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或指導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制業務培訓,審核、協調和監督《行政執法證》的發放和使用。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要市法制局
- 類別:事業單位
- 地點:高要市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針、政策;
2、組織起草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審核修改有關部門上報市政府的規範性檔案;承辦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的有關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解釋和清理工作。
3、根據授權辦理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行政處罰;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
4、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的具體事務;負責屬於市政府處理的各種權屬糾紛的立案及作出處理決定審查工作。
5、辦理鎮和市政府各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和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6、協調部門之間在執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及規章過程中產生的爭議和矛盾。
7、負責建立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具體工作。
8、負責辦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的具體工作;參與或受市政府委託,組織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貫徹實施情況的檢查;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負責政工、人事、黨務、紀檢、綜治工作;承辦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工作;負責辦理行政執法監督中的具體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爭議。
(二)行政複議監督股:承辦向市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務;依法糾正違反行政複議法的行為或提出處理建議;監督、檢查、協調、指導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