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學生社團素食聯盟委員會

高校學生社團素食聯盟委員會

高校學生社團素食聯盟委員會(簡稱:高校素盟)是由各高校素食協會代表及社會各界素食愛好者組成的青年公益社會組織,在具有獨立法人資質的中關村智博青年創新就業促進中心指導下開展工作。

高校素盟致力於弘揚和踐行無傷害、可持續的素生活理念,以促進飲食觀念轉變為切入口,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多元化社會實踐性活動,搭建素食、環保、教育、餐飲、傳統文化的相互溝通的渠道,共創更美好、可持續發展的世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校學生社團素食聯盟委員會
  • 外文名: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Vegan Association
  • 簡稱:高校素盟
  • 縮寫:UCVA
  • 成立時間:2017年4月22日
  • 地點:清華大學
  • 性質:青年公益社會組織
  • 口號: THINK BIG, MAKE CHANGE.
組織目標,組織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項目管理制度,組織章程,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團體成員,第三章團體結構,第四章財務管理,第五章責任制度,第六章附則,組織戰略規劃,組織發展歷程,

組織目標

我們關注以下議題:
飲食觀念轉變
動物權益、農場動物福利
畜牧業和環境危機
飲食與傳統文化
素食與國人的健康水平
......
高校素盟從 2016年9月起開始醞釀,在2017年3月進入正式籌備期,並於4月22日世界地球日舉辦了啟動儀式暨第一屆發展論壇。
素盟於2017年4月22日已經聚集了來自全國
15個城市
30所高校
50位高校素食協會負責人及發起人
在素盟,你將收穫——
Leadership
未來領導力(For Future Leadership)
和平領導力(For Peace Leadership)
綠色領導力(For Green Leadership)
食物議題是人類恆久不衰的熱點, 通過參與素盟項目,深入了解全球最新關於素食相關的議題進展,發現更多參與機會,甚至激發自己創建相關議題的公益社會實踐項目,從而培養三個領導力,助力高校素協的成立和發展。
Friendship
素盟提供了一個展現素食年輕群體的平台,讓散布在全國各地、甚至國外志同道合的小夥伴相識相知的機會。
項目成員將能夠接觸來自不同專業的傑出青年,結識志同道合小夥伴,拓展人脈資源。融入素協支持和發展體系,構建跨專業交流的菁英人脈素食社群。
共同學習、體驗和對素食的興趣基礎在成員之間將塑造出受益終生的學習型友誼。
素盟將持續提供自我發展的機會:對有志於協助高校素協成立和發展的成員持續提供技能、項目、資金和必要的社會資源的支持。
優先提供參與素盟各項活動的機會,如課程班、夏令營、公益項目、素食青年會議、論壇等。
通過素盟平台與網路,參與者將結識到全國各地乃至其他國家的優秀素食青年夥伴,共同進步,共同成長。
Opportunity
近距離接觸最前沿的NGO和素食企業,開拓視野獲得非凡的人生體驗。
當你的同學還僅僅局限在學校社團的活動中進行“School Play”時,素盟已經為你搭建了一個超越學生組織體量的社群平台。
在這裡,你可以:
成為推動食物方面可持續發展進程的一員
通過素協支持計畫延續純真美好的校園生活
與行業內的素食企業家、組織領袖、青年專家、先鋒學生等面對面
通過項目體驗式學習,參與應對食物危機、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公益實踐行動
這些學習體驗不僅僅讓你獲得知識、提升實踐能力,更會激發你成為一名真正的創變者(Change-maker)
Fun&……
飲食乃人之大欲存焉,在宏大願景之外,我們也追求平凡而重要的人生樂趣。
高校素盟聚集了一群有趣有愛有顏值有廚藝的夥伴!我們最不缺的就是素食佳肴,走訪素餐廳、與素廚們鼓搗各種素食烹飪料理,在素盟的幸福指數特別高!
對於聯盟成員,我們的目標是:通過各個項目培養成員的3個領導力,即For Future Leadership(未來領導力)、For Green Leadership(綠色領導力)和For Peace Leadership(和平領導力),促進個人與社會的共同發展。
對於和聯盟發展友好關係的高校素協、其他團體和個人,我們的目標是:提供一個公共平台,整合各方資源,加強交流與合作,宣傳各社團的優秀成果,提高社團活動質量,增強本校影響力,取得學校支持,並推動其他各學校學生社團的創立和發展。逐步提高聯盟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以凝聚更多的社團和社會資源,讓社團與聯盟共同成長。

組織制度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 為規範高校素食聯盟(以下簡稱 “聯盟”)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聯盟的資金使用效益和財務管理水平,保證聯盟公益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聯盟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內部控制規範》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聯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 聯盟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堅持嚴格管理和正確運用捐贈資金和物資,在保證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資金運作增值,支持公益事業發展和聯盟工作機構的正常運轉。
· 聯盟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根據聯盟事業發展的需要,合理編制聯盟的預算,如實反映聯盟的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增值效益,對聯盟的財務活動進行管理、控制和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 在聯盟委員會領導下,由秘書長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工作。
· 按照《會計法》規定與聯盟開展業務活動需要,聯盟的財務會計機構為秘書處下屬財務部。
· 建立健全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做到崗位明確,以崗定責,權責分明。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 財務部必須建立內部稽核制度,設定兼職稽核人員,負責財務稽核工作。
· 財會人員工作調動,必須按《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並履行監交程式,在規定的期限內做好財務人員交接手續,包括:
1. 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填制完畢;
2. 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登記完畢,並在最後一筆金額後加蓋印章;
3. 整理待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 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該移交的憑證、賬表、印章、現金、支票登記簿以及其他有關台賬、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
5. 由秘書長指定人員(或接任人員)作為接收方,指定監交人監督工作交接。核查清楚所有管理的財務資料,移交檔案由交方和收方以及監交人共同簽字後,交秘書長簽字。
· 會計人員對不合理、不真實、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和違反國家財務制度規定的收支,應堅持原則拒絕辦理,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
· 按照國家稅法有關規定按時納稅申報,及時足額上繳稅金和其他稅費。
· 會計人員要具備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遵紀守法,辦事公正,不貪污索賄。
· 主動接受社會審計,遇財政部門、主管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檢查,應積極配合工作。
第三章 財務人員崗位職責
· 出納人員崗位責任制:
1. 出納人員負責現金、支票、發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記錄,支有簽字。
2. 現金業務要嚴格按照 “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的要求辦理。對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認真稽核,不符合規定的有權拒付。
3. 現金要日清月結,按日逐筆記錄現金日記賬,並按日核對庫存現金,做到記錄及時、準確、無誤。
4. 收取的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坐支。
5. 支票的簽發要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簽逾期支票、空頭支票。對簽發的支票必須填寫用途、限額,除特殊情況需填寫收款人。應定期監督支票的收回情況。
6. 收付現金,雙方必須當麵點清,防止發生差錯。
7. 對庫存現金要嚴格按限額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額。妥善保管現金、支票、發票,不得丟失。
8. 杜絕白條抵庫,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
9. 按期與銀行對賬,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
10.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 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1. 按《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設定會計。
2. 準確、及時地做好賬務和結算工作,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對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資產基金增減和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3. 正確計量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月度、年度財務報表及附註說明。
4. 負責會計監督,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規定。
5. 負責稅金計算、申報和繳納工作。
6. 債權、債務及時登記、及時查清,做好財務狀況分析工作。
7. 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彙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嚴格按制度查閱及保管。
第四章 財務審批制度
· 聯盟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委員會。委員會定期審議機構的財務報告,決定財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財務日常管理工作由秘書處負責
· 資助性支出審批程式如下:各項目管理部門根據年度工作安排,制定撥款計畫。撥款由各項目管理部填寫預算審批單,經財務管理部門覆核後,根據資金使用情況提出實施意見,報秘書長審批。
· 經費開支審批程式如下:
1. 合作項目等專項經費開支的審批:應由立項的責任部門向秘書長提交項目報告,編制合理的開支預算,如屬於在年度預算總額內的,提交預算使用詳細說明,如屬於新項目或預算外項目,提交預算調整審批表,並按照《預算執行管理制度》執行。經秘書長同意轉財務部門覆核。支付時責任部門填寫用款審批單,財務部門根據聯盟預算審批許可權,按《預算執行管理制度》報秘書長審批同意後執行。
2. 工作經費的審批為:根據聯盟預算管理辦法,各部門根據工作計畫按月提交開支預算,由財務部門覆核後執行。工作經費一般由經辦人、秘書長簽字後可到財務部門報銷。報銷審批許可權按照《預算執行管理制度》執行。
3. 工作經費開支的範圍:合作項目的推展、管理與運行費用;組織與宣傳等費用;交通及差旅費;辦公費(包括辦公用品、特快專遞等);志願者補貼。
第五章 預算管理制度
· 聯盟根據年度工作計畫和任務,按照資源統籌規劃、保障工作重點、收入支出協調、勤儉節約辦事的原則,編制年度財務預算。
· 年度預算草案由財務部門會同各業務部門進行編制。預算內容應包括各項目的收入、業務活動成本、管理費用、籌資費用等。預算草案經秘書處審核後,報委員會審議批准後執行。
· 用款申請及報銷程式如下:
1. 預算內項目,由經辦人上報申請,由總幹事初審,秘書長審批,財務部審批,單筆重大投資超過 1 萬元以上需要經委員會單獨審批。
2. 預算外支出,一次性支出低於 1 萬元(含 1 萬元),由秘書長審批,一次性金額在 1萬元以上,報委員會審批。
· 各類費用的用款和報銷規定如下:
1. 各部門每月上報用款計畫,填寫用款申請單,經財務部門核對預算,秘書長批准後,方可執行。報銷時報銷內容需與用款申請的內容一致。
2. 用款和報銷:經辦人申請,由項目負責人,財務部及秘書長審核簽字。
3. 差旅費、會議費等的報銷和用款申請需附有秘書長簽字的出差及借款審批單。
· 建立季度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制度,由財務部門向相關部門和秘書長通報預算執行的結果,並根據情況提出對預算進行調整的建議。
· 預算外的項目或費用開支,由部門上報預算調整審批表,秘書長審批。預算外的項目經批准後作為預算調整事項納入總預算,按預算內項目管理。
· 各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收入預算根據業務發展計畫合理預測制定;業務活動成本和管理費用預算根據項目特點和工作計畫測算編制。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 聯盟的固定資產價值核算,嚴格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固定資產分為五類:電子設備、電器設備、辦公家具、運輸設備、軟體。未列舉的資產依據具體情況可酌情進行分類。
· 聯盟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責任到人的分工管理原則。行政辦公室為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各部門須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固定資產。
· 為了發揮固定資產的效能,必須重視這些專用設備的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培訓,建立健全操作、維修、保養等技術管理制度,對於技術複雜,精密度高的設備,應對操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考核。
· 固定資產的增加和調入說明如下:
1. 固定資產的購入在採購前必須履行必要的審批手續;同時在申請購買前,固定資產管理員應查看固定資產庫存狀況,先進行統一調配,再決定是否外購,以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
2. 固定資產的新增到貨之後,固定資產管理員進行驗收並根據使用部門是否已確定,填寫相應的直撥單或入庫單(使用部門確定,填寫直撥單;使用部門暫不確定,填寫入庫單)。
3. 捐贈物資的管理。捐贈物資 (固定資產) 須填寫 “捐贈物資協定書” 一式兩份,一份交財務部門入帳。另一份轉辦公室,便於統一管理調配。
· 固定資產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如有盤盈、盤虧,應當及時查明原因,由使用部門說明情況,編制固定資產盤盈、盤虧表報經秘書長批准後,在期未結賬前處理完畢。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其公允價值入賬,並計入當期收入;盤虧的固定資產在減去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和殘料價值後計入當期費用。
· 各部門負責本單位購置、內部配備、調動、維修和保養、報廢和清查、丟失和損壞、以及登記固定資產台帳等工作,以保證所管固定資產的安全完整,其他人員應支持管理人員的工作。
· 對於維護固定資產做出成績人員要給予鼓勵,對玩忽職守發生財產被竊、遺失、損失等事故者,應認真查清責任,按情節輕重和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處理,並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
· 對不符合固定資產標準的以及各種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生活用品、消耗材料等財產物資,也要分類登記,納入管理,可參照本規定有關辦法予以制定。
第七章 會計核算制度
·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採用借貸記賬法。同一會計期間內的各項收入和與其相關的費用相配比,並且在該會計期間內確認。
· 聯盟所募集的資金實行集中管理,按項目分類核算。
· 每季編制財務報表,年度財務報告應當於年度終了後 2 個月內完成,上報委員會審議。
第八章 財務報告編制與財務分析制度
· 財務報告是對外提供的反映聯盟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的活動成果及現金流量的檔案,包括財務報表、報表附註、財務情況說明書。
· 財務報表的種類如下:
1. 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表是反映聯盟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報表。資產負債表應按資產、負債和淨資產分類分項列示。
2. 業務活動表:業務活動表是反映聯盟在一定會計期間業務活動成果的報表。應按各項收入、業務活動成本、費用各個項目分類分項列示。
3. 現金流量表:現金流量表是反映聯盟一定會計期間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和流出的報表。現金流量表應按業務活動產生的現金淨流量、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類分項列示。
· 編制財務報告的要求如下:
1. 按照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根據會計事項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會計資料編制財務報告。
2. 依據有關規定,對財務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3. 編制財務報告前,要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權債務、同時檢查會計核算是否按制度規定執行,是否有會計差錯,對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造成的需調整前期或本期的相關項目是否按有關規定及會計制度進行了會計處理,做到內容完整、數字真實、計算準確,不得漏報或任意取捨。
4. 財務報表之間,財務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係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財務報表中本期與上期的有關數據應當相互銜接。
5. 財務報告按規定的時間報送。
6. 財務報告經審核無誤,應加蓋公章、聯盟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和制表人簽章。
· 編寫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應包括業務及財務活動基本情況(如:資產狀況和財務收支情況),本年度工作計畫或預算完成情況及差異分析,下一年度計畫及預算、財務管理狀況及存在的問題、對單位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如:重大業務活動的資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況等)。
· 財務部應主動向委員(會)、監事(會)報送財務報告、報告年度收支預、決算情況,報告重大業務活動的資金募集、管理和使用情況,接受委員(會)、監事(會)或其授權的機構或個人對上述內容等進行審查並留有軌跡。
第九章 報銷管理制度
· 辦理報銷事項,要持有合法的各種票據:
1. 涉及企業的業務活動,應持稅務局核發的統一發票,發票必須有稅務監製章和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2. 涉及行政事業單位的業務活動,應持財政局核發的統一銀錢收據,發票必須有財政監製章和收款單位財務專用章。
3. 報銷其他業務的收據應持正式票據,對不具備以上條件的業務,如勞務費等,按個人所得稅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4. 發票戶名必須為 “中關村智博青年人才就業創新促進中心” 全稱;發票數量、單價等欄目填寫清楚;發票不得塗改,否則視為無效票據;發票票面金額的大、小寫必須相符。
5. 對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既未經稅務機關或財政監製的發票;項目不齊全,內容不真實,字跡不清楚的發票;沒有加蓋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偽造、作廢以及其他不符合稅務機關規定的發票,財務部門一律拒絕報銷。
· 經批准的各項預算,經辦人持本人及項目負責人、秘書長簽字的票據,經財務部門審核後予以報銷,對超預算的開支或不按規定的開支項目,財務人員有權提出意見,並報秘書長處理。
第十章 捐贈管理制度
· 聯盟接受和使用公益捐贈。
· 聯盟接受捐贈,應當與捐贈人明確權利義務, 並根據捐贈人的要求與其訂立書面捐贈協定。應當確保公益性,附加對捐贈人構成利益回報條件的贈與和不符合公益性目的的贈與,不應確認為公益捐贈,不得開具捐贈票據。
· 聯盟應當在實際收到捐贈後據實開具捐贈票據。捐贈人不需要捐贈票據的,或者匿名捐贈的,也應當開具捐贈票據,由聯盟留存備查。接受非現金捐贈,並在實際收到後確認收入並開具捐贈票據。受贈財產未經聯盟驗收確認,由捐贈人直接轉移給受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為聯盟的捐贈收入,不得開具捐贈票據。
· 聯盟接受的非現金捐贈應當按照以下方法確定入賬價值:
1. 捐贈人提供了發票、報關單等憑據的,應當以相關憑據作為確認入賬價值的依據;捐贈方不能提供憑據的,應當以其他確認捐贈財產的證明,作為確認入賬價值的依據;
2. 捐贈人提供的憑據或其他能夠確認受贈資產價值的證明上標明的金額與受贈資產公允價值相差較大的,應當以其公允價值作為入賬價值。
· 聯盟接受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捐贈物品時,應當確保物品在到達最終受益人時仍處於保質期內且具有使用價值。
· 聯盟接受企業捐贈該企業生產的產品,應當要求企業提供產品質量認證證明或者產品合格證,以及受贈物品的品名、規格、種類、數量等相關資料。
· 聯盟應當將接受的捐贈財產用於資助符合其宗旨和業務範圍的活動和事業。對於指定用於救助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受贈財產,用於應急的應當在應急期結束前使用完畢;用於災後重建的應當在重建期結束前使用完畢。對確因特殊原因無法使用完畢的受贈財產,聯盟可在取得捐贈人同意或在公開媒體上公示後,將受贈財產用於與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
· 聯盟與捐贈人訂立了捐贈協定的,應當按照協定約定使用受贈財產。如需改變用途,應當徵得捐贈人同意且仍需用於公益事業;確實無法徵求捐贈人意見的,應當按照聯盟的宗旨用於與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
· 聯盟用於公益事業的支出包括直接用於受助人的款物和為開展公益項目發生的直接運行費用。項目直接運行費用包括:
1. 支付給項目人員的報酬,包括:工資福利、勞務費、專家費等。
2. 為立項、執行、監督和評估公益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差旅費、交通費、通訊費、會議費、購買服務費等。
3. 為宣傳、推廣公益項目發生的費用,包括:廣告費、購買服務費等。
4. 因項目需要租賃房屋、購買和維護固定資產的費用,包括:所發生的租賃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等。
5. 為開展項目需要支付的其他費用。
· 聯盟選定公益項目執行方、受益人,應當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護社會公共利益和與項目有關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聯盟不得資助以營利為目的開展的活動。
第十一章 其他
· 本制度經 2017 年 4月 1 日第一屆聯盟委員會籌備會議表決通過後,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 本制度由高校素食聯盟負責解釋。

項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 為規範高校素食聯盟(以下簡稱 “聯盟”)項目的管理,確保項目運行的合法、規範、高效,實現項目的預期目標,維護聯盟、捐贈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和聯盟章程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 本制度適用於聯盟正在深入推進的各類項目。
· 聯盟設立項目資料庫,收集、反饋、篩選、確定符合本會章程規定和適合本會服務範圍及自身力所能及的項目,並通過聯盟的官方網站公開向社會民眾公布,供捐贈方和項目合作單位選擇。
第二章 項目立項管理
· 根據《高校素食聯盟章程》,聯盟項目的立項原則主要有:
1. 符合聯盟宗旨和章程的有關規定;
2. 充分尊重包括項目夥伴和捐資方在內主要相關方需求和意願;
3. 項目實施區域上重點考慮高校;
4. 綜合考慮項目的公益性、可行性、參與性、可複製性和實效性。
· 根據《高校素食聯盟章程》,聯盟項目的立項程式如下:
1. 根據理事會決議的項目年度工作計畫和以上第四條規定的立項原則,結合資金募集情況,由聯盟發布項目申報通知,並通過官方網站或其他平台發布該通知,公布可申報項目類型及申報條件等事宜。
2. 申請項目實施的單位或個人按相關要求向聯盟項目中心提交項目申請書和相關說明。申請書的主要內容為項目立意及初步實施方案。
3. 項目中心初評,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和篩選。
4. 通過初評的項目,申請項目實施的單位或個人按相關要求準備項目章程。章程需包含詳細項目預算和實施計畫。
5. 項目章程提交至秘書處,由秘書處及監事長複評。
6. 項目中心為項目分配資金、人員、宣傳渠道等資源,申請項目實施的單位或個人制定項目實施計畫。
7. 經聯盟秘書處確認通過的項目即正式立項。
· 獲得批准正式立項的項目將在聯盟的官方網站公布。
第三章 項目組織管理
· 聯盟每一年度的項目計畫由聯盟委員會審核決定。
· 項目的直接負責人為項目官員,項目進展情況向總幹事匯報。
· 聯盟項目中心、財務部聯合組成項目管理機構,為項目匹配資源,行使項目管理職能。
第四章 項目實施管理
· 聯盟嚴格遵循 “務實、嚴謹、高效、專業” 的項目執行總體標準
· 聯盟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項目實施管理責任按項目對應到項目官員,其對實施項目全過程負責,確保項目的有序和有效運作。
項目官員的主要責任如下:
1. 負責項目的開發、立項申報,組織項目的實施、檢查和驗收,報告項目執行結果,落實項目的日常管理,對項目執行情況及時提出書面報告。
2. 配合聯盟項目中心對項目進行回訪和驗收,及時向聯盟反饋項目實施進展情況及其效果。
· 由聯盟與項目實施合作夥伴商定通過項目章程,明確約定項目的預期目標、項目內容、項目要求、項目經費及支付、項目實施責任人、各方的責任等,並把項目實施章程作為聯盟跟蹤項目執行情況、項目驗收及進行後續項目支持的主要依據。
· 聯盟對項目全過程實施監督制度。自覺接受國家審計部門和聯盟財務部、審計的監督檢查。
· 聯盟實行項目監管人制度,按項目把管理責任落實到人。監管人為執行總幹事,其主要職責是:隨機或定期檢查監督項目執行情況,監督項目負責人的工作成效,處理項目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推進實現項目的預期目標。
第五章 項目資金管理
· 嚴格按照《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項目資金進行規範化管理。
· 聯盟對項目資金實行預算制管理。由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章程以及批准的項目立項報告、項目書和項目預算及資金使用計畫,報聯盟項目中心和財務部審核後,依據許可權範圍由聯盟主任或秘書長批准後執行。
· 聯盟依據項目實施章程付款條件、項目進度、檢查與驗收結果,向項目實施合作夥伴撥付項目資金,項目實施合作夥伴向聯盟提供合法、有效的正規票據。
· 項目實施合作夥伴按預算對項目資金實行嚴格管理,確保項目資金的合法、合理、規範、高效使用。
· 對於聯盟自行組織實施項目或部分參與實施的項目,將同樣依據第十五條之前提,由聯盟項目中心根據確定項目實施方案和預算計畫使用項目資金。
第六章 項目驗收管理
· 項目實施單位在項目執行完畢的兩個月內對照項目實施章程,按要求完成自查驗收報告及所需上報的驗收材料,並上報聯盟項目中心,提請聯盟開展項目驗收。
· 聯盟項目中心收到項目實施單位自查驗收報告的一個月內,對自查驗收報告及驗收材料提出審查意見。項目中心結合審查意見、捐資額度和項目內容,向秘書長提出項目驗收方式的建議,由秘書長決定採納會議評審驗收方式或現場驗收方式。項目驗收工作由聯盟項目中心和財務部聯合組織進行。
· 對驗收不合格項目的實施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監管人,若造成嚴重損失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應依法追究項目負責人、監管人的責任。
· 聯盟項目中心將依據驗收情況,對驗收結果進行評級。並將根據驗收結果和評級情況,完成項目實施章程相關條款涉及後續事宜。
· 項目驗收結果在對外公布前,須報經秘書長同意,認為必要時可請示主任同意。
第七章 項目信息管理
· 聯盟對項目實施的各種數據與信息,實行制度化、常態化管理。項目執行單位指定信息管理專員負責具體項目的信息管理,保證項目數據及時、準確,信息專員接受聯盟項目中心的領導和監督。
· 項目執行單位要及時、完整的為聯盟收集、整理、提供項目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圖片、視頻及文字材料,並進行及時更新和完善。
· 聯盟項目中心根據項目進展情況,利用聯盟官方網站或其他媒體大力宣傳聯盟與執行單位實施項目合作的進展及其成效;大力宣傳並樹立捐贈方積極承擔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好形象。
第八章 其他
· 根據實際需要,聯盟項目中心可依據本制度,制定具體項目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
· 本制度經 2017 年 4 月 1 日第一屆聯盟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後,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 本制度由高校素食聯盟負責解釋。

組織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聯盟名稱為“高校素食聯盟委員會”,簡稱“高校素盟”。英文全稱為“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Vegan Association”,縮寫為“UCVA”。
第二條 聯盟以弘揚和踐行無傷害、可持續的素生活理念為宗旨,為促進一個包容多元化飲食的高校乃至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而建立,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各項活動。
第三條 聯盟目標:以促進飲食觀念轉變為切入口,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多元化社會實踐性活動,搭建素食、環保、教育、餐飲、傳統文化的相互溝通的渠道,共創更美好、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有機世界。
對於聯盟成員,我們的目標是:通過各個項目培養成員的3個領導力,即For Future Leadership(未來領導力)、For Green Leadership(綠色領導力)和For Peace Leadership(和平領導力),促進個人與社會的共同發展。
對於和聯盟發展友好關係的高校素協、其他團體和個人,我們的目標是:提供一個公共平台,整合各方資源,加強交流與合作,宣傳各社團的優秀成果,提高社團活動質量,增強本校影響力,取得學校支持,並推動其他各學校學生社團的創立和發展。逐步提高聯盟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以凝聚更多的社團和社會資源,讓社團與聯盟共同成長。

第二章團體成員

第一節 委員代表
第四條 委員代表須是自然人。
在人數分配上,須確保高校素協的委員代表占總代表人數的三分之二。
委員任期2年,可連任。主任、副主任,以及在秘書處、新媒體工作室和項目中心任職的委員其任期另行規定。
第五條 聯盟根據以下程式從其認為合格的人士中吸收和選舉委員:
(1) 各高校素食協會、聯盟承認的其他團體、主任推薦候選人;
(2) 由主任臨時組成提名委員會,審查候選人資格。候選人在相關團體任職時,應當為該團體的核心骨幹成員;
(3) 提名委員會將審查的書面報告提交給秘書處,只有秘書處才能向全體委員代表大會提名候選人。
(4) 只有全體委員代表大會才有資格選舉聯盟委員;秘書處提議的候選人由全會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 獲一半以上票數者當選。
第六條 每個委員都有以下職責:
(1) 遵守《章程》和聯盟的其他規定;
(2) 參加聯盟全體委員代表大會;
(3) 參加其被指派的聯盟的工作;
(4) 為素生活理念的傳播和發展做貢獻;
(5) 在委員所服務的有關團體中,監督聯盟的各項計畫的實施;
(6) 應聯盟主任的要求,通報委員所在地區或在其服務的團體中聯盟各項活動的發展與推進情況及其需求;
(7) 向聯盟主任及時通報其所在地區或在其服務的團體中可能妨礙執行《章程》或在其它方面對聯盟活動有不利影響的事件;
(8) 完成聯盟主任分配的其他任務。
第七條 在下列情況下聯盟委員的身份終止:
(1) 辭職:委員可以隨時向聯盟主任提出辭呈,終止其委員身份。秘書處在接受該辭呈前,可以要求聽取該委員的說明。
(2) 不再當選:委員如未按照第五條之規定再度當選,即不再是聯盟委員,無需履行其他手續。
(3) 不出席全會或不積極參加聯盟的工作:除因不可抗力外,委員連續 3 個月不出席全會或不積極參加聯盟的工作,其委員身份即終止,無須由他作進一步聲明。在這種情況下,該委員身份的終止,將由全會根據秘書處的提議確定。
(4) 開除:委員如有違背《章程》或違法之行為,或全會認為該委員忽視或故意損害了聯盟的利益或從事了與聯盟委員身份不相稱的活動,全會可作出決議予以開除。
開除委員的決定由全會根據秘書處的建議作出,開除決定必須經三分之二多數票通過,所涉及的委員有申訴的權利。
在全會就開除提議作出決定前,秘書處可以酌情暫停該委員職務,暫時剝奪由其委員身份所產生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特權和職責。
第二節 榮譽顧問、名譽委員和榮譽委員
第八條 經秘書處提議,全會可在聯盟之外選舉為聯盟的建立和發展有深遠影響和重大指導作用的著名人士為榮譽顧問。
第九條 任何在聯盟任職至少1年並為之作出傑出貢獻的委員在退休後, 經秘書處提議, 可當選為名譽委員。
第十條 經秘書處提議,全會可在聯盟之外選舉為聯盟作出特別傑出貢獻的著名人士為榮譽委員。
第十一條 榮譽顧問、名譽委員和榮譽委員為終身制。他們沒有投票權,也沒有資格擔任聯盟內的職務。經全會決定,其身份可被撤銷。
第二節監事長
第十二條 監事長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聯盟章程,忠實履行職責,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式檢查聯盟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委員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第十三條 監事列席委員會會議,不享有投票權,但有權向委員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第三章團體結構

第一節 組織機構的構成
第十四條 聯盟由委員會、秘書處、新媒體工作室和項目中心構成。
委員會由委員、監事長、榮譽顧問、顧問組成,委員會閉會期間由主任執行日常工作,秘書處、新媒體工作室和項目中心由聯盟主任領導。秘書處由秘書長和副秘書長負責,秘書長助理協助完成工作,秘書處下設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國際部和辦公室。新媒體工作室由總編和編輯組成。項目中心由總幹事負責。
除了三大組成機構外,聯盟還包括各高校的與素食有關的協會。其他對素生活有訴求和美好願景的團體或者個人,其利益亦構成聯盟活動的一個基本要素,因此也可加入聯盟。高校素協、其他團體和個人均獨立於聯盟,但在該《章程》範圍內的活動須接受聯盟的管理。
聯盟在“中關村智博青年人才就業創業促進中心”的支持下開展各項活動。
不論以何種身份屬於聯盟的人員或團體,都受該《章程》條款的約束,並遵守聯盟委員會的決定。
第二節 全體委員代表大會
第十五條 委員會召開的會議為全體委員代表大會,簡稱“全會”,全會是聯盟的最高權力機關,其作出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例行全會每年舉行一次。特別全會可由主任召集或應至少三分之一的委員書面請求召開。
第十六條 全會的職權如下:
(1) 通過、修改《章程》;
(2) 選舉和開除委員,賦予與撤消榮譽顧問、名譽委員和榮譽委員地位;
(3) 任免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總幹事、主編,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4) 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5) 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畫,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6) 確定舉行例行全會的地點;
(7) 審批聯盟年度報告和財務報告;
(8) 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9) 向秘書處、項目中心和新媒體工作室授權執行《章程》和全會的決定。
(10)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召開全會的人數為委員總數的半數以上,全會的決定由總票數的過半數通過。但對《章程》條款的任何修改都必須經過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票決定通過。
每個委員有一票表決權。棄權、空白或毀壞的選票不計入規定要求的多數內,選票不允許由他人代投。
當《章程》有相關規定,或主任決定,或應出席會議四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出要求要求,投票可以無記名方式舉行。投票結果持平,由會議主任做出決定。
第十八條 秘書處負責全會的團體和籌備工作,包括所有與此有關的財務事宜。
例行全會日期應在開會前至少1個月通知所有聯盟委員。例行全會至少於10日前,特別全會至少於3日前,以聯盟主任的名義召集,並附上載有議題的議程。
全會由主任主持;主任缺席或不能出席會議時,由與會的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副主任缺席或不能出席會議時,由與會的排位最高的秘書處委員主持。
應三分之一委員要求,或經會議主任批准,全會可以討論未列入議程的事項。
第十九條 聯盟主任制定除主任選舉以外的所有選舉的規則。聯盟主任的選舉規則由全會制定。
第二十條 在緊急情況下,聯盟主任或秘書處,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電話會議等通信方式將決議交付委員進行表決。
第二十一條 聯盟主任負責審核各種會議記錄和全會其他記錄。
第三節 聯盟主任、副主任
第二十二條全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從其委員中選舉1位主任,若干位副主任。主任、副主任任期2年,可以連任一次。
第二十三條 主任代表聯盟,並在全會閉會期間主持其全部活動。
主任職責如下:
(1) 召集和主持全會;
(2) 檢查全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3) 主持編制聯盟的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
(4) 代表聯盟與中心簽署重要檔案;
(5) 主任可根據需要,授予秘書長行使有關職權;
(6) 嚴格執行委員會的決議,定期向委員會報告工作;
(7) 自覺接受委員會的監督;
(8) 全會授予或《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四條 當客觀情況不允許全會或聯盟秘書處採取行動或作出決策時,主任可以代表聯盟採取行動或作出決策。此類行動或決策應迅速儘快提交主管機構批准。
第二十五條 如果主任不能履行其職責,則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代其履行職責,直至主任恢復履行職責的能力;若主任永久失去履行職責的能力,則該副主任代其履行職責,直至下次全會選出新主任。
第二十六條 每個月召開一次秘書處、項目中心和新媒體工作室的共同定期會議,由主任主持,在與有關機構磋商後,主任決定會議的程式和議程。
共同會議的主任缺席或不能出席會議時,由主任指定與會的副主任主持;副主任缺席或不能出席會議時,由另一位副主任或者與會的排位最高的秘書處委員主持。
第四節 秘書處
第二十七條 組成:秘書處由1位秘書長、1位副秘書長、1位秘書長助理和分管部門的其他4位委員組成。 秘書處委員的選擇應體現全會的構成。每次選舉時,全會須確保上述原則得到遵守。
第二十八條 秘書處所有委員均由全會通過無記名投票選舉產生,獲一半以上票數者當選。
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分管部門的4位委員的任期為2年。秘書處委員最多可以連任兩屆。
秘書處委員在選舉他們的全會結束時開始其任期或連任期;秘書處委員的任期在其任期屆滿當年的例行全會結束時終止。
第二十九條 秘書處承擔全面掌管聯盟的責任,具體包含以下職責:
(1) 監督《章程》遵守情況;
(2) 批准所有與其團體機構有關的內部管理規章;
(3) 確認向全會提交的包括財務報告和審計報告在內的年度報告,;
(4) 向全會提交憲章規則或細則修改的建議;
(5) 向全會提交其推薦參加聯盟委員會選舉的候選人名單;
(6) 選擇並指導舉辦聯盟項目的團體;
(7) 確定全會議程;
(8) 根據主任的提議,任免秘書處職位。主任決定秘書處要職的待遇,並可給以處分;
(9) 依法安排、妥善保管聯盟的所有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檔案;
(10)為確保正確執行《章程》和開展聯盟各項活動,制定一切必要的規章;
(11)設立和頒發聯盟榮譽、開具證明;
(12)履行法律或《章程》所賦予給秘書處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條 聯盟秘書處可以向聯盟委員和第三人授權。
第三十一條 秘書長負責秘書處會議的組織和籌備工作,或者由副秘書長代為處理。
秘書處會議應由秘書長或半數以上秘書處成員請求召集舉行,這一請求至少應於會議舉行5天前提出。
召開聯盟秘書處會議的法定人數是4人。
第三十二條 秘書處的決定由投票的多數通過。
每個秘書處的委員有一票表決權。棄權、空白或毀壞的選票不計入規定要求的多數內。選票不允許由他人代投。
當《章程》有相關規定,或秘書長決定,或應出席會議四分之一以上的委員提出要求要求,投票可以無記名方式舉行。投票結果持平,由秘書長做出決定。
第三十三條 秘書處會議可以電話會或電視會議等的方式舉行。
第三十四條 秘書長的職責如下:
(1) 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委員會決議;
(2) 組織實施聯盟年度公益活動計畫;
(3) 擬定及執行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畫;
(4) 擬定聯盟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全會審批通過後執行;
(5) 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6) 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全會作出決定;
(7) 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8) 章程和全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 副秘書長的職責如下:
(1) 協助秘書長工作;
(2) 委員會委託的其它工作。
第五節 新媒體工作室、項目中心
第三十六條 新媒體工作室負責聯盟新媒體的運營工作,總編由全會投票選出,任期2年,可連任一次。
第三十七條 項目中心由總幹事負責,任期2年,可連任一次。各項目分設項目官員,具體落實《章程》和全會的決定。
總幹事的職責如下:
(1) 由全會授權行使聯盟項目審批職責;
(2) 依據聯盟戰略規劃,項目綱要和年度計畫對所有項目進行審核和批准;
(3) 審閱項目評估報告,並提出審核意見;
(4) 定期向委員會匯報項目實施和評估情況;
第三十八條 項目中心、新媒體工作室和工作組可自行召開團體會議,由相關負責人主持會議。主任是項目中心、新媒體工作室和所有工作組的當然成員,其出席的任何會議均位於首席。
第三十九條 根據全會的規劃和授權,高校素協、其他團體和個人可承辦聯盟的項目,自行設立項目工作組。
第四十條 為執行《章程》的規定和全會的決策,必要時可由主任設立長期或臨時的特別工作組。除非《章程》或由主任主持的共同會議制定的具體規則中另有明確規定,主任確定工作組的職責範圍,任命所有工作組成員,並在其認為已完成任務時予以解散。

第四章財務管理

第四十一條 聯盟接受一切合法的捐贈,境外捐贈適用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聯盟尋求其他一切使之能夠完成使命的資源,通過開發聯盟所擁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電視轉播權、贊助、單方面認同和其他權利,以及舉辦項目活動來獲得收入。
第四十二條 為了促進聯盟的發展,聯盟可以把所得收入的一部分給予最需要幫助的高校素協,聯盟和接受援助的素協共同商定援助計畫。
第四十三條 本會經費用於聯盟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本會資產,任何團體、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五章責任制度

第四十四條 聯盟委員、榮譽顧問、名譽委員和榮譽委員違反法律、《章程》或有其他危害聯盟利益的行為,可採取的處分如下:
(1) 由聯盟秘書處宣布譴責;
(2) 由聯盟秘書處宣布在特定時期內對其進行停職處理, 可包括暫停與其委員身份有關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特權和職責。
上述處分可合併執行。
第四十五條 加入聯盟的素食協會、其他團體和個人違反法律、《章程》或有其他危害聯盟利益的行為,可採取的處分和處置如下:
(1) 由聯盟秘書處決定暫停其在聯盟的權利。
(2) 由聯盟秘書處決定撤銷臨時承認;
(3) 由全會決定撤消完全承認;一旦被撤消完全承認,將喪失根據《章程》所獲得的一切權利;
第四十六條 聯盟秘書處對任何可能導致處置或處分的事實進行調查,也可以將調查權進行全部或部分授權。
在整個調查期間,聯盟秘書處可以暫時撤消有關人員或團體在聯盟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特權和職責。
第四十七條 在採取任何處置或處分前,聯盟的主管機構可予以警告。
第四十八條 全會、聯盟秘書處決定的任何處置或處分應書面通知當事人,對其採取處置或處分決定的聯盟主管機構聽取他們的申訴。
第四十九條 除非主管機構另有決定,所有處置和處分應立即生效。
第五十條 任何處分和處置都不會影響聯盟和其他團體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 組織結構圖
組織結構圖組織結構圖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所稱“聯盟”、“全會”,是指“高校素食聯盟委員會”、“全體委員代表大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經 2017 年 4 月 1 日第 1 次全體委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 2017 年 4 月 1 日 起生效。
第五十五條 為發展聯盟各項事業,可制定細則具體落實《章程》的各項規定。

組織戰略規劃

第一,助力高校素食協會成立和發展。搭建平台,整合各方資源,為高校素協輸出各類活動方案及宣傳資料,匹配人力、資金等各類資源,協助協會向校方申請素食視窗、素食食堂。
第二,打造品牌公益活動。立足高校、面向社會,孵化大小公益活動,提供開源活動方案,打造現象級公益品牌,不斷提升高校素盟影響力,讓社團與高校素盟共同成長。
第三,優質新媒體和社群運營。持續穩定產出優質、獨特內容,組織素食綜合研究報告的編撰、出版和發行;組織青年素食者人物專訪並拍攝主題紀錄片、形成合集出版;組織各類線上、線下課程,提供踐行素生活理念的方式和途徑,利用 POA 行動力、WOOP 習慣養成等理論,讓參與者科學輕鬆地走進素食生活。
第四,國際化發展。承擔起國內素食界與國際溝通交流的責任,搭建溝通平台、促進青年交流對話、對接國際資源、學習實踐素食發展的先進經驗。

組織發展歷程

2017年4月1日,高校素食聯盟籌備會議在北京工商大學輕苑大廈圓滿召開。中關村智博青年人才就業創新促進中心楊榮理事長、程偉秘書長、李留柱副主任,中烹協素委會籌備組陳志田主任、陳文彬副主任出席了會議。同時到場的還有清華素協、北大素協、人大素協、北師大素協、首經貿素協、北師(珠)素協等協會的學生代表。

2017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高校學生社團素食聯盟委員會啟動儀式暨第一屆發展論壇在清華大學逸夫技術科學樓舉行。
2017年5月13日,由國際素食志願者聯盟、中華兩岸素食交流協會、台灣素藝學院、台灣素食聯誼會主辦的“2017台北國際素食論壇”在台灣大學總圖書館國際會議廳圓滿舉辦。國際素食聯盟、亞洲太平洋素食聯盟等組織及相關企業代表參加論壇,高校素盟主任、清華大學學生素食文化協會會長柳濟琛應邀出席並作主題發言。
2017年6月2日,高校素食聯盟廣東地區素食協會交流會在怡新素食餐廳成功舉辦。
2017年6月3日,北京環保社團聯盟(籌)第一次代表大會在北京大學正式開始召開。清華大學素食文化協會會長歐陽惠雨代表清華素協和高校素盟參加此次大會,並做主題演講。
2017年6月18日,《中國烹飪協會素食廚藝委員會成立大會暨首屆中國素食產業發展論壇》在北京和芳苑成功舉辦。高校素盟主任柳濟琛當選中烹協素食廚藝委員會副主席,並做就職發言。
2017年6月24、25日“高校素盟黃埔一期領導力培訓營”在北京圓滿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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