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 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經濟形勢,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經濟結構的目標、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負責縣級專項規劃、空間規劃與縣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2. 貫徹落實國家巨觀調控政策,統籌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提出經濟調節政策建議。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要素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
3. 貫徹上級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其他調控政策的措施;組織實施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
4. 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提出相關改革建議。牽頭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落實上級完善基本經濟制度政策,推動現代化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5. 負責全縣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銜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規劃全縣重點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組織推動重點建設項目。擬定並推動落實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6. 組織實施我縣參與京津冀協同發展的相關政策及規劃,爭取國家和省相關政策、資金、項目支持,協調解決在推進協同發展中存在的問題。積極主動與雄安新區溝通聯繫,協調相關部門與雄安新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對接,服務保障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工作。
7. 提出全縣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政策。協調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有關工作。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8. 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實施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全縣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貫徹落實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
9. 研究提出縣域經濟協調發展、加快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和相關建議。
10. 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建議。
11. 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改革,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綜合協調環保產業促進有關工作。
12. 組織實施能源產業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能源科技進步,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13. 組織擬訂推進全縣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14. 負責協調油田建設相關工作。
15. 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16. 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由縣級管理的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標準。負責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分析、研判。
17. 組織落實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參與擬訂全縣糧食流通、糧食和物資儲備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全縣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
18. 負責糧食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管理工作。參與研究提出縣級糧食和物資儲備規劃、儲備品種目錄建議,組織實施縣級糧食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19. 負責縣級糧食和救災物資等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20. 負責對縣級糧食和救災物資等物資儲備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21. 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白松霖(黨組書記、局長、縣國動辦主任):負責局全面工作。分管支油辦、營商辦。
王 鑫(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專債項目等方面工作,牽頭縣雄安辦、縣協同辦工作。分管投資股、重點辦。
李建成(黨組成員、二級主任科員):負責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編制與運行監控等方面工作,負責中長期規劃編制與實施等方面工作,牽頭縣財經辦工作。分管綜合股、規劃股和黨務工作。
劉艷敏(黨組成員、三級主任科員):負責機關事務管理、財務、能源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股、能源股。
曹學澤(黨組成員、縣國動辦副主任兼縣人防辦主任):負責國防動員、人民防空等方面工作,分管人防辦。
段穎輝(一級主任科員):負責物價、糧食和物資儲備等方面工作。分管價格股、價格認證中心、糧食和物資儲備股。聯繫高陽縣中心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和高陽縣糧油工貿有限公司。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黨建辦)
負責會議組織、文電運轉、政務督辦、保密機要、信訪、檔案管理、電子政務、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衛等機關行政事務。承擔建議提案的組織協調。負責機關信息化規劃、建設、安全和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2. 財務股
擬訂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等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編制部門預決算,負責管理相關資金,承擔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勞資工作。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及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3. 綜合股
組織擬訂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做好年度計畫與五年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監測分析全縣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對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測;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經濟調控目標和政策取向及調控建議;提出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研究提出全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要政策措施,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糧食、棉花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現代服務業創新發展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縣現代物流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統籌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組織擬訂推進全縣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4. 投資股
貫徹落實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有關法規辦法,監測分析全縣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措施;篩選上報需爭取國家、省、市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研究分析國家、省、市投資項目建設與管理情況,協調指導有關部門搞好國家、省投資項目的管理;擬定縣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畫,編制縣本級政府投資年度計畫;擬定促進民間投資發展政策,按分工組織推廣傳統基礎設施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指導管理政府投資代建制工作。負責縣服務保障雄安新區辦公室日常工作,貫徹落實服務保障雄安新區建設的方針政策和重大部署;向縣委、縣政府報告服務保障雄安新區建設的進展情況,研究提出報請解決的重大問題;組織研究提出支持服務保障雄安新區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機制,積極主動與雄安新區溝通聯繫,協調相關部門與雄安新區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對接,服務保障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工作。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縣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普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推進全縣最佳化營商環境工作。參與研究提出我縣貫徹上級財政、貨幣政策和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研究財政金融政策與發展規劃、產業和區域政策協調發展並提出相關建議;落實促進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制度,提出相關評估評價意見和改進措施建議。
5. 規劃股
研究提出全縣重大發展戰略,經濟結構調整政策和重大生產力布局建議;組織擬訂並實施縣發展規劃,承擔統一規劃體系建設工作,統籌銜接市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發展規劃;協調推進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培育工作;提出新型城鎮化戰略、規劃和城鄉融合發展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重大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生物經濟發展,會同有關方面推進全縣大數據產業發展,銜接平衡信息化發展規劃與全縣發展規劃。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省產業政策;統籌工業的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擬訂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謀劃提出主導產業重大結構調整項目、重大產業基地建設。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生態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林業、水利、氣象、農業科技、生態建設、以工代賑等方面相關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農業區劃工作。綜合提出並協調實施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社會事業和產業發展政策及改革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擬訂人口發展和應對老齡化戰略、規劃及政策,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路、規劃和政策建議,統籌推進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及相關體制改革。
6. 重點辦
負責縣政府大項目辦公室日常工作,謀劃、指導、協調、推進全縣產業發展、城市建設、生態環保、農業農村、社會事業等重大項目;組織謀劃、實施事關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重點建設項目;編制全縣重點建設項目計畫;調度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進度,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參與並協調、督導重點建設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縣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我縣京津冀協同發展相關規劃、意見、政策建議等,做好與國家、省、市規劃的銜接,組織爭取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資金、項目支持;推進我縣加強與北京市、天津市的戰略合作,面向京津組織開展重大招商引資、引智活動;負責與京津合作項目、承接平台管理工作,加強協調調度和跟蹤督導,協調解決具體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負責全縣經濟技術交流,促進區域經濟技術合作;統計、分析全縣經濟技術合作情況;負責與省外重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工作;負責與央企及其總部的溝通聯繫,建立相關制度與工作機制;協調服務央企有關重大項目規劃與建設、與地方企業的合作工作,促進重大項目落地。按許可權負責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外商投資項目和境外投資項目的申報工作;協調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相關工作。
7. 能源股
分析全縣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落實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節能環保產業有關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供、用能單位依法實施節能監察。協調解決經濟要素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協調指導全縣電力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能源產業政策,推進能源體制改革,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參與研究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建議,指導、監督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
8. 價格股
負責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分析、研判;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和物價上漲聯動機制等調控措施;參與農業水價綜合改革,負責健全農業用水價格形成機制工作;調整和制定屬於縣級價格部門或政府部門管理的服務、收費和產品價格,並按規定組織實施相應的價格聽證;動態調整屬於政府定價的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性收費目錄清單;負責商品房價格備案;負責上級部門指派的或作為主管部門認為必要的成本監審和專項調研。
9. 糧食和物資儲備股
落實糧食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負責糧食收購企業備案事項有關工作。落實糧食和物資倉儲設施管理有關規定,負責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及項目管理。承擔糧食和物資儲備信息化建設工作。落實糧食購銷政策,指導政策性糧食供應。落實糧食和物資儲備政策法規,參與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儲備體系建設和物資儲備規模、品種目錄的建議。負責實施縣級糧食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承擔糧食應急有關工作。落實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倉儲管理規範和制度。組織實施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糧食質量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對糧食流通和儲備政策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對違法案件進行查處。負責對轄區儲備糧食和救災物資等物資的監督檢查。牽頭負責全縣糧食和物資儲備行業統計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