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縣教育局

鳳山縣教育局是鳳山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中共鳳山縣委員會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是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鳳山縣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山縣教育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按照中央、自治區黨委、市委和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結合本縣的實際情況,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執行計畫、具體實施辦法和有關補充規定。
(二)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理論宣傳、統一戰線和中國小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做好全縣相關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工作和人事調配。指導全縣中國小校的思想政治、德育、智育、體育衛生與藝術、勞動教育、國防教育、安全穩定工作。
(三)指導推進全縣教育現代化的有關工作。指導全縣基礎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監督指導實施自治區中國小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全縣中國小校做好規劃建設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縣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上報和發布。
(四)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監督實施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教育基建投資等有關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五)指導全縣基礎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負責推進本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負責普通高中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依照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指導編寫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指導選訂自治區、市審定的中國小用書目錄,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指導全縣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工作。指導實施本縣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指導意見和辦學標準,開展職業教育評估。指導本縣職業教育學校布局和專業結構調整等工作,指導本縣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就業指導工作。
(七)指導本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統籌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管理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九)指導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實施自治區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規劃,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推廣國語工作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十)指導全縣教育信息化工作。監督實施自治區、市制訂的教育系統信息化規劃。
(十一)負責全縣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管理的政策措施,督促落實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與規劃,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負責學前階段和義務教育階段民辦教育辦學的審批和管理。
(十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受鳳山縣人民政府委託,指導縣教育督導室對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
(十三)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四)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滕守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縣教育黨工委委員:劉正永

內設機構

(一)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股、基礎教育股)。負責統籌、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各項工作。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督查、安全保密、來信來訪及答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行政審批、績效考評。指導局所屬事業單位和各級各類學校機要、保密、文檔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全縣中國小校章程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及行政調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工作。負責組織辦理建議、提案。負責機關權責清單編制和調整工作。牽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統籌督促、檢查、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擬訂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執行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按管理許可權審核、審批各級各類學校黨組織設定方案,黨代會方案和黨組織組成方案。負責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和團隊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黨的統戰工作方針政策。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外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統戰幹部隊伍建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及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戰線黨的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推薦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黨外代表人士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統戰工作。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聯繫教育系統工會工作。承擔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指導縣教育督導室對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的督導檢查。
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和師德師風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師培訓、教育系統教師表彰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才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師補充、機構編制、崗位管理、工資福利、職稱改革、人才評審評價等工作。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教師招聘考試違規行為處罰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幹部考核、任免、獎懲、機構編制、人事調配、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因公出國、赴港澳台人員的政審及因私出國、赴港澳台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教育部門主管的社團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
指導全縣語言文字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政策和規劃的具體實施意見。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推廣國語。指導全縣語言文字資源數據採集管理。指導國語師資培訓、國語水平和漢字套用水平培訓和測試工作。指導全縣各類學校開展語言文字活動。承擔鳳山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負責全縣基礎教育的巨觀管理,指導全縣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實施方案,組織擬訂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擬訂普通高中、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化工作。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落實基礎教育辦學標準,規範基礎教育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質量提升和科學評價。指導全縣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有關工作。指導中國小的德育、心理健康教育、校外教育,負責做好學校的安全穩定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農村義務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指導選訂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課程資源目錄,組織管理地方教材和教輔資料。指導中國小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發展少數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指導本縣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和教材建設。指導全縣學校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工作。指導對少數民族教育援助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體育教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實施區市縣有關體育教育、衛生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的指導性意見和教學設施及專業、學科、課程教材建設標準。組織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教學交流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指導學校開展學生軍事理論課教學、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及相關活動。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本縣民辦教育辦學的審批和管理。擬訂全縣民辦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準具體實施方案,指導做好民辦教育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民辦學校辦學行為。指導本縣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巨觀管理工作。擬訂本縣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檔案和教學評估標準具體實施方案。指導本縣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專業建設、實習實訓管理和辦學評估工作。負責本縣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和學歷學籍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本縣中等職業教育德育工作、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本縣中等職業學校設定、撤銷、更名、調整。指導本科以外的繼續教育工作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承擔鳳山縣招生考試委員會和鳳山縣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日常工作。
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撥付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學生資助政策。負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的基本信息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中央、自治區、市和縣本級財政安排的教育經費管理和下達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內部審計、政府採購等工作。指導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相關管理。指導贈援款和國外教育貸款統籌管理。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和鳳山縣有關學校基本建設的要求,組織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基本建設的政策措施具體實施方案。負責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基本建設發展規劃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統籌推進教育基本建設專項工程。組織指導對各級各類學校建設項目進行檢查評估。負責社會捐資教育項目的建設工作。協調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建設用地的保障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做好校舍等基礎設施的使用、維護和管理工作。
(二)二層機構:教研室、教育督導室、學校安全管理中心、學生資助中心、教師發展中心
1.教研室
負責基礎教育教學研究、教學指導、教學業務管理、課程標準和教材培訓、學科教學評價、學科教學檢查、課題研究、教改實驗、校本教研、骨幹教師培養、教學質量測試、雙師教學、教育信息化、教育資源管理平台、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心理健康教育、中國小圖書和實驗設備配備管理、體育教育(預防近視)、學生體質健康監測;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雙語教育等以及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電教站負責全縣教育技術裝備的規劃、規範、標準制定、協調、檢查、驗收及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實驗室、圖書館、信息化教育技術的建設、管理、使用等方面的指導工作;青少年活動中心承擔全縣青少年學生校外活動的規劃、協調,研究、指導及校外健身娛樂、學習、藝體培訓活動的組織和管理。教育總工會圍繞教育的中心工作和上級工會組織的部署,做好教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廣大教職工參與各項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做好教職工的困難補助工作、教師慰問工作。
2.教育督導室
負責教育督導、教育質量監測、教學改革質量評價、督學責任區建設、專(兼)職督學管理、義務教育均衡、義務教育政策措施、各類教育督導、對接上級教育督導部門、督導委員會成員單位管理工作等以及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3.學校安全管理中心
負責全縣中國小校(含幼稚園、託管機構)的安全穩定管理、掃黑除惡、各類疫情防控、應急物資管理、綜合維穩治理、法制教育、普法教育、普法考試、國防教育、飲食安全、安全衛生、學生體檢、安全年度目標考核、安全知識宣傳培訓、校車管理、應急預案及演練、清潔美麗工程、安全事故處置、應急信息上報、隱患排查、平安鳳山建設、校園禁菸等以及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4.學生資助中心
負責各類免保教費、免學費、助學金、基金、寄宿生生活費、等補助項目發放與管理;學生營養改善計畫資金髮放及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辦理與貸後管理;教育資助系統的錄入與維護;學生資助信息管理;捐資助學管理、學生資助政策宣傳等以及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5.教師發展中心
負責協助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全縣公辦的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師“縣管校聘”管理的編制分配、人員調配、崗位設定聘任及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定和培訓考核、教師培訓、繼續教育、人才工作、人事制度改革、教師調配、支教走教、頂崗輪崗、東西部協作、學校領導管理培養等相關事務性工作,以及局領導班子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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