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行業管理方面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二)負責水利技術的推廣工作;承擔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利工程建設、全市小水電建設項目及小水電站的監督管理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三)負責全市河道及其工程的日常管護和河道管理的技術性服務工作。
(四)負責全市範圍內水資源統一規劃、開發、利用工作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五)承擔水土保持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六)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水利服務站工作;負責鄉鎮(街道)水利服務站績效考核和村級水管員管理;負責農村水利資產管理;落實農村水利工程管護責任制;負責農村水利工程維修養護。
(七)負責小型水庫監督管理和庫管員管理。負責土門子水庫防洪、農業灌溉用水、發電、養魚。
(九)承擔水產苗種的研發、生產工作。
(十)承擔由市水利局委託的行政執法職能。
(十一)承擔市水利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設8個內設機構:
1、黨政群工作部。負責中心的黨務、人事管理及其他日常政務工作。包括基層黨組織建設及幹部隊伍建設,組織安排黨委部署的各種會議、學習、宣傳及其他活動;負責起草、修改相關報告、檔案、材料;負責機構編制、人員管理;負責在職、退休人員工資待遇調整及人事檔案、職稱晉升等工作;負責文電、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工作;負責公章、介紹信的保管和使用;負責辦公用房、設備、車輛的管理調度及後勤保障服務。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2、計畫財務部。負責制定年度預算、統計計畫、內部審核、資金管理、財務決算;負責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財務審計等工作;負責財務檔案收集、整理、保管。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主任1名。
3、技術質監服務部。負責水利技術的推廣;負責水利工程勘測、設計;組織開展本轄區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和評優評先活動,建立優質工程;掌握本轄區水利工程與質量安全動態,及時提出提高工程質量與安全的措施和要求,組織交流管理工作經驗;參加水利工程驗收;負責全市小水電建設項目及小水電站的監督管理。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9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移民扶持部。負責全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行業管理事務性工作;參與水利水電工程各設計階段移民規劃設計報告審查;組織移民工程竣工驗收;組織規劃和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負責全市水庫移民的統計核定;負責移民扶持政策的宣傳;組織編制和審查全市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規劃檔案。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7名;主任1名,副主任1 名。
5、河道事務部(水旱災害防禦部)。負責全市河道及其工程的日常管護和河道管理的技術性服務工作;編制並實施河道歲修計畫、治理方案和維修養護實施方案;編制合理開發利用河道水土、砂石及護岸等資源方案,依法核定河道采砂出讓價款。為編制全市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洪標準、重要江河胡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預防洪水、抗禦旱災調度、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提供技術服務;為洪泛區、蓄滯洪區和防洪保護區的洪水評價影響,以及有關防洪論證工作提供服務和保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7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河長工作部(鳳城市河庫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指導性工作,協調落實本級河長及上級
河長制辦公室確定的工作事項;組織擬訂我市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協調各有關部門擬訂本行業工作目標、統籌擬訂全市及各河長責任區綜合工作目標;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及總河長、河長匯報工作情況,報告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有關情況和反映問題,督促各部門落實工作要求。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4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7、水資源事務部。負責全市範圍內水資源統一規劃、開發、利用事務性工作;依法核定取用水單位或個人的水資源費,組織用水單位進行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加強水資源的保護,負責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負責地下水動態觀測,擬定年度水資源費徵收計畫等。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8名;主任1名,副主任 1名。
8、水土保持事務部。組織編制和實施
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全市水土保持監測和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水土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工作;掌握本地區水土流失和發展趨勢;依法核定水土流失補償費等。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7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分支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鳳城市河庫管理服務中心)設4個分支機構:
1、鳳城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分中心。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鄉鎮(街道)水利服務站工作;負責鄉鎮(街道)水利服務站的績效考核和村級水管員管理;負責農村水利資產管理;落實農村水利工程管護責任制;負責農村水利工程維修養護;負責小型水庫監督管理和庫管員管理;負責組織指導各鄉鎮(街道)水利服務站配合水利局做好本轄區的水利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82名;主任1名(由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
2、鳳城市水利行政執法中心。主要職責是,受市水利局的委託,行使有關水事、漁業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職權。對危害水資源、漁業資源、水域、水工程、河道、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設施安全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依法採取其他行政措施;對水事、漁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維護水事、漁業秩序。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5名;主任1名(由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
3、鳳城市土門子水庫。主要職責是,負責土門子水庫防洪、農業灌溉用水、發電、養魚。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101名;主任1名(由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3名。
4、鳳城市魚種繁育中心。主要職責是,水產苗種的研發、生產。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5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人員編制
鳳城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鳳城市河庫管理服務中心)人員編制260名,其中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44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101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5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22名,
專業技術人員編制129名,工勤人員編制109名。
鳳城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鳳城市河庫管理服務中心)領導職數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1名兼任鳳城市土門子水庫主任(副科級),1名兼任市水利行政執法中心主任(副科級),1名兼任市水利事務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分中心主任(副科級);另配中心黨委副書記職數1名(副科級),紀委書記1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原為市水利局所屬的鳳城市土門子水庫管理處、鳳城市水利勘測設計院、鳳城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站、鳳城市河道管理處、鳳城市水資源辦公室、鳳城市水土保持局、鳳城市鄉鎮水利管理總站、鳳城市水產技術推廣站、鳳城市魚種繁育中心,鳳城市移民局,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二)請按有關規定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