工資質的單位從事地質勘探坑探工程施工違法行為。(縣國土資源局、安監局、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5.打擊地質勘探坑探工程、礦山建設項目未經核准,初步設計及安全專篇未經審查批准,違反建設項目管理程式,擅自開工建設和邊建設、邊生產違法行為。(縣發展和改革局、國土資源局、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6.整治礦山企業未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安全規程和技術規範繪製保存礦圖,未健全技術管理和礦圖管理制度,並結合礦山生產及時填繪更新、真實反映礦山實際情況問題。(縣安監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7.整治礦山建設工程層層轉包、違法分包的問題。(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牽頭負責)
8.整治露天礦山未採用自上而下分台階(分層)開採、未實行中深孔爆破、液壓錘二次破碎和機械鏟裝作業以及爆破境界範圍內仍有居民和工業設施的問題;整治地下礦山機械通風系統不完善、局部通風不到位及安全出口設定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問題;整治尾礦庫沉積乾灘長度、安全超高、排洪(排水)、排滲不符合規定要求以及下游危及範圍內仍存在居民和重要工業設施等問題。(縣安監局牽頭負責)
(二)打擊危化品非法運輸行為,整治無證經營、充裝、運輸,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等問題。
1.打擊危化品非法運輸行為。嚴格危化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嚴格管控危化品道路運輸路線,嚴格查處運輸危化品的車輛擅自進入危化品運輸禁行區、不按《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規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時間等要求運輸劇毒化學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危化品運輸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超載、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縣公安局牽頭負責)
2.嚴格危化品道路運輸許可、運輸企業以及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改裝、偽裝、未按規定懸掛或噴塗車身反游標識和警示標誌危化品運輸車輛以及未取得運輸許可的車輛和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人員非法承運危化品的違法行為。(縣交通運輸局、公安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3.整治無證經營、充裝、運輸,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超許可範圍運輸、瞞報運輸、無押運員運輸,違規裝載等問題,全面排查整治在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縣交通運輸局、質監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打擊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
1.打擊無資質施工行為;打擊建設單位規避招標,任意肢解工程發包,隨意壓縮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單位項目管理違法行為;打擊建設單位不辦理施工許可、質量安全監督等手續,或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的施工單位的違法行為;打擊施工單位無相應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過期,非法從事建築活動的違法行為;打擊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施工活動違法行為。(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水務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整治施工單位弄虛作假,無相應資質或超越資質範圍承包工程、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工程,違規託管、代管、掛靠等問題。(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牽頭負責)
(四)打擊客車客船非法營運行為,整治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掛靠經營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和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等問題。
1.整治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和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等問題。針對本地區客運車輛行駛路線和行駛特點,加強客運車輛通行安全管控。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停車登記檢查制度,嚴把客運車輛出站、出城、過境、上高速“四關”,嚴格落實7座以上客運車輛逢車必查制度,嚴格巡邏管控,嚴厲打擊客運車輛違反夜間停運規定、違反接駁運輸規定、“三超一疲勞”嚴重違法、違反動態監控制度等違法行為。加強對麵包車、校車和貨車“雙超”的路面管控,嚴厲打擊麵包車、校車(包括接送學生車)超員、貨車“雙超”違法行為。(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教育局、旅遊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2.整治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掛靠經營。開展大客車長途客運安全整治,對現有長途客運班線和客運企業進行清理整頓,嚴格控制10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長途客運班線和夜間運行時間,強制執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制度;整治客車非法異地載客、非法組客和站外攬客,船舶最低安全配員和違法夜航等問題。(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擊“三合一”、“多合一”、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企業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整治違規住人、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閉、粉塵防爆等問題。
1.打擊集生產、儲存、經營、銷售、居住於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等存在火災安全隱患的小企業、小作坊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整治居住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的場所、作坊,有人員居住的民用建築內從事生產儲存的場所、作坊,集經營可燃易燃物品、居住於一體的商業店鋪,消防設施配置設定不符合標準,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安全出口數量不足,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占用、封閉、堵塞,人員密集場所窗戶設定影響逃生、救援的障礙物等問題。(縣消防大隊牽頭負責)
2.打擊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企業違反《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8號)的違法生產經營行為。開展粉塵防爆專項整治,對轄區記憶體在鋁鎂粉塵、煤粉、麵粉、澱粉、血粉、魚粉、紙粉、木粉、棉花、菸草、塑膠、染料等粉塵爆炸危險的工貿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情況和底數,組織相關企業對照《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2007)、《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用收塵器防爆導則》(GB/T17919—2008)等標準認真開展自查自改,辨識粉塵燃爆風險,採取切實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及時徹底清理生產中產生的粉塵,防止粉塵爆炸事故發生。(縣發展和改革局、經濟商務和信息化局、農業和科學技術局、林業局、質監局、安監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三、時間步驟
專項行動從2014年9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9月中下旬)。
1.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在調查摸底基礎上,結合正在全縣範圍開展的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縣委、縣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專項督查相關工作要求,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營造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輿論氛圍和高壓態勢。
2.各鄉鎮、各有關部門組織對企業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將未取得證照或證照過期的企業向社會公告。
3.組織企業認真自查自糾,凡存在重點打擊整治的六類行為的,立即整改,並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自覺接受處理。
(二)集中打擊整治階段(9月下旬至11月底)。
1.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對六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行集中打擊和整治。對已公告證照過期的企業進行逐一檢查,仍在生產經營建設的,一律予以關閉取締。對存在六類非法違規行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
2.採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重點地區和單位實施暗查暗訪,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專項行動紮實深入開展。
(三)鞏固深化階段(12月初至12月底)。
1.對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嚴重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對已停產整頓或關閉取締的企業逐一複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迎接州政府安委會對我縣的綜合督查。
2.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實施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備案督辦制度。州、縣專項行動領導機構對實施關閉取締、暫扣或吊銷有關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沒收非法所得並按國家規定上限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備案,一案一檔,跟蹤督辦,各有關部門請於每月30日前將本月有關情況報送縣安委會辦公室。
(二)組織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期間,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每月至少開展2次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一律移交司法機關,不得有案不移、以罰代刑。
(三)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在全縣範圍內以暗查暗訪的方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以深化“打非治違”為主題,通過主流媒體適時報導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選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在報紙、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公布舉報電話、信箱、地址等信息,鼓勵民眾舉報非法違法線索,按照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相關規定落實舉報獎勵制度,並為舉報人保密。
(四)嚴格實施“黑名單”制度。將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事故的企業列入安全生產“黑名單”,實施重點監管,同時向社會公告並通報相關部門,在項目審批、核准、備案、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嚴格限制,並按規定在考核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五)開展典型案例公開審判和約談警示。配合公檢法機關,對企業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或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進行公開處理、審判,強化教育和震懾作用。對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不力或行動期間事故多發的地區,逐級開展約談警示。
(六)實行“一案雙查”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專項行動期間,同一企業1個月內發現2次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並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因此導致事故的,在追究企業及其負責人責任的同時,依法追究相關部門、鄉鎮及其負責人責任。對“打非治違”不力,連續發生因非法違法造成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相關部門、鄉鎮主要負責人責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鹽源縣“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見附屬檔案),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安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成立專門領導機構,統一組織領導本地區本行業專項行動,抓好各項工作落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領導小組名單於2014年10月20日前報縣“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落實責任,嚴明紀律。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專項行動工作職責,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研究部署有關工作。其他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牽頭部門開展各項工作。對於存在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行業領域,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協調,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抓好本行業(領域)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防止出現推諉扯皮現象。縣安委會將本次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加強過程監督,推動責任落實。
(三)全面整治,確保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對“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要認真安排部署,全面發動,定期督查,嚴格執法,不走過場,確保實效。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所有地區、行業、企業按照總體部署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尤其是對“六打六治”涉及到的行業企業做到廣泛參與,使他們真正行動起來,切實做好自查自糾、隱患排查、安全管理、教育培訓、建章立制等工作,堅決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紮實工作,務求實效。
(四)暢通信息,及時反饋。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以及其他行業管理部門要及時總結上報組織領導、宣傳發動、安排部署、嚴格執法、活動成果、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各類信息和情況。自9月25日開始,每周四報本周工作動態,縣安辦匯總整理後上報州安辦;每月28日報本月執法情況;12月1日前報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和專項行動中被責令停產整頓或關閉取締的企業複查情況報告;其它重要情況隨時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