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高碑店市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是高碑店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高碑店市人民代表大會和它的常務委員會以及保定市、河北省人民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在高碑店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高碑店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受國務院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和管理本行政區域的各項行政事務,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碑店市人民政府
  • 辦公地址:高碑店市
  • 性質:國家行政機關
歷史沿革,現任領導,

歷史沿革

高碑店市,古為督崗地,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夏時期,有易氏部落在此繁衍生息,開疆拓土。春秋戰國時為燕國督崗地。唐文宗太和六年置新城縣,縣治在今高碑店市新城鎮,屬涿郡。明代洪武六年新城縣改屬保定府,清代沿用明制。民國十七年直隸省改為河北省,新城縣屬河北省直轄。 抗日戰爭時期市境先後屬冀中區四專區、五專區、十專區。1948年10月新城縣解放,成立人民政府。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後,歸保定專區管轄。1958年10月,新城縣、雄縣、涿縣、淶水縣東部地區合併,稱涿縣,縣人民委員會駐地高碑店。1961年12月恢復新城縣。1966年至1969年縣人民政府遷至今新城鎮。1969年11月縣政府復遷至高碑店。1993年4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撤銷新城縣,建立了高碑店市,轄區不變,隸屬保定地區。1994年,保定地區和保定市合併建立新的保定市,轄高碑店市至今。
高碑店歷史上人材輩出,代有名人。戰國時期秦將樊於期在樊館(今方官)殺身取義,傳為佳話;北魏地理學家酈道元(今栗各莊人)所著《水經注》是祖國文化瑰寶;元代御史中丞王壽,曾主張罷免豪門大戶的權要,任用賢人。明代吏部給事中劉道亨多次冒死上書,針砭時弊,被時人譽為賢臣。義和團首領張德成率團眾在津門紫竹林等地抗擊八國聯軍,英名遠播。清代名人王振鋼(今鄧莊人)一生主講蓮池書院,培育了八方子弟,後娣孫王樹楠為政勤勉、著述頗豐。共產黨員,原新城縣政府領導人王星、楊鐵、朱德生、宋煥章、劉樹生等同志在領導境內軍民打擊日本侵略者和國民黨反動派的戰鬥中,拋頭顱、灑熱血,建立了不朽的功勳。

現任領導

市長:
安熠輝
常務副市長:
康 峰
副 市 長:
張 超 於建軍
史文娟 楊忠良
薛晶晶 高正立
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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