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縣司法局

魏縣司法局

魏縣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全縣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法律保障、人民調解,安置幫教、社區矯正、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鑑定等工作。內設辦公室、政治處、宣傳股、基層股四個職能股室,下屬公證處、法律援助中心兩個單位。編制68名,現有人員71人,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黨組副書記1名、紀檢組長1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魏縣司法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主要職責:參與有關地方性行政規劃草案
  • 所屬地區:魏縣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縣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縣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法律庫的管理工作,為縣政府科學決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據並提供法律諮詢和服務;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查、清理工作的職責;負責對縣政府政策措施、規範性檔案和契約協定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縣政府各部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魏縣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辦)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承擔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四)圍繞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進行調研,為領導科學決策和正確指導工作提供有參考價值的信息、資料、建議;負責縣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五)依法承辦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受縣政府委託,代理由市政府審理的行政複議裁決案件;指導、監督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的管理、組織、聯絡等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針政策;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和年度工作重點,並監督實施。
(七)承擔統籌規劃全縣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全縣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縣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八)負責制定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縣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全縣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司法鑑定、仲裁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九)管理指導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司法所工作;負責全縣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縣司法行政機關計畫財務、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保障工作。
(十一)指導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按規定管理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人事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務督察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組織指導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十三)負責聘請縣政府常年法律顧問,組織律師參與縣領導信訪接待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長:楊領義
劉文杰: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責任分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股
王 臣:黨組成員、副局長責任分工:辦公室、法宣股
李學堂:黨組副書記責任分工:基層、人事
孟文明:紀檢組長責任分工:紀檢、公證處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擬定全縣司法行政工作規劃、年度工作要點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重大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局機關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警車管理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負責信息、保密、文電、檔案、接待、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監督黨的建設,指導本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本系統通信信息技術網路管理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工作。
2、督查審查股
負責全面依法治縣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擬訂縣委全面依法治縣辦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點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接受各鄉鎮(街道辦)、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工作;組織開展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組織辦理縣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以縣政府名義印發規範性檔案審核工作;做好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辦理縣政府交辦的涉法事務;承辦縣司法局規範性檔案審查。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協調全縣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和行政執法普遍性重要性問題,協調部門之間行政執法中有關爭議和問題,指導全縣行政裁決工作;指導全縣行政執法隊伍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和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負責縣政府職能轉變、“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
3、行政複議與應訴股
依法受理行政複議申請,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規定的各項職責。承辦由縣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辦)政府行政行為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受縣政府委託,代理以縣政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受縣政府委託,代理由市政府審理的行政複議裁決案件;負責全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與應訴的統計分析、評價、問題建議和綜合等事項。
4、政工股
(1)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人事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作風建設;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系統統計工作;負責和指導本系統教育培訓、表彰獎勵、政務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推進全縣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2)監督全縣司法行政系統各項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本系統的預決算、財務管理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5、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負責擬訂全縣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辦)、縣直各單位 “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推進全民普法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辦)、縣直各單位、各行業依法治理和基層法治創建工作;指導全縣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承辦全面依法治縣理論和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縣工作規劃建議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負責全縣司法行政紀檢監察工作。
6、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
負責制定全縣保障人民民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的制度措施;指導人民團體、民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全縣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負責指導全縣司法所建設;指導和監督全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負責全縣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7、法律服務管理股
負責聘請縣政府常年法律顧問,負責縣政府法律顧問的日常聯絡和服務工作;組織律師參與縣級領導信訪接待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律師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縣律師工作。指導全縣涉外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指導、監督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律師行業黨建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公證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證機構和公證員執業活動。
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司法鑑定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制定全縣司法鑑定發展規劃、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負責全縣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工作、編制鑑定人名冊並公告;負責司法鑑定質量管理評估工作;負責對審核登記的司法鑑定人的監督管理、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仲裁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負責全縣仲裁業務指導和執業監管等工作。
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的執行工作,負責全縣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活動。
8、社區矯正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制定全縣社區矯正工作發展規劃、管理制度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指導社區矯正場所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幫教安置工作。
9、法律援助股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援助政策;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法律援助工作,開展法律援助業務;負責規劃和推進全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台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檢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10、魏縣縣委依法治縣辦秘書股
負責縣委依法治縣辦日常工作,組織召開縣委依法治縣委員會會議,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縣有關重要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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