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武,男,漢族,1968年2月生,四川營山人,在職大學學歷。1990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縣教育局三級調研員。
2024年8月,高武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武
- 性別:男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營山
- 出生日期:1968年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0年7月至1993年7月,在松潘縣鎮江中國小工作;
1993年7月至2011年6月,歷任松潘中學教導副主任、副校長、校長;
2011年6月至2016年4月,歷任松潘縣進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縣委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2016年4月至2022年3月,歷任松潘縣教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松潘中學校長、四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
2022年3月,任松潘縣教育局三級調研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4年4月,據陽光阿壩訊息,松潘縣教育局三級調研員高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松潘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8月,經松潘縣委批准,縣紀委監委對松潘縣教育局原三級調研員高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高武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酒水,違規發放津補貼;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稱評定中謀取利益;項目驗收工作中不正確履職,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數額巨大。
高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松潘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高武開除黨籍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