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陳明

高陳明,男,黎族,海南白沙人,1971年7月出生,1989年3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專學歷。任海南省白沙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牙叉鎮黨委書記

2024年1月,高陳明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陳明
  • 性別:男
  • 民族:黎族
  • 出生日期:1971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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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5.09—1987.07,海南省白沙縣七坊職業中學動物飼養與作物栽培專業學習;
1987.07—1989.03,待業;
1989.03—1991.03,武警雲南省曲靖市支隊服役;
1991.03—1991.12,武警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支隊班長;
1991.12—1992.10,待業;
1992.10—1996.07,海南省白沙縣青松鄉政府武裝幹事(其間:1992.10—1993.01,在海南省軍區教導大隊學習);
1996.07—1998.09,海南省白沙縣青松鄉武裝部副部長(1995.08—1998.06,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8.09—2005.05,海南省白沙縣青松鄉武裝部長;
2005.05—2006.10,海南省白沙縣青松鄉政府副鄉長、武裝部長;
2006.10—2006.11,海南省白沙縣青松鄉政府副鄉長;
2006.11—2011.08,中共海南省白沙縣青松鄉委副書記、鄉政府鄉長;
2011.08—2015.11,中共海南省白沙縣青松鄉委書記,鄉人大主席;
2015.11—2016.09,中共海南省白沙縣牙叉鎮委書記,鎮人大主席;
2016.09—2016.11,中共海南省白沙縣牙叉鎮委書記;
2016.11—,海南省白沙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牙叉鎮黨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白沙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牙叉鎮黨委書記高陳明在脫貧攻堅工作中疏於管理,監督不力,不認真檢查督促落實扶貧工作相關決策部署,導致該鎮出現扶貧資金以撥代支等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應負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6月,高陳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023年11月,白沙黎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副處級領導幹部高陳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白沙黎族自治縣人大常委會原副處級領導幹部高陳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陳明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親屬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攬、推進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高陳明身為長期在基層擔任“一把手”的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將手中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肆無忌憚收錢斂財,嚴重損害黨和國家機關的形象。高陳明的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高陳明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海南省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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