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擬定並組織實施鶴慶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國民經濟發展、總量平衡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產業政策;銜接各主要行業和鄉鎮的規劃;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報告。
2、研究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3、研究分析財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組織貫徹實施國家頒布的價格、收費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國家的巨觀調控政策和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縣價格、收費改革方案;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加強對價格和收費的監測,搞好價格和收費的預警預報;治理和整頓經濟秩序,搞好價格和收費的服務和監督檢查。
4、研究鶴慶縣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和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改革開放和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倒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5、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點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積極支持協調配合好國家、省、州在鶴慶縣的各項重點工程建設;編制全縣向國家和省州申報的投資建設計畫,落實國家、省、州安排的專項建設資金計畫;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審批基本建設項目;安排國家和省、州計畫部門確定投資的建設項目;指導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組織和管理全縣重大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6、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定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7、研究分析縣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縣域經濟發展和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全縣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全縣經濟協作工作;
8、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管理糧食、化肥、食糖、藥品、能源產品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儲備;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的職能。
9、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衡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廣和套用;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建議,協調處理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10、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11、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擬定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提出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
12、擬定和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全縣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起草和實施。
13、歸口管理縣旅遊局和縣糧食局。
14、負責全縣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15、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和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綜合股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負責制定全縣第三產業發展規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專項規劃、綜合區域規劃。
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的預測、預警;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收入分配製度等巨觀調控目標;負責提供巨觀經濟和市場運行狀況及趨勢的信息,擬定並協調重要物資儲備計畫。研究和分析鶴慶縣全社會資金總量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工作;對財政和金融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及時提出對策建議。
分析國內外市場的發展狀況,做好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組織監督計畫執行情況。負責全縣糧食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總量平衡和調控,參與指導監督糧食和輪換等計畫的實施;參與提出全縣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三)農村經濟發展股
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全縣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跟蹤研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小城鎮建設規劃;制定全縣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申報重大建設項目。
(四)工交能源股
分析全縣工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全縣發展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提出相關體制改革建議,對工業現代化實施巨觀指導;負責編制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綜合編制原材料工業、製造業、新興產業、建築業發展計畫;銜接和平衡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提出結構調整目標、措施和重點行業專項發展規劃;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和引進項目的前期工作,負責行業內國家和省州安排資金的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限額以上項目的審核、申報和審批。
監測分析全縣利用外資的狀況,組織編制全縣利用外資年度計畫和中、長期規劃;商有關部門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協助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審核或審核許可權內外商投資、國外貸款、境外投資項目;負責外資建設項目引進技術設備免稅確認書的申報工作。
研究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編制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組織協調環保產業有關工作;審核、申報重大環境保護及資源綜合利用建設項目。
跟蹤研究國家和省州的高新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動向,結合全縣實際提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政策建議、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布局;負責組織編制及實施對可促進和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創造新的經濟成長點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化、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建設等的年度計畫,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負責研究全縣交通運輸和能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交通運輸和能源發展戰略、布局和規劃;擬訂促進交通運輸技術進步和節約能源、發展新能源的對策和措施;對交通運輸現代化和煤炭、電力及新型能源建設實施巨觀管理和指導;負責安排、審批和上報全縣交通、能源重大建設項目。
(五)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股
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巨觀調控政策和措施,編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問題,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安排好國家和省撥款的重大建設項目;負責安排全縣前期工作經費和固定資產項目的儲備工作;安排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大中型水利工程、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建設計畫;負責縣級投資項目審批;負責聯繫、協調重點建設項目的稽查工作;協調監督全縣招投標活動。
(六)社會事業管理股
研究提出全縣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落實人口、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等發展政策;編制社會事業發展投資計畫,審批和確定全縣重點及專項社會發展項目;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研究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參與提出就業規劃,貫徹落實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
(七)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股
跟蹤、研究國家和省州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問題的政策、動態;依照國家及省州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擬定鶴慶縣實施意見和實施細則;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和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提出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議。
(八)價格管理股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頒布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政策;研究監測價格總水平,提供價格調控目標和調控政策的意見建議;研究制定價格改革調整方案;研究提出全縣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依法管理實行地方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價格,負責各類價格的測定、調整、實施;參與壟斷性行業重要項目建設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負責組織調查和上報全縣農產品、工業品、公用事業成本、流通費用以及重要商品價格成本資料,為上級價格決策提供依據;負責對全縣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分析,利用全縣價格信息資源,開展價格信息諮詢服務工作,引導社會合理消費;負責對全縣重要生產、生活資料和服務價格監審,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或制止本行政區域內實施反暴利和低價傾銷辦法。
依照國家和省州頒布的收費政策和法規,組織實施省州下達的有關收費項目和標準,負責全縣的收費管理工作,提出全縣收費管理的辦法及措施,制定和適時調整省州委託縣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管理,與同級財政部門初審、上報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和項目,配契約級財政部門搞好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收費資金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的年度審驗工作;組織全縣《收費許可證》、《交費登記卡》的發放和管理;研究提出全縣收費改革調整方案的意見建議;監督、指導、協調全縣收費和收費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搞好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審計等工作,切實做到“清費、治亂、減負”
(九)價格監督檢查所
組織實施國家、省、州下達的工農業商品價格政策;制定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制度;監督商品價格政策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格的執行;指導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價格檢查,依法管理價格行為和查處價格違法案件,受理被處罰而申請的有關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
(十)價格認證中心
組織實施國家下達的收費和房地產價格政策;擬定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政策;開展價格評估、價格鑑證、價格顧問、價格諮詢及價格行政裁決等工作。
辦事機構
(一)鶴慶縣人民政府以工代賑辦公室
承擔縣以工代賑領導組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以工代賑的計畫、規劃的編制、政策措施和開發方針的制定;組織經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的年度以工代賑項目的實施。
(二)鶴慶縣西部開發領導組辦公室(與綜合股合署)
承擔縣西部大開發領導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鶴慶縣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戰略、發展規劃、重大項目和有關政策法規的建議;研究提出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結構調整、資源開發以及重大項目布局的建議;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和引進國內外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協調西部大開發重大項目的前期工作,抓好項目儲備。
(三)鶴慶縣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國防交通和經濟動員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制定和實施全縣國防交通網路布局規劃和國民經濟動員預案及全縣國防交通保障計畫、重點目標保障方案、應急措施、物資儲備計畫和國民經濟動員計畫、調用國防交通物資、組織國防交通保障隊伍,為全縣的軍事行動和其它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戰時負責組織實施國防交通動員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負責全縣的國防交通和經濟動員潛力調查及國防運力動員和動力徵用;管理本級財政安排的國民經濟動員經費,按許可權審批國民經濟動員項目;執行上級指示與命令,完成國防交通和經濟動員主管機構及本級人民政府賦予的其它任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趙燦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