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縣審計局是鳳山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位於鳳山縣鳳城鎮古寺路1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山縣審計局
- 辦公地址:鳳山縣鳳城鎮古寺路1號。
- 性質:行政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鳳山縣審計局是鳳山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鳳山縣審計局。
主要職責
(一) 負責對國家、自治區、市和縣本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對領導幹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對國家、自治區、市和本縣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 向縣委審計委員會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情況報告。向縣長提出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受縣人民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報告。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有關機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三) 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出具審計報告,進行審計評價,在法定職權範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包括:國家、自治區、市和本縣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縣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縣級各機關各部門(含所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各鄉(鎮)人民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專案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和自治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縣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縣政府投資和以縣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縣重大公共工程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和建設運營情況;自然資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與修復情況;縣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縣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境內外資產、負債和損益,本縣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有關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和其他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 按規定對縣委管理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及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五) 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巨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審計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六)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整改審計查出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七) 指導和監督全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八) 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套用。
(九) 負責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進一步完善審計管理體制,加強全縣審計工作統籌,明晰審計機關職能定位,理順內部職責關係,最佳化審計資源配置,充實加強一線審計力量,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最佳化審計工作機制,堅持科技強審,完善業務流程,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充分調動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力量,增強監督合力。
(十一)職能劃轉。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縣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國有企業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的職責劃入縣審計局。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黃海妮
分工:主持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和縣審計局全面工作。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局機關內設綜合股1個股室。
二層機構:鳳山縣審計局下轄鳳山縣政府投資審計中心1個參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