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碉

古代部落和村寨用以防禦外部侵犯的防禦性建築。《隋書·附國傳》載,附國人“俗好復仇,故壘石為巢而居,以避其患。其巢高至十餘丈,下至五六丈,每級丈余,以木隔之,基方三四步、石巢上方二三步,狀似浮圖,於下級開小門。從內上通,夜必關閉,以防盜曲”。民國以後高碉的作用完全喪失;現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康定、丹巴、九龍、雅江、道孚、新龍、白玉、德格、理塘、鄉城、巴塘等縣均有高碉遺留,其中以丹巴最為密集。按使用材料區分:以天然石塊和粘土砌築而成的石碉,主要分布於康定、丹巴、九龍、道孚、雅江、理塘、德格等縣,用粘土夯築而成的土碉主要分布於巴塘、鄉城、新龍、白玉等縣。造型分四角、六角、八角、十二角乃至十三角,高度為20一50米。土碉基本為四角,高度20米以內。高碉外觀下寬上窄,隨高度增加而內收,巍峨雄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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