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仁,杞縣圉鎮鎮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瑞仁
人物事件
杞縣圉鎮鎮綜合執法大隊工作人員高瑞仁違規飲酒、公車私用等問題。
2021年6月21日(周一),方占軍在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情況下,去湖崗鄉辦私事。途中,方占軍電話邀請張凱、高瑞仁中午一起到其岳父家吃飯。高瑞仁私自駕駛帶有“綜合執法”字樣的執法車輛,與方占軍一同前往湖崗鄉辦私事。中午,在方占軍岳父家吃飯期間,張凱、方占軍、高瑞仁三人均飲酒,高瑞仁與民眾發生衝突,造成不良影響。2021年6月,張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方占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處理,高瑞仁受到政務降級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