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北平原地下水資源綜合評價研究》是由山東省地質礦產局第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擔任第一完成單位,由安蘿嶺、徐軍祥、鄒祖光、王長坦、孫玉蘭擔任主要完成人的科研項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魯北平原地下水資源綜合評價研究
- 成果登記號:19870373[02404]
- 第一完成單位:山東省地質礦產局第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
- 項目類別:科研項目
成果信息,成果摘要,
成果信息
成果登記號 | 19870373[02404] |
項目名稱 | 魯北平原地下水資源綜合評價研究 |
第一完成單位 | 山東省地質礦產局第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大隊 |
主要完成人 | 安蘿嶺、徐軍祥、鄒祖光、王長坦、孫玉蘭 |
主題詞 | 山東;地下水;資源評價 |
成果摘要
經大量的實際調查,採用較為先進的理論、方法及測試手段,分別進行了傳為實際條件的地下水多年調節、供需平衡計算及分析;定量提出了淺層地和滿足目前農灌及總需水量的保證程度,從而進行了合理的評價,指出向。同時,從採補平衡的要求出發,對水資源的最佳利用問題進行了綜了地下水合理開發利用方案,並對其可行性作了論證,在研究評價過程下主要成果: 1.基本查明了區域地下水資源的形成條件和分布規、中、深三個含水岩組,明確了淺層水資源豐富,埋藏淺、易開採,有;中、深層水埋藏深,補給條件差,不宜大量開採。 2.查明淺層水位埋深為4~5米,“合理水位埋深”,汛前為5.5~6米,汛後為3~3.建立了符合魯北平原區水文地質特點的水文及水文地質參數及參數系知,在目前水位埋深下,小於3克/升(礦化度)的淺層水多年平均綜68.92億米3/年;在合理水位埋深下的補給資源視為可采資源,為54/年,可滿足農灌需水量的71%,滿足總需水量的65.5%。深層水資源可3億米3/年。4.提出了以調控淺層地下水“合理水位”為中心的水資源開發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