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畫實施方案

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畫實施方案

教育部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 年)》有關要求, 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畫, 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幹事創業,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畫實施方案
  • 總體目標:發放工作生活補貼
  • 指導原則:立足實際, 力求實效
  • 項目內容: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
總體目標,指導原則,項目內容,實施步驟,組織保障,

總體目標

通過發放工作生活補貼、政府購買工作崗位、實施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提供創業扶持等方式,每年組織一批高校畢業生到基層特別是農村基層任職、服務和自主創業。堅持政策引導, 注重激勵保障,建立長效機制, 力爭在“十二五”期間, 建立一支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素質優良、充滿活力的服務基層的高校畢業生隊伍, 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培養新農村建設骨幹力量, 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指導原則

1、立足實際, 力求實效。立足基層實際需要,選派基層急需的高校畢業生, 把思想素質好、責任心強、有志在基層幹事創業的優秀畢業生引導到基層服務崗位。堅持黨委、政府巨觀引導調控和人才資源市場配置相結合, 加強政策引導, 搭建有效載體, 促使高校畢業生更好地服務基層。
2、突出重點, 穩步推進。突出農村, 突出西部地區, 突出基層急需的農技、教育、衛生和村幹部等崗位, 引導高校畢業生重點到這些地方和領域服務創業。要堅持邊探索、邊實踐、邊總結, 穩步推進各項工作。
3、統籌謀劃, 分類實施。各級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統一研究部署, 統籌力量推進。在此基礎上, 實行項目負責制, 由牽頭部門為主負責相關項目的指導推進, 其他部門積極配合。

項目內容

( 一) 大學生村官工作( 中央組織部為主負責)計畫到2012 年, 中央財政補助的大學生村官名額達到30 萬名, 以後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選聘計畫,逐步實現“一村一名大學生村官”的目標。不斷改進選聘方式, 堅持學生黨員優先、優秀學生幹部優先、回原籍任職的優先, 進一步提高大學生村官隊伍的整體質量。通過實施政策支持、企業幫扶等措施, 幫助大學生村官在農村創業。完善大學生村官崗位目標、教育培訓、日常管理、跟蹤培養、監督考核等制度, 進一步提高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水平。拓寬和完善留村任職、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另行擇業和學習深造等渠道, 建立健全期滿大學生村官流動機制。引導優秀大學生村官留村擔任村幹部, 注重從大學生村官中考錄鄉鎮公務員、選任鄉鎮領導幹部, 逐步形成來自基層一線的黨政幹部培養鏈。
( 二) 農村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免費師範生培養計畫、免費醫學生培養計畫( 教育部為主負責)
進一步推進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 緩解農村地區教師緊缺和結構性矛盾。實施師範生免費教育, 鼓勵高中畢業生報考師範專業, 鼓勵優秀青年長期從教, 為基層培養大批優秀教師。在高等醫學院校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 為鄉鎮衛生院及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培養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
( 三) 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為主負責)
總結第一輪“三支一扶”計畫的實施經驗, 從2011 年開始, 部署開展新一輪“三支一扶”計畫。連續5 年時間, 每年招募2 萬名高校畢業生, 選派到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服務期限為2—3 年。同時, 適當擴大實施領域, 充實基層社會服務管理崗位。
( 四)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 共青團中央為主負責)
每年招聘一定數量的高校應屆畢業生, 到西部基層從事為期1—3 年的志願服務工作。計畫自2011 年起, 將赴新疆等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西部計畫志願者實施規模從7200 人擴大到每年10000 人,中央財政支持的年度實施規模從15000 人擴大到17600 人。同時, 做好服務期滿志願者的就業工作。

實施步驟

( 一) 嚴格選拔招募
1、選拔對象: 主要是30 歲以下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重點是應屆畢業和畢業1 至2 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2、招聘名額: 各部門根據總體計畫和基層實際需要, 合理確定、分配招聘名額。
3、選聘方式: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一般按照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察、體檢、公示等基本程式, 注重考察德才表現和綜合能力。
( 二) 加強崗位培訓
1、拓寬培訓渠道。整合各級黨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幹部學院、幹部培訓基地、遠程教育站點、團校等各種資源, 為畢業生提供多層次、全方位的培訓。通過交流互動、專家講座、實地考察等靈活多樣的方式, 強化技能培訓。高等院校特別是農業院校, 要結合畢業生的特點和工作需要, 開展繼續教育和研究生同等學力教育。
2、充實培訓內容。制定培訓規劃, 根據畢業生的特點、項目的要求和基層實際需要, 堅持以政治理論和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 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涉農法律法規、農村經營管理、農業實用技術、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以及調查研究、做好民眾工作等為重點, 合理安排培訓內容, 幫助畢業生儘快適應角色, 打開工作局面。在培訓免費醫學生、免費師範生過程中, 要強化實踐教學環節, 突出臨床和教學能力培養。
3、實行結對幫帶。指導各地結合實際, 選拔政治過硬、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的同志, 開展結對聯繫幫帶, 實行“一對一”、“面對面”的幫助指導,提高畢業生的能力素質。
( 三) 實施規範管理
1、明確崗位職責。各地要結合基層實際和項目定位, 進一步明確各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的崗位職責和具體要求。基層組織要針對各項目人員的特點, 給他們分配具體任務, 提供幹事創業的機會和舞台。要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腳踏實地、不怕吃苦,主動與基層民眾交朋友, 從小事、具體事做起, 在服務民眾的實踐中鍛鍊成長。
2、強化考核評價。指導各級組織、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共青團等部門以及服務單位,建立健全各項目人員的考核評價機制, 加強對服務基層畢業生的日常工作表現、業績考核工作。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採取個人述職、民主測評、領導班子評價等形式進行。考核結果分為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情況要存入檔案, 作為續聘、獎懲、選拔幹部、招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研究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助學貸款等重要依據。
3、搭建交流平台。各地可結合實際, 依託網際網路、政務網站、報紙、電視、廣播等多種載體,設立信息專欄, 創辦報刊雜誌, 搭建服務基層畢業生交流平台。各級主管部門要經常深入調研, 走訪了解畢業生的工作生活情況, 認真聽取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的思想工作匯報和意見建議。設立專用信箱、熱線電話, 及時收集、受理畢業生反映的問題。組織開展優秀服務基層畢業生巡迴報告、經驗交流等活動, 推廣宣傳幹事創業的先進典型和經驗, 為畢業生相互學習交流、共同提高創造條件。
4、提供生活保障。各地要結合實際, 為畢業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認真落實有關政策,發放生活補貼, 繳納社會保險, 關注畢業生的心理健康, 保證畢業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
( 四) 實現有序流動
各地要把期滿流動工作作為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畫的重要方面, 健全有序流動工作機制, 落實有關政策。對表現優秀、民眾認可、成績突出的,要引導、鼓勵其紮根基層、建功立業; 要按照《關於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52 號)、《關於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發〔2009〕42 號) 等檔案要求,做好從服務期滿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和招錄事業單位人員工作; 通過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小額擔保貸款等優惠政策, 鼓勵服務基層畢業生自主創業;積極引導服務期滿畢業生通過自主擇業、繼續學習深造等途徑實現有序流動; 對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時予以解聘。

組織保障

1、加強領導, 落實責任。這項計畫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統一領導下, 由中央組織部牽頭協調, 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青團中央具體負責, 各有關部門配合實施。要定期召開會議,通報有關情況, 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相關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能和業務範圍, 各司其職, 密切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
2、保證經費, 落實政策。中央財政加大補貼力度, 各地配合做好經費保障工作, 解決畢業生一次性安置、生活補貼、社會保險等各項經費問題。要建立專項資金賬戶, 加強資金管理, 確保專款專用。財政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 確保資金使用的安全、規範、有效。
3、注重宣傳, 正面引導。針對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創業的特點和要求, 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 深入宣傳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創業有關政策。注重培養、宣傳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幹事創業的先進典型, 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4、總結經驗, 健全機制。深入總結大學生村官工作、免費醫學生和師範生培養計畫、農村教師特崗計畫、“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成功經驗, 在實踐中進一步探索創新, 逐步健全各項制度, 建立完善形成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的長效機制, 確保這項工作持續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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