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縣消防救援大隊

鳳山縣消防救援大隊位於廣西河池市鳳山縣鳳城鎮東環路119號,其前身為1974年3月組建的鳳山縣公安局消防科,1996年成立鳳山縣公安消防大隊,隸屬於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隊。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隊集體轉至應急管理部,更名為鳳山縣消防救援大隊。

鳳山縣消防救援大隊主要業務範圍:負責全縣滅火救援、搶險救災、反恐排爆等業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山縣消防救援大隊 
  • 成立時間:1974年 
  • 辦公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河池市鳳山縣東環路 
  • 性質:消防機關
  • 行政級別:副團級(正營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承擔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應對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的重要職責,是應急救援的主力軍和國家隊。鳳山縣消防救援大隊隸屬於河池市消防救援支隊,實行以縣黨委和政府雙重領導體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履行下列職責:
(一)承擔城鄉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承擔重要會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二)承擔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參與擬訂消防專項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消防救援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預案編制、戰術研究和執勤備戰、訓練演練等工作。
(五)負責消防救援信息化和應急通信建設,承擔綜合性消防救援行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六)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
(七)負責消防應急救援專業化隊伍規劃、建設與調度指揮,參與組織協調動員各類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救援任務。
(八)負責消防救援隊伍建設與管理。
(九)完成縣黨委政府交辦的相關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消防救援隊伍正規化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要求,大隊機關內設機構設定為:鳳城鎮消防救援站、辦公室、防火監督、財務、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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