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峰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審批辦事指南

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設定依據,實施許可權和實施主體,行政審批條件,實施對象和範圍,申請材料,辦結時限,行政審批數量,收費項目、標準及其依據,

行政審批項目名稱、性質

(一)名稱: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審批
(二)性質:非行政許可審批

設定依據

2005年2月25日財政部 農業部關於印發《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農[2005]11號)第二條 農機補貼專項由財政部和農業部共同組織實施,指導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和農機管理部門組織落實。各級農機和財政部門應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責是落實補貼資金預算,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對資金的分配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等。農機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補貼專項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包括編制實施方案、制定補貼機具目錄和組織開展購機申請、審核、登記、公示等。

實施許可權和實施主體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農機補貼專項工作由農機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財政部門主要職責是落實補貼資金預算,及時撥付補貼資金,對資金分配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等。
農機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補貼專項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包括編制實施方案、制定補貼機具目錄和組織開展購機申請、審核、登記、公示等。

行政審批條件

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購買補貼機具時,須通過鄉鎮農機管理機構向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購機申請表。縣級農機主管部門根據《農業機械購置補貼資金使用方案》和優先補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購機者名單和數量,經張榜公示後,與購機者簽訂購機補貼協定並報省級農機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實施對象和範圍

在柳州市城區管轄範圍內納入補貼實施範圍的農民個人、農機專業戶、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機服務組織和國營農墾職工。

申請材料

(一)部門申請結算購機補貼資金報告(一式二份);
(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協定(一式一份);
(三)供貨方出具購機發票複印件(一式一份)。

辦結時限

1.法定辦結時限:45工作日
2.承諾辦結時限:26工作日

行政審批數量

無數量限制。

收費項目、標準及其依據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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