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市旅遊服務中心是一個組織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崗市旅遊服務中心
- 電話區號:0468
- 郵編區號:154100
- 地理位置:鶴崗市
部門職能,機構設定,
部門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旅遊業法律、法規和政策;統籌協調全市旅遊業發展,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查縣旅遊規劃。
(二)組織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引導旅遊企業市場開發促銷;指導全市旅遊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
(三)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組織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產品、旅遊線路、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規劃開發;監測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對優秀旅遊目的地、旅遊飯店、旅遊景區、旅遊漂流區、旅遊滑雪場、家庭旅館等實施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負責旅遊安全、旅遊保險、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和協調;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業體制改革和擴大開放的推進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歸口管理全市旅遊涉外事務;引導國內旅遊發展,管理出國(境)旅遊、邊境旅遊。
(六)負責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核;負責旅行社設立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旅行社變更備案工作;負責從事旅遊賓館、飯店和旅遊景區管理的旅遊管理公司的備案工作;負責導遊證、臨時導遊證、領隊證申領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人力資源開發規劃;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信息、安全保衛、保密、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承辦黨群工作,承擔全市旅遊調研工作,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政策;負責旅遊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旅遊史志的編撰工作;指導全市旅遊信息網路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綜合統計、分析和信息收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場促進聯絡科
擬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引導旅遊企業市場開發促銷;研究旅遊動態,為旅遊企業提供市場開發和產品開發信息;負責旅遊日常外事聯絡工作;規劃指導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產品、旅遊線路、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規劃開發工作。
(三)規劃項目科
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查縣旅遊規劃;負責組織全市旅遊資源普查和建立項目庫工作,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負責旅遊發展金項目審核申請工作,監督管理旅遊發展金的使用;組織實施優秀旅遊目的地、旅遊景區、旅遊漂流區、旅遊滑雪場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負責從事旅遊區管理的旅遊管理公司備案工作。
(四)行業管理科
負責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核;負責旅行社設立分社、旅行社服務網點、旅行社變更備案工作;負責從事旅遊賓館、飯店管理的旅遊管理公司的備案工作;規範旅遊市場秩序,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誠信體系建設和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省有關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對旅遊飯店、旅遊景區、家庭旅館等實施服務質量等級標準化管理;組織指導工農業旅遊產品開發工作;負責旅遊安全、旅遊保險、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負責組織指導全市旅遊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人力資源開發規劃並貫徹實施;貫徹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等級標準、崗位標準;負責導遊證、臨時導遊證、領隊證的申領工作。
(五)質量監督科(市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依法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開展旅遊市場打假打非專項整治工作;受理各類旅遊投訴,處理本市跨縣的投訴案件及本市旅遊企業的投訴案件;受理並處理市旅遊局收取並管理其保證金的投訴案件和保證金賠償案件,上級質監所交辦的投訴案件和保證金賠償案件;對旅行社、旅遊涉外飯店、旅遊景區(含旅遊景點、度假區和度假村)、商店、車船公司以及其他在本行政區域內從事旅遊業經營的單位和個人的投訴,予以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