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台縣財政局

魚台縣財政局

魚台縣財政局屬於政府職能部門,負責全縣地方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財務制度、會計制度;負責有關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資質管理,並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魚台縣財政局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財稅、審計監督檢查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魚台縣財政局
  • 機構類別:財政局
  • 地點:魚台縣
  • 內設機構:辦公室、人教科
職能調整,劃出的職能,劃入的職能,增加的職能,轉變的職能,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能調整

劃出的職能


1、將稅政調查研究職能和地方許可權內的稅收政策規定起草及執行過程中的一般性解釋工作,交給縣地方稅務局。
2、將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交給縣人事局。

劃入的職能

1、原縣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承擔的管理全縣利用外國政府貸款職能。
2、中國人民銀行汶上支行承擔的管理全縣利用亞洲開發銀行貸款職能和彩票監督管理職能。
3、縣審計局承擔的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職能。
4、原縣國有資產管理局承擔的國有資產管理職能。

增加的職能

1、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的職能。
2、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職能。
3、會計委派試點工作的職能。
4、關稅稅則方面的業務工作職能。

轉變的職能

1、根據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改革預算管理制度,推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和政府採購制度,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調整支出結構,提高財政對社會公共需要的保障能力。
2、減少對企業、事業單位財務的具體審批事項,不再下達對企業的財務計畫和一般性考核指標。
3、實行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逐步減少對下財政專項補貼。
4、取消縣級財政周轉金和小型技措貸款,不再審批與之相關的生產經營項目。
5、改進對社會集團消費的控制管理辦法,不再審批社會集團消費的專項控制商品。
6、取消每年一次的稅收財務物價大檢查,加強日常監督檢查。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2、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縣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定和執行縣與鄉鎮、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3、編制年度縣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縣財政決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財政決算;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縣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彩票的監督管理工作。
4、根據縣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提出地方性稅收政策建議;負責農業稅的徵收和管理。
5、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和各項專款;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制定和執行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6、參與縣級政府投資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辦理縣級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7、管理縣級和中央、省、市駐汶有關單位的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8、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擬定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承辦關稅稅則方面的業務工作。
9、負責全縣地方各類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擬定和監督執行財務制度、會計制度;負責有關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資質管理,並指導和監督其業務活動;管理和指導社會審計工作。
10、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財稅、審計監督檢查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管理縣級國有資產,指導監督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辦公室屬局內設15個職能科室之一,下屬信息中心、後勤服務中心兩個直屬事業單位。
科室職責:
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檔案,負責各級檔案的傳閱存檔,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督辦文電、機要、檔案、信訪、保密及機關水電、財務管理。負責指導住處中心、後勤服務中心各項具體工作。
後勤中心職責:負責公務用車的統一管理、維護和使用,負責辦公用品和其他物業的採購、保管、發放、負責房屋、設備的維護、水電收取、打字文印服務、食堂管理,負責接待、機關財務管理、機關安全保衛等
二.人教科
科室職責:
1、負責局機關、各直屬單位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工作。
2、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3、負責局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調配、考核、任免、培訓、獎勵、辭退、工資福利、退(離)休等工作。
4、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直屬單位有關工作人員的調配、考核、任免、獎勵和辭退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和福利保險管理工作。
5、負責局機關、局直屬單位工作人員的下派鍛鍊、掛職鍛鍊及幹部的出國(境)政審工作。
6、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審報工作。
7、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財政系統全市性的表彰活動;負責全市財政系統職工隊伍建設的調查研究和系統人事、教育的統計工作。
8、負責制訂全市財政教育發展計畫,並組織實施。
9、負責組織有關人員進各級黨校和行政學院的培訓工作;負責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幹部職工知識更新培訓、專門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具體培訓工作委託財政學校辦理。
10、按照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局機關的情況,搞好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保證機關業務工作的順利完成。
11、根據市直機關工委以及局黨委中心工作,提出貫徹和落實的具體意見,並報告各項任務貫徹落實的情況,負責落實局黨委中心學習小組的學習活動。
12、組織指導局內各級黨組織對全體黨員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的教育;愛國主義、道德、品質和優良作風等教育。
13、根據從嚴治黨的要求,抓好黨員經常性管理,並依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發展工作。對黨員進行嚴格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14、負責局和直屬單位共青團工作,研究有關問題,支持共青團圍繞局黨委的中心工作,依照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三.法制科
科室職責:
負責財政法制工作、負責財政、稅務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應訴;負責全市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開展稅收政策的研究,參與起草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組織監督檢查地方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負責財政、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彙編工作;參與稅收大要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負責稅務案審委員會的日常聯繫工作;負責做好涉及財政地稅政策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和備案,組織立法項目的調研起草、審核和上報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國家、省制定的稅收政策,參與分析、研究全市稅收統計、稅源調查資料,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參與監督、檢查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負責全市及本級營業稅等地方稅收政策業務的貫徹實施,指導和協調全市稅政業務工作;制定具體稅種的征管辦法;負責全市城鎮集體企業財務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民政福利及校辦企業年檢及認定工作;負責涉外地方稅收業務工作;負責貫徹執行我國與有關國家簽訂的稅收協定和省局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反避稅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稅務登記、換證和年檢工作;調研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研究解決並及時向省局反映各稅種操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重點稅種稅源進行監控,編制各稅種徵收及稅源結構報表,調查分析各稅種的收入變化情況;負責對企業減免稅、稅前扣除項目等審核審批。負責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指定的基金和規費的具體徵管辦法,並指導、監督其貫徹實施;研究制度有關規費徵收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四.國庫科
科室職責:
1、負責市財政預算執行,負責財政收入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財政資金調度及資金支付工作。
2、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的核算工作,負責財政收支報表的上報、預算執行分析的編制,負責匯總編審核市級財政總決算及全市部門決算。
3、負責市級財政的銀行賬戶管理工作以及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管理工作。
4、負責擬定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實施辦法,研究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5、負責代理市直預算單位會計核算、資金結算、財務報表等編制工作。
6、負責會計監督,執行財經紀律,確保單位會計信息真實、準確和完整。
7、配合局機關各科室及相關單位搞好政府採購、部門預算、收支兩條線及相關審計、檢查工作。完成市政府,市財政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監察科
工作職責:
1、擬訂財政監督制度和辦法,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規和制度執行情況;
2、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措施;
3、查處重大違反財政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
4、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政系統的紀檢、監察廉政建設和內審稽核工作。
六.企業科
科室職責:
負責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國有工業(金融貿易企業和農業、商貿企業除外)的資產財務管理,審批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方案,擬定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監交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全市歸口企業財務數據收集、匯總、分析和反饋,按月上報企業財務主要指標;負責市本級分管企業的年度決算;參與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可行性評估論證,以及企業新產品開發、產學研項目篩選;負責出口退稅的審核;負責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確認和全市性評估機構的認證工作;擬訂和執行境外企業、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制度;辦理有關企業虧損補貼和稅收返還的具體工作;參與有關國有企業的租賃、拍賣、兼併、破產和組建企業集團、實行股份制的改革工作;負責部門預算的編制和執行;管理市本級科技三項費用,歸口管理財政直接撥付的專項經費;牽頭管理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基金。
七.商貿科
科室職責:
1、管理市直國有商業、糧食、物資和供銷社等流通企業(以下簡稱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制定和解釋全市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和分配政策。
2、參與編制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年度預算,管理分配商貿方面財政補貼資金和專項資金,研究和制定國家糧食直接補貼資金的管理和補貼政策的制定和發放,將國家這一惠農政策落實到農民手中。
3、對全市商貿企業財務管理與財務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4、研究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和分配關係的改革;參與商品流通政策研究,提出政策建議;參與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租賃、拍賣、兼併、重組、改制等體制改革。
5、 參與制定流通領域國家儲備商品、物資、糧油等巨觀調控政策,對儲備商品財務和實物進行監督管理,研究提高經濟效益、減輕財政負擔的途徑和措施。
6、參與制訂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會同有關科室布置會計決算。收集、匯總全市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信息。
7、匯總分析國有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生要經濟與財務指標完成情況,調查研究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解進意見。審批國有商貿企業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會計決算。
八.社會保障科
科室職責:
1、負責掌握分管部門主體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參與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和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
2、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負責有關社會保障政策的協調工作。
3、指導分管部門(單位)提出編制部門預算的建議;審核分管部門(單位)上報的預算安排建議;配合預算科審定部門預算,編寫預算批覆說明;督促分管部門(單位)及時批覆所屬單位預算。
4、會同分管部門(單位)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預算定額的建議、研究下一年度事業發展的重點,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需考慮的主要因素。
5、協助分管部門(單位)建立財政支持的項目庫,組織分管部門(單位)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和順序。
6、監督和分析分管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審核和批覆分管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
7、預測社會保障資金收支對財政的影響,並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和措施;具體編制市直社會保障收支預決算草案;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障收支預決算。
8、研究擬訂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財務制度;負責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
9、管理優撫安置經費、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人員離退休經費(包括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建房、安置等經費)、救災救濟補助費(包括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補助費和特大自然災害災後重建補助費等)、衛生專項補助經費,以及基本養老保險、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等社會保障資金;牽頭研究制訂補助標準辦法和相應的財務制度;負責各項救災經費分配的協調、匯總工作。
10、管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離休人員經費,並制定統一的標準和相應的財務制度。
九.行政政法科
科室職責:
1、負責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工作;
2、負責制定行政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標準、定額;
3、負責落實工資政策,對市直部門實行財政工資統一發放;
4、負責編審分管部門的年度部門預算,對下年度部門預算提出編制意見,對項目資金支出預算提出建議;
5、負責專項資金追蹤管理,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
6、負責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預算科
科室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預算管理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執行情況,加強預算管理。
2、負責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研究提出完善財政資金分配的政策建議,最佳化財政支出分配結構。
3、負責草擬全市年度預算(草案),編制市本級年度預算(草案)工作。
4、負責全市財政體制工作。組織擬定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分析研究財政體制運行情況,研究鄉鎮之間財力分配的政策和實施辦法,推進全市財政體制改革工作,並負責研究制定與財政體制相配套的管理辦法;
5、負責部門預算工作。牽頭組織市級部門預算編制工作,負責批覆部門預算;審定市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提出標準定額調整方案及預算編制定額調整係數;擬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評審辦法,統一管理財政專項資金項目投放庫。
6、 負責財政預算指標、預備費、辦案補助費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本級預算追加、追減和上下級財政部門年度結算;制定市與鄉鎮轉移支付制度和對鄉鎮的分配政策,對使用年度預備費及預算處機動指標提出意見。
7、承辦省財政廳預算處、荊州市財政局預算科交辦的預算管理任務。
8、指導全市預算工作。指導各市進行預算管理信息系統建設。
9、 承擔與市人大常委會及其財經委員會有關預算事項、改進預算管理工作意見的建議、有關預算問題的說明材料及報告工作。
10、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農業科
科室職責:
負責掌握分管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研究制訂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扶貧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監管農業企業財務;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管理,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二.外經科
科室職責:
1、參與制定當地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規劃、項目準備、項目選定、項目立項、項目確認、項目實施的後評價等工作。
2、負責項目轉貸協定與再轉貸協定的簽署,債權債務的落實。
3、負責貸款項目的財務監督。
4、負責貸款項目執行期間的檢查監督。
5、負責貸款項目的提款報帳、物資採購的確認,招標採購過程的監督。
6、負責對貸款項目出國、培訓計畫的審批。
7、負責參與國際金融組織對項目的檢查。
8、負責本地國際金融組織?世界銀行?貸款債務的回收、上繳工作。
十三.政府採購科
科室職責:
一、在法定許可權內制定政府採購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政府採購預算管理。
1.提出政府採購年度預算需求,落實年度政府採購預算;
2.執行年度政府採購預算;
3.確定政府採購資金直接支付的範圍或項目;
4.對採購人預算資金的撥付進行審核;
三、政府採購信息管理。
1.指定政府採購信息發布媒體;
2.規定發布政府採購信息內容及有關要求;
四、政府採購方式管理。
1.擬定集中採購目錄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
2.擬定公開招標採購的具體數額標準;
3.依法審批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
4.對採購方式的變更進行審批;
五、政府採購契約管理。
1.指定政府採購契約的必備條款;
2.受理政府採購契約備案;
3.對政府採購契約的制定與履行情況進行監管;
4.對政府採購契約的補充、變更、中止和終止等事項進行審批;
六、受理政府採購供應商的投訴。
七、對政府採購從業人員進行管理,並對政府採購監督管理人員進行培訓。
八、制定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認證、培訓、考核、備案、監督管理辦法並實施管理辦法,建立供應商庫。
九、制定政府採購評審專家的資格管理辦法,對專家進行政府採購業務的培訓、考核,對專家違規行為進行處理,建立專家庫。
十、對集中採購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十一、對政府採購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1.規定政府採購活動的程式;
2.對違反政府採購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處理等;
3.對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業務指導。
十四.教科文科
科室職責:
1、負責掌握對口部門主體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則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訂工作。
2、研究提出財政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事業單位改革和最佳化事業支出結構問題。
3、貫徹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制度。
4、指導部門(單位)提出編制部門預算的建議;審核對口部門(單位)上報的預算安排建議;配合預算科審定部門預算,編寫預算批覆說明;督促對口部門(單位)及時批覆所屬單位預算。
5、會同分管部門(單位)提出部門經費開支標準和預算定額的建議,研究下一年度事業發展的重點,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需考慮的主要因素。
6、協助對口部門(單位)建立財政支持的項目庫,組織對口部門(單位)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和順序。
7、監督和分析對口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審核和批覆對口部門(單位)的年度決算。
8、同相關部門歸口管理專項資金,制訂有關的資金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9、參與對口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教師工資統發工作;並參與制訂教師工資統發的管理辦法。
十五.綜合科
科室職責:
1、組織研究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政策,擬訂相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負責審核上報全市性和市直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標準的確定,組織參與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的年度稽查工作,指導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各項政府性基金的申報並擬訂有關管理辦法;組織研究制訂規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改革方案,並負責實施。
2、在市財政局統一組織下,會同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局擬訂預算外資金管理法規、政策和制度。
3、參與研究國有土地、礦產資源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研究土地、礦產資源有償使用收入的財政政策及徵收管理;參與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參與擬訂有關房改的財稅政策,管理住房資金和財務,分配和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支出預算的指標;參與對房地產市場的巨觀管理和住房金融的政策研究。
4、草擬彩票管理有關制度;制訂彩票收入分配辦法;監管彩票市場和彩票收入的使用;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
5、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基金和罰沒收入票據的領用、印製、發放、保管、核銷、稽查工作。
6、負責全市住房資金財務收支和土地有償使用收入財務決算等報表編報工作。
7、負責全市鄉鎮文化中心站(青少年宮)“以獎代補”項目的申報工作,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十六.經濟建設科
科室職責:
1、負責掌握分管部門業務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2、牽頭負責市發展計畫局等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
3、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
4、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
5、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
6、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
7、對專項資金追蹤管理,監督項目實施中的資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
8、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七.金融科
科室職責:
1、負責地方性商業銀行、保險、信託、證券、擔保等機構國有資產的管理和財務監管工作;參與研究地方性商業銀行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政策問題;負責研究辦理地方金融機構監事會財務審查報告中涉及的財政財務事項。
2、負責組織實施地方性金融機構國有資產權屬的界定、登記和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地方性金融機構國有資產收益分配政策,監交國有資產收益;參與地方性金融機構國有資產和金融機構上市所涉及的財產評估及其合規性審核。
3、研究制訂地方性商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擔保機構的財務制度和投資收益分配政策,並監督執行。
4、參與研究制訂地方性商業銀行、證券、保險、信託、擔保機構的關閉、破產等有關政策和制度,擬訂相關的財政財務處理辦法,並參與清算工作。
5、草擬政府外債管理的有關制度;編制政府外債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預決算。
6、負責政府外債的借貸、統計分析和貸款信息發布工作;擬定政府統借統還外債的市內轉貸制度並負責具體實施;研究和建立政府外債償債基金。
7、承辦外國政府貸款對外磋商、談判和簽約的有關工作;負責接待外國政府貸款項目考察、評估工作;負責審核貸款項目的財務償還能力,落實借款和擔保責任;承擔貸款項目執行中的協調、管理、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和履行實施機構的職能。
8、擬訂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申報、轉貸、採購、償還等管理制度,協同省財政廳負責我市外國政府貸款採購公司及轉貸銀行資格的審核、認定及年審工作。
9、貫徹落實政府內債政策、制度,組織實施政府內債的發行、兌付。
10、下崗失業人員微利項目小額擔保財政貼息
十八.信息辦
科室職責:
1、負責我市“金財工程”的實施、協調和日常管理;
2、制定詳細的工作計畫和各種管理維護規範;
3、管理本級“政府財政管理系統”;
4、指導下級“政府財政管理系統”的建設;
5、承擔本級政府“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的維護工作;
6、指導鄉鎮場財政管理系統網路管理中心的工作。
7、組織財政資金和財政政務信息網上公開;
8、承擔政務公開網站的日常維護和升級;
9、開展政務公開流動查詢和網站宣傳;
10、監管鄉鎮場政務公開免費查詢點。

十九.財政監督局
工作職責:
1、對本級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下級政府的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決算事項進行檢查,並對預算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2、對預算外資金的收支及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對違法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3、對各部門、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以及執行財政稅收法規、政策和財務會計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並對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和案件進行處理。
4、對社會審計機構執行財政稅收、財務會計法規及其執業質量的情況進行檢查,並對違法違紀行為進行處理。
5、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宣傳財政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承擔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財政行政賠償。
6、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
負責公務用車的統一管理、維護和使用;負責辦公用品和其他物業的採購、保管、發放;負責房屋、設備的維護、水電收取、打字文印服務、食堂管理;負責接待、機關財務管理、機關安全保衛等。
二十一.農村財務管理局
工作職責:
1、負責鄉鎮財政財務管理,制訂鄉鎮財政管理制度、辦法;分類指導實施鄉鎮財政管理方式改革;推進實施“鄉財縣管理鄉用”管理方式;指導鄉鎮財政綜合預算、決算編制及收支管理;監督管理鄉鎮非稅收入、國有資產、鄉鎮債務;調查鄉鎮運行狀況。
2、負責鄉鎮政府機關、財政所人員經費的工資統發;審核公用經費,專項資金及政府採購項目;監督管理公益性服務“以錢養事”資金、各類專項資金、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資金的落實。
3、參與財政涉農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檢查考核財政各項惠農政策的落實;調查處理涉農信訪案件,宣傳各項農村政策。
4、負責涉農收費項目的徵收;督促各項預算內外資金的及時足額入庫;參與涉農收費項目地方性法規、制度的制訂。
5、負責鄉鎮各類票據領取、使用、繳銷的審核工作;監管票據的使用,審核票款同行情況;分類劃解各項資金進入專戶。
6、負責鄉鎮財經所工作量化考核與政務公開工作,指導財經所的機構建設,業務工作及人員的培訓與考核。
7、參與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8、負責辦理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非稅收入管理局
工作職責:
1、負責政府非稅收入政策、項目、徵收、資金、票據等管理,以及政府統籌、罰沒收入和非稅收入的監督和稽查。
2、認真貫徹國家財政政策法規,協助繳好費收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監督檢查,及時反饋和處理非稅收入管理中暴露的問題。
3、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確保全市政府非稅收入資金專戶面、專戶率達100%。
4、以規範政府非稅收入為目的,以完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五個統一”為目標,以促進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改革為突破口,以票據管理為手段,進一步健全公共財政職能,理順政府分配關係,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服務洪湖經濟建設。
負責人:陳燕洪
二十三.會計局
1、管理全市會計工作,了解、檢查會計工作情況,總結、交流會計工作經驗,研究並制定和完善會計管理工作措施。
2、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律、規章、制度和會計準則,並檢查其執行情況。
3、組織實施全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電算化考試工作,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發放、調轉、註銷等事宜。
4、負責組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和高級會計師的考評報名工作。
5、指導、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代理記賬機構的工作。
6、制定會計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表彰、獎勵會計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會計人員。
7、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電算化工作;組織管理全市會計信息化工作。
8、根據《湖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辦法》和上級財政部門的規定,編制全市會計人員培訓計畫,組織實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9、負責指導、監督會計學會的工作。
10、負責受理涉及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的來信和來訪。
11、辦理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四.會計核算中心
工作職責:
會計核算中心的基本職能是: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經費進行集中管理,統一帳戶,分戶核算。實行會計集中核算後,取消了各單位相應的銀行賬戶和會計核算崗位,實行單位報帳會計制度,原由各單位分散辦理的會計事項,改由會計核算中心統一承擔和辦理。內設綜合科、資金結算科、會計核算科,其中會計核算科為了配合市財政局各業務科室的要求,分為會計核算一科、二科、三科、四科、五科等五個科室。

二十五.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科室職責:
1、按照國家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3、負責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標準,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按照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全市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
4、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的審批,認真抓好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非轉經”的征管工作。
5、對全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6、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做好全市資產的處置審批工作,處置收入入專戶。
7、向本級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報告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十六.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的政策法規,組織調查農業後備資源,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總體規劃。
2、負責立項前的調查準備、建立項目庫、確定推薦項目、組織評估論證。
3、負責編制年度項目實施計畫、組織項目申報、批覆、實施和檢查驗收、落實工程管護主體。
4、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籌集、支付報賬、回收資金及財務管理等。
二十七.財政學校
工作職責:
在市財政局的領導下,本著“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校訓,努力履行培訓職能,積極開展系統內部業務培訓,拓展培訓財政經濟、會計人員的職能,為財政系統三個文明建設服務。

地理位置

魚台縣財政局
地址:濟寧市魚台縣魚新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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